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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万世书》第三七九章 送宝(求订阅)

作者:帅气的大树/耳清静 字数:1831 书籍:我有一本万世书

  安礼捡起拖鞋旁的红苹果,仔仔细细地研究了许久,苹果里面并无图像,除了与冥儿拿的苹果颜色相似之外,似乎并无相同之处。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珮莎随即推门走进,手中捧着一身衣物,她刚想迈脚走进来,却又停下脚步,弯腰拾起门边的那颗苹果。

  “是这种苹果不符合伯爵大人口味吗?”

  安礼愣了一秒,但他无法表示出疑惑来,“只是它们掉在了地上。”

  “昨天晚上有位旅行商人来拜访您,带来了这种异域的苹果,在王都时,您十分喜欢吃苹果,我就自作主张帮您留了下来,”珮莎边说边用围裙擦拭干净苹果。

  “旅行商人的苹果?”安礼彻底呆住了,他以为这是冥儿的馈赠呢。

  “是的,一位来自东方的旅行商人,希望能够在您的领地内进行贸易,”珮莎拿着苹果走来,接着将苹果放在了书桌的盘子上,安礼此时才注意到书桌上有着一盘红嫩的苹果,有一颗还被咬了一口。安礼并不记得老伯爵有梦游的习惯,而且那浅浅的一口,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小女贼的杰作。

  “伯爵大人是做噩梦了吗?”珮莎转身问道。

  “确实算不得美梦,”安礼缓缓说,他走下床,不经意间提起,“昨晚我是太困了吗?刚吃过晚餐就困的不行了,希望不是你把我抬回来的。”

  珮莎将衣服放在床上,“伯爵大人昨晚吃过饭后就回房休息了,等我晚些时候上来时,您已经伏在书桌前睡着了,我就把您扶上了床。”

  安礼心里咯噔一声,表面上依旧佯装平静,自嘲般说了句:

  “真是虚弱的身体……”

  他不懂珮莎为何要隐瞒地下室的事情,而且根据老伯爵的记忆,这种事情应该持续了很久了。不过,至少目前安礼依旧觉得珮莎对他并无恶意。

  “准备吃早餐吧,”安礼披上一件外套说。

  “昨天您说今天要雇佣一位骑士,有名骑士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客厅。”珮莎说。

  “哦,来这么早吗?”安礼对这个应聘者的的态度十分满意,“那刚好可以一起吃早饭。”

  “是,我去准备,”珮莎俯身告退,安礼跟着珮莎走下楼。

  他远远就看到客厅椅子上坐着的那位年轻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身材高大,穿着一副锃光瓦亮的灰色重甲,棕色短发,相貌十分平庸,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大众脸,坐姿端正,长剑和盾牌以及头盔就放在桌子上,摆放的角度一丝不苟。

  是个办事严谨的人,安礼给出了第一印象。

  “骑士先生,”珮莎走近道,“伯爵大人到了。”

  年轻人立刻起身,腰杆挺得笔直,声音洪亮:

  “早安,伯爵大人!”

  “早,我们英勇的骑士,”安礼礼貌回复。

  年轻人嘴唇动了动,“听说您需要招收扈从骑士,我是铁藜村的荆棘骑士洛克昂,希望能得到这份工作。”

  安礼被这过于直白的话语震惊到了,他连忙说:“洛克昂,不必紧张,也许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洛克昂有些拘谨地挠了挠头,然后跟来了餐桌旁。

  早餐一块全麦面包、半片荆棘山火腿、一颗鸡蛋和一杯新鲜的牛奶。安礼有些不太适应这种口味的早餐,他更喜欢包子油条加豆浆。

  “洛克昂,你为什么会选择来这里应聘这份工作呢?”安礼微笑着询问。

  洛克昂赶忙放下咬了一口面包说,“因为这里离我的家乡很近。我的妻子身体虚弱,战争结束后我就希望调任回来,雷森公爵为我介绍了这份工作。但前段时间我妻子生了一场病,我为了照顾她就耽搁下了工作,等我妻子病愈后,伯爵大人已经成为了这片领土的主人了。”

  “看起来一切都是命运之神的指引,”安礼说,“你对我有多少了解?”

  洛克昂摇了摇头,“非常抱歉。”

  “没关系,我喜欢你的诚实,”安礼微笑,“今天过后,你或多或少会了解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枯血病?”

  洛克昂原本紧张的表情瞬间僵住了,仿佛顷刻间寒风袭来冰封了水面,他呆愣的看着安礼,眼珠一动不动。

  “如果你觉得有困难,可以不用勉强,”安礼说,他之所以不隐瞒枯血病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老伯爵身份特殊,作为近卫骑士迟早逗会知晓这件事,另一方面,他并不希望雇佣一个有所顾忌的骑士。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洛克昂连忙摇头,“侍奉您是我的荣幸。”

  “那就好,”安礼嚼了口异域的鸡蛋,然后坐直身体,放弃了再吃下去的打算。

  庭院里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安礼转过身,先看到一匹银白色的异兽,异兽形似马,额头上却生长着一只螺旋独角,为这头异兽带来了一丝神圣的气息。一身银白色布甲的骑士从马背上跳下,一手扶着佩剑,一手提着一条火红色的鱼,俊美的面容上带着一丝不羁笑容。

  珮莎走进庭院迎接来客,银甲骑士将火红色的鱼扔进庭院的水池中,然后走到珮莎跟前,摘下头盔夹在肋间,单膝跪地,轻轻托起珮莎的手。

  “好久不见,珮莎小姐。”

  “好久不见,贝克曼骑士,”珮莎礼貌回应。

  安礼有些意外,这两位看样子倒像是老相识,只是珮莎从未提起过,即便是昨天递来面试简历时也未说过。这其中的用意很让人玩味。

  思考间,贝克曼和珮莎已经进了屋,贝克曼深鞠一躬。

  “尊敬的伯爵大人,很荣幸见到您,我是银月骑士贝克曼。”

  “你好,贝克曼,”安礼也起身打着招呼,“我想你应该还没吃过早饭吧?”

  “多谢伯爵大人款待,”贝克曼边走边说:“来之前,我去了趟村里,帮村民解决了那只袭击渔村的魔物,而且从村民口中得知伯爵大人在寻找一只奇怪的鱼,刚巧我前几天买了一条红鱼,不知道符不符合您的要求。”

  “我很喜欢你的礼物,”安礼不得不承认,这个贝克曼十分懂得做人做事。

  贝克曼落座后对着对面的洛克昂微微颔首,原本就紧张不安的洛克昂更紧张了。

  “洛兄,看起来比我先到一步啊,”贝克曼笑着说,“以后我们也许就是同事了。”

  “你们认识?”安礼好奇地问。

  “初次见面而已,”贝克曼淡淡地说,“不过我们曾共同参加对古伦人的战争,荆棘骑士洛克昂的威名早已在士兵间传颂,我也早有耳闻。来这里之前,我就听说荆棘山脉是骑士之乡,伯爵大人又是声名远播,想来能让洛兄效忠与信服的唯有伯爵大人了。看起来,我猜的很对。”

  安礼不清楚这位银月骑士贝克曼战斗实力如何,但阿谀奉承的功夫倒是真真实实见识到了。

  “你与珮莎是同乡吗?看起来你们似乎认识,”安礼顺势又开了个话题。

  “我们曾是国立皇家学院的校友,”贝克曼看了眼珮莎,缓缓道,“只是完成学业之后,我成为了见习骑士,而珮莎做了您的书记官。”

  “这样啊……”安礼大概明白了,感情这位贝克曼并不是来给自己当骑士的,而是来追求珮莎的。

  他略微思考一下,开口询问道:“不知道两位能否展示一下契约灵,我对于如何运用赋灵很是好奇。”

  洛克昂一声不吭地站起身,目光望向放在客厅里的盾牌上,安礼的目光也随之移出。盾牌下方像是藏着什么东西,将盾牌顶的晃来晃去。一根细长的藤蔓从盾牌下长出,宛如一条毒蛇缠绕着盾牌,扭动着身躯,然后猛的伸直身体,藤蔓上的尖刺纷纷竖起。

  “伯爵大人,我的契约灵是一段毒刺藤蔓,这种滕蔓生长在迷雾森林之中,其刺拥有剧毒,我在战争时服役于神御骑士团,负责警戒卫所。毒刺藤蔓可以缠绕在围墙上,防止敌人入侵。”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安礼觉得这可以当做有生命的剧毒铁丝网,守卫古堡的功能是达到了。他点了点头表示了解,然后看向贝克曼。

  贝克曼略微思考了一会儿,起身说:“伯爵大人,我的契约灵是月光,在白天虽然也可以使用,但也许无法清晰的展示出来,因此,我希望向您借一下……”他目光移向安礼身后,“珮莎小姐。”

  安礼心中不禁冷笑,拜托要不要这么直白?不过他转念一想,似乎也能理解,毕竟老伯爵的年龄比珮莎和贝克曼大了一辈,在贝克曼眼中老伯爵是长辈,自然也就没有需要避讳这些。如果是老伯爵本尊的话,多数会为了拉拢这位骑士而有意撮合两人,但安礼并不想这么做。

  “需要珮莎做些什么?”他依旧礼貌地询问。

  “只是熄灭一下蜡烛而已,”贝克曼说。

  安礼挥手示意珮莎熄掉蜡烛,此时太阳还未升起,屋内只有些许微光。贝克曼伸手轻轻一搓,一团皎洁的月光便出现在桌子上,贝克曼手掌仿佛是月光的来源,他地手指婉转跳动,那束月光也在随之舞蹈起来,从餐桌至壁画,从雕塑至洛克昂,月光最终停留在珮莎脸庞下,仿佛为其佩戴着一层薄薄的面纱。

  贝克曼收起月光俯身行礼,“希望珮莎小姐不要介意月光映衬您的美丽。”

  安礼在心中冷笑一声,他不知道珮莎介不介意,反正他是很介意。

  平心而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这位银月骑士贝克曼都是最优秀的选择,但安礼说不出的讨厌这个挑逗自己贴身女仆的家伙。

  安礼站起身,洛克昂和贝克曼也随即起身。

  “今天就到此为止了,很高兴两位的到来,如果有消息我会让珮莎通知你们。”

  “遵从您的意志,”两人行了标准的骑士礼。

  珮莎领着两人走进庭院,贝克曼跨上他的月光独角兽,还邀请洛克昂同行,但洛克昂拒绝了邀请,跨上自己的战马,朝城堡外飞驰而去。贝克曼颇为遗憾地与珮莎道别,然后哼着一首古老的歌谣离开。

  “你觉得谁更合适?”安礼问向正在收拾餐具的珮莎。

  “贝克曼骑士似乎更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他的月光能力既可以满足守夜职责,同时也可以进行海洋探索,能够帮助我们寻找海神之鱼,”珮莎不假思索地说,“不过,我觉得他过于轻浮。”

  安礼听到最后这句话,暗自点了点头,“我也是觉得洛克昂骑士可能更符合我预期。”

  珮莎沉默了几秒后说,“大人之前从来都是看重才能而不是品性。”

  “现在不一样了,”安礼叹了口气说,“就拟定洛克昂骑士吧。”

  “洛克昂骑士也许不会接受这份工作。”

  “怎么?”

  “根据我了解到的信息,洛克昂骑士的妻子怀有身孕,对于孕妇来说任何与旧神遗物有关的事物都尽量回避,大人患有枯血病,虽然病症并不会传染,但依照洛克昂骑士的性格他也许不希望冒这个风险,”珮莎说。

  安礼陷入了抉择困境,难道真的要选那个贝克曼骑士?不不不,他觉得这个人不适合做骑士,更适合做游侠,浪漫又潇洒。

  王国芳菲千千万,为什么要盯上我家院里的那颗?

  “那就再等等……,反正一时半会也不太着急。”

  “也许第三位骑士您会满意。”珮莎望着窗外说。

  一位女骑士背着柄巨剑站在庭院里,如葡萄酒般红艳的长发散落在肩甲上,美丽的脸庞上右眼下有条细长的伤疤,像是一绺秀发粘在脸上。穿着一身破旧的甲胄,红灰银色混杂,仿佛是从战场上东拼西凑而来的。与体型极为不符的是她斜背着一柄巨剑,剑柄和头发平齐,剑尖和脚踝平齐,如果竖直大概会比安礼还要高。

  “也许你是对的,”安礼称赞了珮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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