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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行尸一家亲》第673章 买狗

作者:夜岚慕雪 字数:2641 书籍:末世行尸一家亲

  邬楠说有信物就能号令黑羽宫的人,可这事还没人证实过,黑羽宫的人要是翻脸不认账,我们就得另想办法。

  我带他们回了酒店,白家人怎么也要等天亮才会过来检查我们的死活,我们还能在暖屋子里休息几个小时。

  回到酒店房间,滴答让我放心休息,她来值夜,那些焦尸已经不再接近酒店。

  我合衣躺在床上睡了几个小时,自打变异后我极少睡觉,每次睡觉都是为了进阶。

  我的身体从来不用我操心,它似乎会自我调节和保护,该到什么阶段,它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反应。

  这一觉睡到早上八点半,滴答烧好热水,她已经帮卢卡斯洗漱,我收拾好自己,出门去找陶琮。

  刚下到一楼,在走廊里就听到菁菁的哭声,她一边哭、一边说陶琮不关心她的死活,是个无情无义的渣男。

  这丫头倒打一耙的本事不小,我走到房门口,正要敲门,就听菁菁又说:“那两只狐狸精看着就是有钱人,你救了她们,一点表示都没有,现在人跑了吧,你还以为自己攀上高枝了,你就是傻。听我一句劝,这只破狗能换钱,拿它去换钱,咱们的日子也能松快些。”

  “谁是狐狸精?她们不是那样的人,火锅我是不会卖的,你走吧。”

  “你都要饿死了,还养着它?你以为昨天的事就这么过了?做你的春秋大梦!他们昨天抓不着你,还能一直抓不着你?魔都你是待不下去的,卖了狗我和你一起走,我们才是患难见真情,外人靠不住的。”

  “不卖!”

  我发现原本能说会道的陶琮,一遇到菁菁就秒变笨蛋,对方说十句,他才回一句。

  看来菁菁已经知道火锅能克制焦尸,想用它换钱,而且她还想跟陶琮复合。

  脸皮厚成这样,她也算让我长了见识,我抬手敲响房门,打断她的喋喋不休。

  来开门的是陶琮,他看到是我,惊喜道:“你回来了!”

  “我们晚上去办事,凌晨回来的,你们睡了,我就没来打扰。”

  “事情办完了?

  “没,一会儿白家的人就过来了,我们得走了,跟你道个别。”

  “那好,你们多保重,如果——”

  “行了行了,要走就快走,唉等等!我们陶琮救你们一命,不能一点报酬都不给啊,穿的人模人样的,做事太不地道了。”

  “我们也救过你们,我看报酬就互相抵消吧,不过我听说你们想卖狗,什么价?”

  陶琮刚想说话,被菁菁一把扯开,她身材娇小,不可能有力气扯得动陶琮,八成是陶琮又让着她。

  两个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旁人不好说什么,可如果陶琮学不会摆脱这个女孩,他迟早会接受血的教训。

  “一根金条!”菁菁伸出一根手指比划道。

  陶琮惊了下,摇头想反对,但菁菁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卖到富人家可不止这价,就是贫民区,也有好多人想进隔离区拾荒,都碍着闹鬼的传说不敢去,里边有得是没烧尽的好东西,我们怕麻烦才就近买给你。

  “还有,是狗救了我们,又不是你们,嘁~越有钱越抠,连狗都不如。”

  “你——”陶琮刚要发火,菁菁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快到我都佩服。

  “我什么我?我都是为了咱俩的将来,谁陪你在贫民窟受罪?是我!没钱吃饭的日子她过过吗?为了一口吃的出卖身体的苦,她尝过吗?你没吃没喝没钱治病的时候,都是我、是我给你吃喝、用出卖自己的钱给你买贵得离谱的药,你到底心疼她还是心疼我!”

  “狗给我,钱拿去。”我的耳朵快受不了她的魔音摧残了,赶紧掏出一根金条递给陶琮。

  陶琮羞愧难当,把火锅交给我,小声说:“我信你。”

  他羞愧,是因为他将菁菁当成内人,而我们是外人,所以在我们面前,他无地自容。

  正因为看破了这一点,我将劝说的话都咽回肚子里,不想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以菁菁的磨人功力,陶琮是保不住火锅的,与其将来卖给陌生人,不如我买下来。

  菁菁抢过金条,狠狠瞪我一眼,她对我的敌意浓到我莫名其妙,从昨晚见到她,直到此刻,我和她都没说上两句话,哪来的这么大仇怨?

  但看在陶琮的面子上,我不跟她计较,和她动怒根本是浪费时间。

  我抱着小狗回楼上,叫滴答和卢卡斯出门,滴答一直关注着来酒店的路,如果白家的人过来,她能在第一时间发现。

  陶琮和菁菁跟我们前后脚离开酒店,脚步匆匆像是去办急事,滴答看到菁菁,皱了皱眉,对我道:

  “你对她太客气了吧?”

  滴答监视着酒店以及酒店周围的街道,自然是听到菁菁刚才对我说的那番话了。

  “这种人活不长,何必为一个死人浪费时间。”

  “陶琮也够窝囊的,他就不怕这女人害死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死、是回头,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也对。”

  滴答看看停在路边的车,“车牌号白家已经备案,这车咱们不能开了。”

  我拿出魔都的地图,点了点印着浦东机场的小字,说:“那就走着去。”

  邬楠占领了两大机场,白家竟然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或许邬楠的妖术不止有幻象那么简单,只不过我们没机会见识,而她已经走到末路,连向我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但听她的口气,她的力量似乎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或者说是交换来的。

  这力量帮助她保持卢卡斯的尸身不腐,可同时也在消耗她的生命能量,否则为什么卢卡斯一醒,她就死了?

  若不是她将卢卡斯的尸体保存得这么好,我恐怕没办法将他复活,从另一个角度说,她等于是用自己的生命,换给卢卡斯一条命。

  还有她笃定的态度,她那么相信卢卡斯能复活,真的只是因为癫狂的执念吗?

  也许换给她力量的人,告诉过她什么,才让她对此深信不疑。

  然而这些问题,已经没人能回答我,她说的对,妖术从何而来,又由何人所赐,与卢卡斯的未来相比,的确不重要,因为这些谜已经随她而去,和新生的卢卡斯无关。

  他们俨然就是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莉叶,区别是卢卡斯有幸重生,他忘记了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我们三人朝着浦东机场的方向进发,从走高速路、再上立交桥,路上卢卡斯一直在尝试使用正确的发音叫自己的名字。

  如果他念对了,我会点头,告诉他这次是正确的,努力被认同,他会微微一笑,天真又愉快。

  我舔舔后槽牙,从包里翻出墨镜给他戴上,本来觉得这玩意儿冬天戴太招眼,可见到卢卡斯的笑容,我立刻决定及时止损。

  卢卡斯的皮肤虽然白,但上面没有西方人常见的雀斑,也不发红,更没有茂盛的毛发。

  邬楠叫他天使其实挺有道理,他长得太过精致,不像个真人,自带一键美肤的效果。

  这个大祸害要是让人看见,我和滴答就由全职保姆变成护草使者了,也怪不得白心悠当年嫉妒邬楠嫉妒到发狂。

  我估计邬楠从前没少做护草使者,狂蜂浪蝶不知道赶走过多少只,好在卢卡斯专情,没有辜负邬楠。

  卢卡斯显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他的眼睛遮住,可还是乖乖戴着眼镜没有摘掉。

  气场不仅让他起死回生,其实更是一种改造,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旧细胞都改造成新细胞。

  因此他才能躺了三年多,醒来立刻就可以走路,普通人别说躺三年,只要躺上一个月,起来走路都发虚。

  半个小时后,卢卡斯已经不再出错,他能清晰准确地念对‘卡’这个字,于是我又教了他‘桑’和‘迪’这两个字。

  并告诉他,这两个字分别代表我和滴答,他现在可能还没办法思想太复杂的事情,先认人才是关键。

  出了隔离区的危险范围,外面的车辆和行人渐渐增多,我们三个走在路上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只是卢卡斯个子高,有女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时,她们会回头多看他两眼。

  不过我们把他捂得严实,一双漂亮的蓝眼睛也被墨镜遮住了,脸上围着围巾,头发全塞进帽子里,全副武装到亲妈都认不出来,行人顶多觉得这大个子鹤立鸡群,看上两眼便不再关注。

  等卢卡斯把三个字都读对,他开始自动寻找可以学习的东西,看到马路上驶过的汽车、他要指;看到路边的高楼、他要指;天上的云、飞过的鸟,凡是眼睛能看到的东西,他都要指一遍。

  他不会问问题,可已经知道用手指一样东西,代表的意思了。

  我们转道迎宾高速,率先看到机场大楼的侧面,波浪形的屋顶十分醒目。

  机场的牌子也被替换成了‘黑羽宫’三个大字,和邬氏营地不同,这里有专人把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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