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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狂妃:狠帝绝爱》第673章:这是我的家室(1)

作者:不歇 字数:879 书籍:傲世狂妃:狠帝绝爱

  香君却不知道他的心事,见他正在发呆,还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去,轻叹一声道:“侯公子,你这突然一走,实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则复社在你的领导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为的。”

  朝宗道:“复社中大部份是国子监的太学生,这些人受了国家的禀养、栽培,应该好好地念书,将来报效国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评议朝政,已经失了本分,是舍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应大出她的意外,不过朝宗的话极有道理,至少是她无法驳倒的。

  她顿了顿,才低头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总是盼望你能够早点来,而且一定要来。”

  “那当然,我一定会回来的,就是为了你,我也会再来的。”

  “为了我?”

  “是的!为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红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举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这时雨忽地大起来了,一把油纸伞已经无法遮掩了,朝宗忙拉着她跑进石垣下一个城洞中。

  洞并不大,但是却不透雨,面对着是一片雾迷蒙蒙与哗哗的急雨,脚下远望长江如带也在雨雾笼罩中,游人虽多,却被这阵急雨所阻,绝足不前,因此这个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了。

  先是紧紧地偎依着,然后很自然的,他们的脸贴着,颊靠着,两片唇紧紧的相吻着。

  没有主动,也没有被动,就好像是两块磁铁,使它们异极相对而渐渐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离,它们自动地就互相吸引了。

  紧相偎依的接触渐渐的挑起了朝宗的情欲,他的手也不老实了,伸进衣襟里,慢慢的游移着。

  他发现香君的年龄虽不大,发育却很成熟,这不足为怪,风月场中的女孩子,身心两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长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体,对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却是一种强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无抗拒的态度,也加壮了朝宗的胆量。

  城洞中虽不宽敞,但勉强够他们两个人躺下来,地下虽不平坦,但他们似乎并不在乎,香君只有在开始时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轻微的呻吟一声,以后就一直默默地承受着。

  她闭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着那种生命的愉悦,但那不是肉体上的,她年纪毕竟还小,虽然身体已经发育了,但还没有成熟到能领会情欲冲击的快乐,她的愉悦是通于心灵的,一种奉献被接纳的愉快。

  就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跑到几里外的山上,采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献给她的双亲,看到父母吃着那枚鲜果时所流露的快乐,这孩子的快乐尤甚于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鲜果。

  当他们二人,从激情中趋于平静的时候,外面的暴雨也渐渐地停了,居然还射出了一丝的阳光。

  阳光射进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长而细致玲珑的腿,如丝缎般光滑的肌肤以及抹在腿根处的那几滴贞红。

  这使朝宗为之一惊,也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糊涂的事。香君还是个清倌人,还是个未经人世的处子。

  固然,她是个歌妓,但歌妓的初贞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像香君这样的名妓,梳拢的代价非数百金莫办,那只有豪客才能负担的。

  而他却糊糊涂涂的就把这颗新熟的禁果给摘来吃了。

  那要如何善后呢?这一刹那间,朝宗悔恨交并,不知将何以自处。

  但香君却很平静,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间雪白的绢巾,沾了腿际的血迹,平静地道:“侯公子,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交给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该死,我实在太糊涂了。”

  “别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拿刀子架在我头上,也别想靠近我。”

  “可是,以后你怎么办呢?”

  “我早就盘算好了,从昨天见到你之后,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决定把我自己交给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为了增定自己的决心。”

  “你的决心是……什么?”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决心可不是嫁给你做妻子,我知道你们侯家是世代书香,世家子弟,不会允许你娶一个歌妓进门的,我也没存这个指望,我的决心只是使我的一点痴心有个寄托。”

  “不!香君,像你这样美好纯洁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娶你为妻的,现在我也没放弃这个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亲说去。”

  “别去碰钉子,你有这颗心就够了。”

  朝宗当然不会去向父亲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说说而已,但香君那种宽恕却使他感到惭愧,欺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那是一种无可饶恕的罪恶。

  冲动之下,他握着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为誓,将来定不负卿。”

  香君非常的感动,轻叹了一口气:“侯……侯郎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那也不枉费我一番痴心,将来的事谁也不敢说,我更是个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赎身。”

  “赎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银子?除了八百两的身价银之外,这些年在我身上陆陆续续的花费也不下一千五百两了。”

  “要这么多?”

  “我的少爷,你以为要做一个歌妓是很简单的事吗?从十岁开始,就要学唱、学认字、学应对进退、察颜观色、学说话,甚至于穿着梳妆,涂脂抹粉,都由专人来教导,这些都是要钱的,最耗费的还是学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实料,一点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这么说来,培养一个姑娘,倒比造就一个进士还要困难了,有些人从出世到进士及第,金榜题名,也用不掉二百两银子。我父亲有个学生,现在已经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长工的,每年才五两银子工资,他就靠着这五两银子,供儿子读书,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读书做官,还可以靠自己苦学,做一个歌妓,处处都靠人传授,非要花大把银子不可。”

  “那么替你赎身,非三千两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么时候了,如果过几年,我也替娘赚下一些了,也许就差不多,如果是现在,五千两未必能使娘点头,她孤苦无依,把我当亲生女儿般养大的,下半辈子全指望着我了。”

  朝宗叹道:“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我能说动父亲答应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你赎身的,他虽然做过一任度支尚书,但并没有落下多少钱,而且大部份都在家乡置了田地,他说这是百年的基业,每年收收田租,有个一二千两银子,粗衣淡饭,安分渡日,可保子孙无肌寒之虞,他不会为我娶媳妇卖田地的。”

  香君苦笑着道:“不必去操这个心,我说过,我不想做你们家的媳妇。”

  “可是,我不能负你,你等我几年,我自己出来做了事,一定可以筹到为你赎身的银子的。”

  香君的目中射出了光釆道:“侯郎,你这是真心话?”

  “若有半句虚言,天诛地灭,叫我不得好死。”

  香君毅然道:“好,侯郎,你有此心,那怕十年二十年我都会等你的。”

  过了好半晌,她又凄然地道:“不过,我又要把话说回来,我是身不由己的,也不能一辈子做清倌人,所以我把清白之体先给了你,若是五年之内,我可以保住自己的清白,不陪客人,过了五年后,我只能保持我的心灵清白,不从良跟别人了,反正我这一辈子是托付给你了。”

  “不必那么久,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香君并没有因为他这爽快的间答而显得特别的开心。

  她只是用一种淡然的态度道:“侯郎,我知道你此刻的话是绝对出于诚心,但是你不必答应得这么爽快的,那会变成你心里的一副担子,未来的局势如何,这是谁也无法逆料的,因此你无须言之过早,免得你到时因为其他的原因无法践约时,咱们连面都见不成了。”

  说得朝宗一阵惭愧,他想起古人常说的一句话:“轻诺者必寡信”。今天自己不也正是如此吗?

  “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这句承诺冲口而出,虽然没有立意欺骗,但自己听了也觉得过于轻举,因为说这句话时,自己并没有经过思虑,一点把握都没有。

  因此他只有吃吃地道:“香君!我……绝不负你。”

  “这个我信得过,因为我要求不奢,我了解到彼此身份上的差距太大了,我绝不可能成为你的元配妻室的,我只希望你别忘记我,如果可能给我一个妾侍的名分,否则就当作外室也行,我只求有个归宿,不致于流落无依就行了。”

  侯朝宗忙拥着她道:“不会的,香君!绝不会的。”

  香君由他搂着,轻声道:“我今年十六岁,在秦淮河旧院人家,没有二十岁的清倌人的,侯郎!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如果你自问有把握在五年内把我弄到身边去,我咬牙拚命,也一定要撑过这五年的。”

  “这个?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争取,你我在一起并不困难,难的是贞娘那儿的身价银子。”

  香君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三千两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你即刻取得了功名,要筹备这笔钱也不容易,当然,你如果昧着良心,穷凶极恶,大事搜括,这是轻而易举就弄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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