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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快穿文女主》第111章 救人

作者:路过的甲斗王 字数:1752 书籍:我老婆是快穿文女主

  此方说,神钩是侠义英雄,日后你见到他,他怎么说?”

  “他替鞑子效忠,他敢对我怎么说?哼!”姑娘愤愤地说:“鞑子把黄山划为江南省,我尹家已经迁出狮子林,遁入黄山深处,成为世外遗民。

  当然,对大局我尹家无能为力,至少也算是心存故国的草泽龙蛇,至少尹家的人不会为鞑子做任何事。

  有机会就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在太原,在潞安府,我都做了一些事。但我的宗旨是不公然反抗,那不会有好处。”

  “现在我做的事,比公然反抗更严重。”

  “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姑娘斩钉截铁地说:“干脆,事后我们到南方去。”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在想……”

  “我不管你想什么,我只间你一句话。”姑娘用手扳住他的脸,神色坚决庄严:“你要不要我在你身边?”

  “这……”

  “要我走?”

  “你能隐起身份吗?”

  “你是说……”

  “我对化装易容小有所成,你如果能……”

  “你看我已经换了绿裳。”

  “那还不够。”

  “我听你的。”

  “好,我们把五台闹他个天翻地覆。”

  “哦!家全……”姑娘狂喜地投入他怀中,激情地又哭又笑。

  □□□□□□

  次日末牌时分,车驾进入戒备森严的台怀镇。

  一部份王公贵胄住进了五台小苑,皇帝的圣驾则驻在显通寺。

  讲武堂的人,已经被赶到月明池观海寺去了。

  这些汉奸并没受到主子的信任,永远不许接近皇帝附近十里内。

  往回走五里地,就是沐浴池。

  那时,沐浴池的文殊寺还不曾修建,只有几户人家,无法容纳这些人住宿。

  沐浴池,也就是风尘三侠第一次被俘的地方。

  这也表示车驾将走龙泉关,从保定府回銮。也表示这条循山势下走的龙泉大道,即将进行戒严封锁。

  事实上,这条路的香客早已被赶离道路,乖乖地在各地远离道路的偏僻村落暂住,何日才能成行无法得悉,莫不叫苦连天。

  穷苦的远道香客,恐怕得行乞返家了。

  申牌左右,也就是车驾刚抵达五台的后一个时辰,沐浴池的十余名留守警戒便衣侍卫,便发现对面山脚的树林前,出现戴豹皮头盖,穿了豹皮半臂外套的张家全。

  他的豹皮背心,己成了尹香君的外套。

  尹姑娘再替他把用来做被褥的豹皮,改制成半臂外套,型式与背心差不多,只是稍长些而已。

  这些便衣侍卫机警而聪明,知道凭这几十个人,绝对奈何不了这头可怕的魔豹,不动声色将信息以声号传出,不敢出面公然缉捕。

  道上行人绝迹,几户民宅显得平静如,宅门虚掩,不时有妇孺出入。

  近路口的一家小村店,大门敞开,空荡荡的店堂只有一名店伙,闲得无聊在打瞌睡,门前的灯笼和酒帘子,被风吹得不住摇晃。

  张家全排草越野而至,他走的路,正是往昔舒眉姑娘所走的同一路径。

  他的装扮,的确令胆小的人心寒。

  身材本来就是高壮,头上有这么一顶豹皮怪帽,绿睛狰狞,豹齿森森。背后有豹皮革囊,身上有半臂豹皮袄,腰带上有可怕的猎刀,虎目炯炯闪烁着冷电寒芒。

  睹小的人卜光看他那身装扮就会吓得发抖。

  有些人的像貌其实并不狰狞,甚至可说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一表堂堂,但木身却有一种震慑人心的气质,和流露在外的杀气,似乎是天生令人害怕的人物。

  他,就是这种人,他的声威,就足以让人气慑。

  西面蹄声得得,三匹健马,以轻快优美的所谓走步小驰而来。

  打瞌睡的店伙听到脚步声,急急一而起,完全清醒了,一看到他,就吓了一跳。

  “你……你是……”店伙魂不守舍,期期文艾:“你客倌……”

  “对,我是客倌,弄些吃的来。”他站在店堂中,像个野人:“喂!别忘了半壶酒暖暖身子,这鬼天气好冷,天一黑就冷得受不了。”

  “是的,客倌,山……山上……”店伙总算不怎么害怕了:“山上就是这样,五台木来就叫清凉山,有时候,盛夏也会突然下起冰雹来。客倌说要吃的。”

  “对,还得来壶好酒。”他拖过桌凳子坐下,不将背上的豹皮革囊卸下:“酒里面不妨放一把蒙汗药,喝起来才真的够劲。”

  “客倌笑话了。”

  “哈哈,是吗?”他大笑:“有野味吧?野味腥味重,放些什么痹性毒物,或者放两朵毒菇,或者干脆把五台有名的龟壳灰蛇毒涎放上一小瓶,保证吃不出异味来!去准备啦!

  “呵呵!客倌真会说笑话。”店伙陪笑:“小店野味倒有几味,红烧野兔、鹿蹄、快山雉……”

  “很好很好,能吃就行。我这人天生的酒囊饭袋,多多益善。”

  他早知道门外有人下马,知道有人进店,但故意不加理睬,背向着店门,只顾大声嚷嚷。

  “伙计,给我们也来一份。”他身后邻桌传来中气充沛的语音:“也是多多益善。”

  他这才扭头回顾,脱口喝了一声采。

  好英俊的一位年轻人,目朗如星,剑眉高挑,齿白唇红。

  穿一袭宝蓝色夹袍,外加玄狐马褂,一排红得晶剔的珊瑚珠纽扣,背后拖着黑油油的长辫,佩了一把古色斑烂的长剑。

  你只消看第一眼,便知是一位有身份有地位的少爷公子。

  另两人也不错,廿来岁的壮汉,跟班打扮,但人才一表,虎目炯炯有神,佩的是刀。

  像这种人,屈身仆从的确令人替他们惋惜,只要穿得像样些,真可以算得上年轻的大家子弟。

  店很小,只有一名店伙张罗,堂后是灶间,另有一位粗眉大眼,手脚倒还俐落的掌锅。

  店伙熟练地先奉上一杯茶,招呼三位新到的客人入席。

  公子爷大马金刀地落坐,两位跟班左右一分站在一旁,锐利的目光跟着店伙转。

  最后,三人的目光,皆向挪了座位的帐家全集中,眼神怪怪地

  公子爷举杯向张家全示意,淡淡一笑轻咽了一口。

  算是友好地打招呼,张家全也举杯回示敬意,他也善意地微笑,也喝了一口茶。

  “猎人?”公子爷笑问,笑容可亲。

  “不错,猎人。”他放下茶杯笑笑:“豹通常在巢穴三五里外,是回避人的,除非这头豹曾经吃过人肉,所以猎人。

  在虎豹的眼中,人是最脆弱最美味的猎物,也最容易猎获,此猎一头兔一头羊容易十倍。”

  “哦!你自以为是豹?”

  “不错,豹人,魔豹。”

  “魔豹?唔!我听说过你这号人物。”公子爷用手向五台方向信手一指:“在上面,显通寺。”

  “哦,你在显通寺进香?”

  “不,游五台,被赶下山了,听说来了几位朝廷的大官。”

  “大官?哈哈,那是皇帝,阁下。”

  “皇帝?真的呀?”

  “一点不假,我要猎的人,就是这个小皇帝。”

  “喝!你的胆子还真不小,为什么?”

  “不为什么。”

  “总该有个理由吧?”

  “理由?好吧!让我想想看。唔!真该想出一个好的理由来……”

  “你该不是伪明派来的所谓忠义之士吧?”

  鞑子从不称伪明或前明,只一律称为伪朝。

  后来南明覆灭,则改称故朝,自称国朝。

  “不是不是。”张家全掀起豹头帽,拍拍剃光了的前额:“你瞧,我不是顺民吗?”

  “那你……”

  “有了。”张家全一掌拍在桌上:“现成的理由,对,现成的。”

  “什么现成的理由?”

  “我是个打猎的,途经五台,那个小皇帝的一些人,毫不客气地向我动刀动剑,要杀要剐,我当然不吃他们那一套,所以宰了他们不少人。

  瞧,这不是现成的理由吗?他们要杀我,我当然也有权杀他们,这叫做以牙还牙,理由充份吧!”

  “胡说!这是大逆不道。”公子爷愤怒地叫。

  “喝!你这是什么话?”

  “你这叫目无君父……”

  “去你娘的目无君父,你这尺长得倒像个人样,却是天生的猪狗奴才。什么叫君父?君父就可以胡乱杀人?

  没有我们这些人,他算谁的君父?民为贵,君为轻;君视民如刍狗,民视若如寇雠,你懂不懂?混蛋!”

  满人骂下属,口头禅是“混蛋”或“王八蛋”!有时候,可以指定某人骂下属奴才、王八蛋,挨骂的人还得一面磕头一面应是。

  公子爷怒火勃发,两个跟班更是无名火起,虎跳而上,来势汹汹。

  张家全哈哈狂笑,人突然飞起,木桌和长凳齐飞中,他翻腾三匝,飞出店门外。

  “出来,出来!”他在门外叫:“你三个狗东西不是玩意!马上没带任何行李,居然敢谎称游山,简直混蛋!到现在才赶你们下山,你们是什么东西?”

  三人三面一分,围住了他。

  “敢亮名号吗?”他拉开马步叫:“我!魔豹张家全,看你们有没有种。”

  “胜得了在下手中剑,你就知道我是谁了。”公子爷厉声说,一声龙吟,古剑出鞘,剑身如一泓秋水,光可鉴人,好一把吹毛可断的宝剑。

  两个跟班的两把刀,也是锋利无比的宝刀。

  张家全的手,反而离开了刀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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