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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设计》6.7.4 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的设计原则

作者:邵春福 字数:750 书籍:城市交通设计

  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的设计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醒目性原则:保证各种导向标识在枢纽步行环境中容易被发现、被察觉,主动地引导客流的移动。导向标识的位置、大小、色彩、材质的选择要满足醒目性原则的要求。

  (2)识别性原则:保证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显示的信息内容层次分明、易读易懂。导向标识中的图形、符号、文字、箭头等视觉语言本身要容易被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的客流人群所理解。

  (3)合理性原则:保证服务系统传递导向信息的内容合理、层次合理、位置合理等。导向标识的安置位置与高低要满足行人流个体的视认习惯,应设置在乘客需要做出方向决定的区域范围内,保障导向的预见性和正确性。

  (4)持续性原则:保证导向标识传递的信息能满足行人视觉效果的持续性,加强行人对导向信息知觉认知与记忆的程度和深度,避免导向信息的视觉盲区。因此,引导性标识要连续地序列设计,直到乘客到达目的地。引导性标识之间的距离要适当安排,过大则视线缺乏连贯和序列感,过小则会造成视觉过度紧张,可视性差。

  (5)系统性原则:保证在同一个交通枢纽内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的信息内容、图形色彩、设计风格、显示形式、使用材料、设计规格等形成一个整体有效的系统。

  (6)一致性原则:导向标识的设计风格要保持一致,形成一个较为稳定一致的体系,以避免行人认读过程中误解,同时与广告等商业标牌要有明显的区别。

  (7)安全性原则: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要满足客流应急疏散的需要,为了满足在断电、烟雾等受影响条件下的应急疏散,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识等。

  (8)便利性原则:保证客流导向标识服务系统将最全面、最清晰、最易懂的导向信息提供给各类对交通枢纽环境不熟悉的行人,方便行人阅读与理解,减少行人对信息的认读时间。

  (9)规范性原则:服务系统导向标识传递信息的媒介,如文字、符号、图案等,须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及国际惯用的规定等。同时,考虑到城市的对外交流,应增加英文等外文语言作为信息传递的媒介。

  (10)协调性原则:服务系统导向标识的设计风格要与交通枢纽周边的文化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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