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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髓之斗战四野》第三十四章 行天

作者:不空三藏 字数:1803 书籍:天髓之斗战四野

  近来生产队其实不忙了,就是种种玉米,种种红薯,在水沟稻田里拔稗子,偶尔还能找到几株野生荸荠吃。

  比起拔草,唐锦更喜欢去山上打猪草,生产队养了两头猪,专门有人照顾,每天都要煮大量猪草,养的水牛也要吃新鲜草,这份活要轻松一些,可记的工分少,除了些没上学的小孩子,大人不一定愿意来做。

  打猪草时间更自由一些,她可以一边挣工分,一边在山上找好东西。

  那些垂挂的野樱桃,颗粒饱满的都被麻雀吃了,或是被孩子们摘光了,剩下的都是比较青涩的果实,但唐锦每次都能带回最圆润殷红的樱桃。

  山坳里还发现了几株山药藤,唐锦直接催熟,藏在猪草里面,下山的时候放在某个位置,去猪圈倒了猪草再来取就行。

  唐锦还有意识地在寻找草药,药品更能卖得上价,尤其是一些补身的药物,可惜不知是不是三座山海拔太低,气候不适宜的缘故,并没有见到天麻人参等草药品类。

  唐锦沿着山坳,今天特意换了一条没走过的小路,周围草丛茂密,树荫遮下,在枝叶间落下一片片细碎的光点。

  只找到了一丛三七跟甘草,还有一片洋姜,洋姜长得跟生姜相似,口感清脆甘甜,最适合拿去做咸菜,开胃下饭。

  前面路径狭窄,石头上布满平台,边上长满了刺梨树,一道崖壁延伸而下。

  她不敢再过去,调转方向返回,快要走到山脚下时,在枝叶中听到了什么声音,像是在嚼东西吃,缝隙间只能看见褐色的一团。

  唐锦立刻警惕起来,应该不是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倒像是一头山猪?

  别看山猪长得不够威猛,但攻击性强,破坏力强大,被山猪撞一下,人体是顶不住的。

  那头山猪还不知道吃到什么时候,万一它的同伙跟着来了怎么办,唐锦打算悄悄地绕开,放缓了脚步,但她才刚动,山猪就哼哧哼哧钻了出来。

  浑圆的一团,体积中等,眼睛黑溜溜,耳朵像叶片,嘴里还在咀嚼,看见唐锦时,肥蹄子停了下来。

  一人一猪静静对视了几秒,唐锦等着山猪离开,只要她没有挑衅,那头猪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吧。

  但这头年轻的山猪正处于发晴期,情绪比较暴躁,并没有像唐锦所想的那样主动离开,对陌生的气息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小豆眼凶狠地看向了唐锦,把唐锦当成了侵犯领地的敌人。

  撅着蹄子,猛地朝唐锦冲了过来,气势汹汹,速度飞快。

  唐锦也迅速反应过来,跑了几步,手中大团光点溢散出来,地上的草藤短短时间内疯狂生长,结实的根茎紧紧缠绕在山猪的四只蹄子上,这些草藤还在不断地疯窜发芽,密密麻麻的一团。

  山猪也被这情况弄蒙了,不会思考束缚它的草藤是怎么来的,但它下意识升起了危机感,不停挣扎,发出了粗粝尖锐的嚎叫。

  不一会,就隐隐听到了另一道哼哧声,这并不是落单的山猪,附近应该还有。

  但具体不知道有多少只,唐锦没有拖延时间,趁山猪挣脱不开的时候,匆匆跑了。

  离开山脚,她才想起什么,山猪肉也是肉呢。

  在她那个世界,山猪快灭绝了,就成了保护动物,为了维持物种的多样性,还放在动物园里好吃好喝地养起来。

  放在现在,山猪猖獗,喜欢下山来破坏粮食,就没这种规定,大伙要是有肉吃就高兴坏了,但那山猪有好几只,她自己抬不动,如果叫人来帮忙,又没法解释,那就这么算了吧。

  山猪出现在山脚周围,是件比较危险的事,靠近山脚的那块区域有好几片地,种着红薯,现在红薯还没长大,可红薯藤也是猪喜欢吃的,大家好不容易才种完的红薯,不能被山猪给祸害了。

  唐锦卸下背上的东西,去找大队长说这事,应该早做防范,说不准哪天猪群就跑下来了。

  张红阳神色凝重,山猪在他眼里跟害虫没什么两样,因为红薯耐饿,种得最多,但经不起山猪去拱,上次见到山猪是在去年,红薯都差不多长大就等着去挖了,却被山猪偷偷啃了半亩地,可想而知有多气,那是他们的心血。

  现在山猪又跑到山脚溜达,真气人。

  张红阳找了几个壮小伙,在每块红薯地边缘做好陷阱。

  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通过山猪留下的印记观察过,并不是规模大的猪群,这些山猪还在徘徊,那不如主动去抓,还能添点荤腥。

  山猪一身蛮力,去捉还是有点风险的,张红阳组织起壮劳力,带上锋利的工具,这才上山一趟。

  有片山猪啃食的野木薯,但山猪行动是不固定的,一边分散人手,在选定的几个地点埋伏,一边在野木薯跟野萝卜秧旁边设陷阱。

  守了两天,总算见到山猪的踪迹,一头山猪掉进陷阱中,又齐心协力合捉了一头,另一头趁着混乱的时候挣脱了,没有捉住。

  两头山猪不大,加起来接近三百斤的样子。

  在地里干活的人纷纷跑过来凑热闹,讨厌山猪抢粮食,但又想吃肉,山猪长得黑乎乎,肉质粗糙,但也有油水的。

  生产队的大白猪只有年末才能分到,还不够分的,想去买肉都没肉票,肚子里清汤寡水,馋得心慌,有山猪能解解馋非常不错了。

  高兴得跟过年一样,其实要不是山猪贪吃,又忌惮野猪的战斗力,他们恨不能天天都有山猪。

  想到炒肉的味道,就忍不住双眼放光,簇拥着抬起野猪到了晒坝上,手脚麻利地挖出一个坑来,飞快跑去抬来一口大锅,大火烧热褪猪毛。

  有这一遭动静,逃脱的山猪也不敢跑到山脚下了。

  山猪肉偏瘦,去帮忙捉山猪的人理所当然多分个一些,剩下的每户人家按照年末的规矩来,看平时谁表现得最优秀,挣得工分最多,情况最差的三斤肉还是有的,猪肉的部位就不用挑了。

  骨头跟猪尾巴猪耳朵都被分个干净,猪肝猪腰也有人要,可猪大肠就最不受欢迎了,都知道洗干净猪大肠需要面粉盐巴,压住那腥味也要料酒油盐,吃一顿太耗费调料了,否则那味道难以入口。

  唐锦把猪大肠要了下来,打野猪陆沉出了力,加上是拖拉机手,记的工分多,分到了七斤猪肉,加上大肠,装了一大盆。

  感受到羡慕的目光,心里还是挺美滋滋的,高兴地端着盆子回家,扑腾到陆沉身上。

  陆沉唇角翘了起来,扶住背上的人,侧了侧头,蹭着唐锦绵软的脸,

  唐锦趴在他的肩窝,心尖像被戳了一下,在陆沉脸上清脆地啵了一口。

  这时候又没有冰箱,井水温度上升,这么多的肉一次性吃不完,放个两天就会变质发臭。

  唐锦把较肥的猪肉都切成条状,熏干了挂在房梁上,以后炒菜缺油水就去切一块,剩下的一斤她做成红烧肉,山猪的肉质没有那么细嫩,炒着吃味道应该不怎样,红烧肉软糯入味,可以改善山猪肉的口感,切成碎丁肥瘦相间,先腌制一会,锅里炒出糖色,猪肉被染上了红亮的汤汁,随着热油焖煮,撇去夹杂的腥味,肉质慢慢变得透明,像被包裹起来的糖块,看上去极为诱人。

  猪大肠就更简单了,只是清洗比较费力,唐锦用玉米粉搓洗好几遍才洗干净,都是最脆嫩的口感,加辣椒爆炒,那股刺激的香味直接迸发出来,让人闻着就忍不住流口水。

  两道菜都极为下饭,唐锦难得煮了白米饭,没有掺杂闹心的红薯,用甑子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跟菜搭配起来特别香。

  这次就不用特意关上门了,因为大队上许多人家今天都会煮肉吃,空气中可能都飘着肉味,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

  好不容易吃上一回肉,大伙都迫不及待想要解馋。

  陈月清处理着两块猪肉,不满地切开,她领到的猪肉都是不好的部位,就三斤多的样子。

  因为她怀孕的缘故,这半年来都极少去干活,干活也就是做些轻松的事情,没有挣到多少工分,林子修就是读书人,力气不够,工分也同样如此。

  这次领到的猪肉太少了,特别是最近她大了肚子,没能去镇上偷偷做生意,其实好久没有吃到肉味了,对于这些山猪肉陈月清是挺在意的。

  她领肉的时候,也看到了唐锦,心里压不住的惊讶,她猛然发觉,在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事情改变得太多了,跟上辈子似是完全不一样。

  她是重生的,掌握了先机,日子有所改变很正常,但唐锦呢,上辈子过得有这么舒坦吗,她总觉得,这个跟她印象中的那个村妇不一样了。

  她上辈子活得一地鸡毛,唐锦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没有嫁给陆沉,随便嫁给了一个村里人,她中年时回到娘家看望,听说了唐锦作妖偷人的事情,人看上去比她还要苍老。

  这一次她重来一回,轨迹发生了一点变化,她跟林子修成了夫妻,唐锦也阴差阳错落水,跟陆沉结婚。

  其实以前的事情她脑中已经很模糊了,不在意的人更是没有放在心上,许多事情知道得并不详细,唐锦上辈子对林子修的感情有多深她不清楚,而今唐锦突然对林子修冷淡下来她也没有多想,但唐锦跟陆沉结婚后,竟然没有作妖,日子还越过越好,这就让她察觉到了异样,她总觉得这个人怎么跟她印象中的差距太大?

  作者有话说:

  捉山猪只是参考了那个时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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