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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散天都》第九十二章 边境大战

作者:箫潇萧 字数:1788 书籍:雾散天都

  可是,我们很难澈底了解蒙古人。

  他们被汉武帝往西赶,征服了东欧,被西力的色目人(西方人的总称)称之为东方蛮族,然后又回头重返东方;然后又南下牧马;然后又与汉人连年战争;然后又往西进兵……

  元朝大帝国分裂,分为东西两部分。

  西方,重人欧洲,在中东重建大帝国,政信了回教。在东方,经过一段回光返照式的挣扎时期,反而被奴隶满清所征服。

  东方这批人,成了佛教徒,崇奉密宗喇嘛为国教,这些人变得懒惰、肮脏,民族性格丕西方的一部分,由帖木儿汗(皇帝)下令改信同教,变得勤奋、清洁。东西两部分人,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同样是蒙古人。

  满清入关,蒙古人出尽了死力。所以,蒙古八旗的地位,就比汉军八旗高一等。

  蒙古人可以封王。

  汉人自从吴三桂一群汉奸惹起三藩之乱后,皇帝明令规定绝对不可封王,认为汉人是奴才,奴才功劳再大也不可以封王。

  即使满清快完蛋的时候,此令不改。曾国藩一力回天,平定了太平天国,功劳高得快上天了,也不配封王。

  那些把民族自尊挂在脸上,把满清人看成“自家人”的兖兖诸公,开口闭口歌功颂德,把乾隆游江南看成满人的德政宏恩的人,员该去国史馆看看掳来的大清档案,若那些满人把咱们汉人到底看成什么东西?

  或者,该听听慈禧太后在列强压迫下,咬牙切齿声嘶力竭所呼叫的两句话:“宁给鬼子,不给家奴!”

  满清人与蒙古人一样尊奉喇嘛,五台山便成了喇嘛最坚强的据点,黄教红教(或称黑教)平分秋色,各画势力范围,信徒们各信各的,谁高兴信什么就是什么。

  严格说来,恒山与五台,都该算是太行山的脉络。

  由于元、明、清三代皇朝,喇嘛都有特殊的地位。所以自京师至山西朝五台的王公贵胄们,甚至皇帝本人,都从京都出怀来,经宣府,先到大同,然后再南下游山礼佛,或者偷偷摸摸参欢喜之禅。

  因此大同至恒山的大道,经常可以看到王公贵人们的车驾骑队往来。游罢恒山之后,照例南游五台,再高高兴兴北返。

  张家全不是来游五台、恒山的,他在逃避自己。

  自己是无法逃避的,心病必须心药医。

  他杀富劫库,而这个官却正在替他追查纵火犯。

  尽管这个官不是他杀的,但我杀他杀又有什么分别?反正他是罪魁祸首,这就够了。

  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人,甚至曾经爱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曾经使他成为一个员的男人。

  可是,这个女人已经死了。

  这个女人,临死留下的话,要他坚强地活下去。

  他一点也不坚强,他在逃避自己。

  他以为已经逃离太行山了,已经把那个逞血气之勇,分不清青红皂白、容易上当的张家全,埋葬在太行山了。

  其实不曾,他不可能把自己埋葬掉。

  这里是坪头镇北面十余里的大道旁,至五台山还有五十余里。香客通常在坪头镇打尖中伏,赶一程便可抵达五台。

  大道宽阔,不时可看到成群的香客往来。

  已经是八月杪,大道不时被大风刮起漫天尘埃。

  道旁的松林内,张家全坐在一株松树下,脚边放了一只豹皮大革囊,那是他的包裹,穿一身青,外加一件豹皮背心。猎刀插在腰带上,真像个猎人。

  他眼神有点疲态,神情显得懒散。

  午膳已毕,他将一根山鸡的腿骨,百无聊赖地引诱那些纷扰的蚂蚁,拉过来,拖过去,搞得遍地都是乱窜的蚁群,似乎乐此不疲,而又漫不经心。

  第十七章

  也许,他认为自己就是这根骨头,蚂蚁是追逐他的人,虽然咬住了他,围住了他,却又无奈他何。

  想着想着,他傻呼呼她笑起来了。

  他早已发觉身旁来了人,但毫不在意。

  这位仁兄大概也童心未泯,颇感兴趣地在旁看他逗弄那些可怜的蚂蚁。

  “你也是个笨蛋”“那人看了许久,终于忍不住发话了,而且格格笑,显明地笑他是笨蛋。

  “天下人都是笨蛋。”他头也不拾,拖动鸡骨。

  “怎么说?”那人间。

  “你不笨,为何在此看笨蛋?”

  “喝!你小子嘴上带刺呢!你以为蚂蚁搬不了骨上的肉,其实它们一丁点一丁点早就到口了,所以……”“所以,你也是笨蛋。”他仍没抬头:“没有一丁点肉,怎能引来成千上万的蚂蚁?除非你比蚂蚁更笨。”。

  “唔!有道理。”那人点头同意:“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有财没有食……”“人与鸟同样会死亡。”

  “唔!也有道理……”“笨蛋道理。”

  “喂!你小子话中有玄机,你是干什么的?”

  “你管我干什么的?”他仍没抬头。

  “小子,和我说话,眼睛要看看我。”。

  “滚你娘的蛋!”

  那是一条黑凛凛的大汉,背上系了一根沉重的霸王鞭。虬须一抽动,大汉冒火地飞脚便踢。

  他向后仰身,手中鸡骨飞向大汉的大海口,一脚落空。

  大汉眼急手快,百忙中伸手一抄。

  大汉还真笨,不该用手接骨头,骨头入手,一顿之下,骨上的无数蚂蚁被震飞,飞入烂窝似的虬须内,鼻子眼睛也遭殃。

  “哎呀呀……”大汉丢掉鸡骨狂叫,发风以的猛揉脸面,吃足了苦头。发怒的蚂蚁咬住了须根的内,即使死了也不会松口,这滋味真令人受不了。

  受不了就更冒火,冒火就要解霸王鞭。

  张家全像一头豹,一声豹吼,扑上了。

  “砰噗噗……”铁拳如雷,在大汉约两颊、小腹开花,一连七八拳,把大汉打得退了十余步,一双大手拼命封架,却无法封住长驱直入的大铁拳。

  但大汉受得了,体型本来就像金刚,像铁塔,皮坚肉厚,内外功都到家,挨了七八拳仍然挺得住。

  拳头无效,张家全立即改变方法,变拳用爪,豹爪,一搭对方的脖子,一声豹吼,大汉便被扭摔出丈外。

  一抓一摔,豹猎食就是这付德行。

  当然无冤无仇,他不能向大汉的要害下手,人摔出爪亦放开。

  大汉居然十分了得。高大的人通常又楞又笨,但如果修为到家,必定超越通常的境界,甚至比矮个子更灵活,更矫捷。

  虬须大汉就到了这种境界,虽然有时也会显得笨头笨脑,比方说接鸡骨,就笨得可以。

  人凌空倒翻,大汉竟然能扭身倒翻腾,吸腹收肩再来一记扑地大翻腾,落地虽然狼狈,总算没被摔倒。背上有那么一根沉重有廿斤以上的霸王鞭,翻腾时居然灵活得像鹞子,真了不起。

  人影电射而来,香风扑鼻。

  张家全一跃而上,手脚齐来。

  大汉身形末稳,眼看要大吃苦头。

  “住手!”娇叱声震耳,人影已近。

  另一个人影,也电射而至。

  纤纤玉手伸到,从中插入。

  砰一声响,虬须大汉不得不坐倒避招。

  张家全的右手,一搭从中插入的纤手便飞跃而起,前翻跃从大汉的上空超越,在两丈外飘然落地,倏然转过身来。

  他面前,一个青衫飘飘的中年人,刚好稳下马步作势发掌攻击,却因他的倏然转身,所流露出来的狂野表情,似乎失惊而蓄劲末发。

  他真像一头发威的豹,喉部抽动要咆哮扑出。

  一位明眸皓齿的蓝衣女郎,也止住身形,拉开马步跃然欲动,正是那位伸手阻他的美丽姑娘。

  “有话好说,好吗?”蓝衣女郎惊疑不定,提高警觉的神情说明心中颇为紧张。

  虬须大汉挺身而起,怪眼中惊骇的神色也十分明显。

  “你的掌力十分诡奇。”张家全向蓝衣女郎沉声说,眼中阴森的冷电像利镞:“在下有再接你几掌的打算,你们是否准备三人一起上?”

  中年人与蓝衣女郎皆佩了剑,加上虬须大汉的霸王鞭,真要三人联手,威力可能十分惊他已经试过女郎的掌劲,知道这三个人都不易对付。但不易对付并不表示不能对付,他敢向任何高手挑战。

  “你也未免太狂了。”中年人眼中也有戒意:“年轻人狂并不是坏事,但总该有节制,对不对?你真以为你可以向我们三个人挑战?”

  “何不试试?”张家全的野性消退了些,那位蓝衣女郎正冲他嫣然一笑,也许是觉得他这种野性勃发的神情有点好笑。

  “算了算了。”虬须大汉上前排解,不住揉死须根的残余蚂蚁:“你小于捉弄人也太过缺德,你以为我是什么?穿山甲吗?可恶。”

  穿山甲吃蚂蚁十分有趣,张开鳞甲,让蚂蚁闻腥而入猛咬它皮肤的分沁物,等蚁量可观时,鳞甲一合,再跑到水边把蚁放出浮在水上,逐一吞噬干净俐落。

  “是你惹我的,没错吧?”张家全也忍不住笑了:“你皮粗肉厚,还真挺得住,下次,哼!打不散你的骨头,算在下栽了。”

  “你小子很不错,你行。”虬须大汉毫不脸红地说:“在京都,我虬须虎几乎罕逢对手,今天却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捞到,你小子快得简直像个鬼,不知拳脚是那一门派的家数?”

  “猎兽的家数。”

  “你……胡说!贵姓?”

  “太行山的豹人。”他向松树下走,取自己的豹皮革囊:“下次不要惹我,知道吗?”

  他向松林深处走,绕出林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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