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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邪僧》第一百三十八章,开科取士

作者:爱喝无糖可乐 字数:2793 书籍:贪狼邪僧

  “丁郎,醒一醒。”

  浮光推了推丁二少的身子,反而被睡梦正酣的他一把搂过去,双手还不老实地一阵乱摸乱捏,惹得一阵娇-喘连连。

  “不醒,陪我再睡一会儿。”

  “可是,今天是开科取士的日子,你那会试还参加不参加了?”

  在耳旁咬耳朵的声音响起,瞬间让困劲十足的丁廷岳变得精神抖擞起来,靠,前世发生在自己数学班长的事情,不能在自己身上上演。

  (亲身经历,数学班长第二天高考午休睡过头了,没有考英语,复读一年,还真是没有经历过高四的高中是不完整的高中。)

  之所以这么劳困,还是搂着的这个小妖精太磨人了,可以用“京中有善口技者,从此君王不早朝”以此来形容。

  受伤,不能主动地剧烈运动不要紧,可以被动嘛,确实别有一番滋味,这小妖精的腰功丝毫不输于那妩花媚月两姐妹。

  在会试之前数日,士子们拿着路引和官方文书,已经去国子监报过名,毕竟这相当于准考证,方便礼部安排考房和座位号。

  会试流程跟乡试大同小异,也是黑灯瞎火就要入场,所以,这特么的不是丁二少懒床赖床,这考试时间纯属特娘的反-人类。

  到场一看,发觉今年的竞争还真的是如同想象中那般激烈,考试人数足足有三千五百多,比三年前那场会试居然还多了三百。

  黄巢那是一脸黑线,但既然来都来了,岂有不考之理?

  吴毫是一脸的无所谓,他这个富家加官家,不知道好几代的,要不是他爷爷逼着,他才懒得继续参加会试。

  这玩意儿是人考得吗?

  三千五百多的士子举人,解元都特么是三位数的,可见其竞争对手的含金量之高,录取比率在十比一左右。

  看似不高,也得看看周围的竞争对手啊!

  当然,主要看录取多少。

  这谁都说不准,进士名额经常变动,上届录取了三百五十个进士。

  半夜,三更天。

  秋寒料峭,众士子苦等在贡院之外,不少人冷得瑟瑟发抖;也不知是真冷,还是因为太过紧张。

  此时的贡院座位有九千个,提前两天便看了座位图,以防止临考时找不到位置。

  长安的冬天总是要比其它地方来得还快一些,甚至能看到一些白霜寒露,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前世的早读。

  真的是再多再厚的衣服,也比不上那温暖的被窝!

  找到自己的位置之后,那是哈欠连天,忍不住地想要小憩一会儿,等到发试卷之时,才迷迷糊糊地被人叫醒。

  卷子上的题目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

  何为墨义,就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三十至五十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与墨义同类的问题。

  帖经就是有如现代诗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策问即议论。依据考官提出的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帖经、墨义来难度更大,有的也还有一些实用价值。

  经义,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如果说策问还有考生发挥的余地,经义便已经无所谓个人的思想,考生惟朝廷指定的“圣贤书”是遵。

  当然还有最重要诗词文赋,朝中之人认为明经多抄义条,议论只谈旧策还是表现不出真才实学,建议加诗词文赋,不仅仅是考文采,更是一种选拔的创新。

  总体而言,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

  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大周皇朝的开科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

  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这一点,丁二少表示丝毫不担心,毕竟自己有吴丹青吾老哥,吴老哥在太学院可是泰斗级别的人物。

  只是打声招呼的事情,更何况,真以为他在长安这么长时间,作的那些诗词佳作是白作的?

  其实只需要吴老兄打声招呼,大不了送几副墨宝,完全可以把他的孙子安排进去,但是他这种一板一眼的人物,是不屑于干那种事情的。

  当然,他孙子也不在意这个,吴毫又不是迂腐文人,对功名利禄也不殷切;有一种少年豪气,总想着自己闯荡一番大事业。

  等等,

  嘶~

  他不会和落第后的黄巢搅和在一起,干一番起义造反的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吧?

  够尿性,

  如果真是这样,估计会被打断他的狗腿。

  不过考场上确实是众生百态:

  有人奋笔疾书、手中的毛笔嗖嗖嗖,有人只拍脑袋,卷子上那是一字未写,而有人则是一边皱眉思索,一边缓缓研磨…………

  “啥,啥,这都是啥?”

  吴毫写着写着,都想撕了卷子,大喝一声,老子不考了,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潇洒如风地离开。

  但那是不可能的,爷爷会打断他的狗腿,吴丹青也知道自己的孙子已经“江郎才尽”,之所以逼他一直考。

  主要还是为了磨磨他那急躁的性子,从他选择《金鲤行波图》和《鱼龙百变决》就能看出来,他可不是一个耐得住性子和寂寞之人。

  然而,好像起了反作用。

  黄巢是越写越心凉,他是抱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心理来的,可惜,现实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幻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信手拈来的也不是没有,比如温八叉和丁五步,只见那笔走龙蛇之间,卷子上遍布着行云流水的黑字。

  丁五步?

  怎能听着这么的怪异?

  五步?

  怎能一听就联想到五步蛇,人家曹植的七步成诗,听着怎能就那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自己这听着虽然比他少了两步,但五步蛇和七步成诗能比吗?

  很快地,就来到了最后的诗词歌赋上面了,这相当于那种最后的大题,前面不过是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之类的。

  “该抄哪个最好呢?”

  必须要抄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惊艳所有人的诗词,这第一会元的名次,自己必须要拿到手。

  有了,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在醉酒之中,挑亮油灯,端详宝剑,梦醒时,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在军营里,分赏给部下大块烤熟的牛肉,各种乐器演奏着边塞雄壮的军歌。秋高气爽,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马像的卢一样飞快的奔驰,利箭射出,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本想完成君王恢复中原的统一大业,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可惜现在满头白发已经丛生!

  此词虽无前人沙场征战之苦,却有沙场征战的热烈:

  词中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有一种杀敌报国、恢复祖国山河、建立功名的壮怀,特别是“弓如霹雳”像雷鸣似的,色彩鲜明,写出战争骏马飞快,箭如霹雳,惊心动魄。

  古来大好男儿,谁还没有一个征战沙场的梦?

  此词前半部分让人不由得心底里升起一股豪迈热血之情,至于最后的两句,嗯,不提也罢,懂得都懂。

  一首词怎能能够?

  毕竟这么大的白卷,不给它填满,都对不起抄袭狗,不,是文抄公的名号。

  半夜三更天,送走丁廷岳之后,浮光并没有回去小憩一会儿,反而像变了一个人,隐入那阴影之中,朝着太学院的竹林小舍而去。

  丁二少的行程轨迹倒也简单:

  大部分时间不是在租住的庭院之中,就是去平康坊南曲的姽婳院,偶尔也会和黄巢等几个好友逛一逛这大好的长安城。

  故而,在这些地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地方——吴丹青居住的竹林小舍。

  丁郎肯定是在这里受的伤,吴氏爷孙两个并不修炼剑道,肯定另有其人,在这里即使找不到人,也肯定能找到蛛丝马迹。

  “锋者,利器也,代表着锐利劲猛、勇往直前之意;

  而月者,太阴也,与太阳星一般,一旦皓月当空,群星必将被遮盖住、黯淡无光,有凌云壮志之豪情、气吞山河之气魄!”

  灵独秀端详着眼前《乾坤剑绝》的八柄化虚为实,汇聚合一的利剑,依然达到了法宝、神兵的级别。

  此剑有两条金色的游龙彼此盘旋在宽厚的剑身之上,而在剑柄之处则是一神俊无比的口含龙珠的龙首。

  在那较为宽厚的剑身上,凝炼刻画着“锋月”两个大字,寒光耀目、形制华贵、剑气一出、宛若游龙……

  嗖——嗖——嗖——!

  只是随便挥舞几下,甩出数个剑花,就能听到那无比凌厉迅猛的破空之声。

  “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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