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洪荒:我!在诸天中寻仙证道 公孙冶长

  深夜里,汤玛斯浑身酸痛的躺在床上,他和他的表哥表姐在仓库忙了一晚上,艾德里克爽朗的的笑声,温蒂的抱怨声以及那个讨厌的伊诺嘲讽的笑脸反复在他脑中回放。他原本以为伊诺是这里最能了解他感受的人,因为他是安德鲁的养子,他们的立场几乎相同。

  但是他错了,他问起伊诺你为什么能在这里安心生活时,伊诺略带嘲讽意味地会反问,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安心生活?我有踏实劳动,为公爵大人做出贡献,没有白吃粮食,更不会莫名其妙的冒出逃走的想法。

  逃走……这个词用得真好,他想道,这里对他而言却是跟监狱一样。但是随即他又开始斟酌起在餐厅时安德鲁对他说的话,不要再去问父母的事情了,不要再问了……思绪开始慢慢模糊起来,汤玛斯进入了梦乡。

  当汤玛斯被叫醒时,窗外的阳光已经撒到了他的脸上,艾德里克站在床前,扔了一把弓到他身上说道“快起来了,精力过剩的少爷,该是时候出去透透气了。”到底谁才精力过剩?抱着这个疑问汤玛斯极不情愿的起了床,大腿的肌肉依旧很酸痛。在匆匆的吃过一顿早餐后,艾德里克带着温蒂和汤玛斯出门准备狩猎了。

  “就你们三个人?”出门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伊诺。

  “是的,我们就在附近山里转转。”艾德里克扬了扬手中的弓,这只是一支随处可见很普通的弓。

  “好吧,注意安全,不要离道路太远。”伊诺皱起了眉头,“我给你们安排几个护卫吧?”

  “没有那个必要,伊诺,让所有人都在原有的岗位上吧。”艾德里克打断道“我们不会走的太远的,说不定我能带回一头野猪来给晚餐加道菜。”

  “我非得一起去吗?”温蒂不情愿的问道,“我讨厌打猎……”

  “当然,我们少一个牵马的人。”随后艾德里克便收到了一个来自他妹妹的白眼。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并没有离大路太远,艾德里克一路上都在声称自己今天一定要打到一头野猪,随后便被温蒂反驳说他打猎除了兔子没打回来过别的东西,其次,她说:“就算你成功猎到野猪,我们也没办法带回去,我们只骑了马,没有驾马车。”

  “那我们看看能不能猎到狐狸。”艾德里克摸了摸下巴,同时四处张望了起来,“正好能给你做一条新披肩。”

  然而温蒂并没有因为这番话感到高兴,反而用一脸厌恶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了,就因为我们家族的徽章是狐狸吗?”艾德里克耸耸肩“要知道渡鸦群岛上的桑德曼家族的家徽可是乌鸦,但他们喜欢用乌鸦的毛装饰盔甲,你知道吗?大占星师有一件黑色斗篷,是用乌鸦的羽毛做的,披上之后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大乌鸦。”

  “是啊是啊,你要再敢去渡鸦群岛的话。”温蒂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康拉德公爵会把你大卸八块然后丢到海里喂鱼。”

  在确定了艾德里克完全没有打猎的天赋和追踪猎物的技巧后,汤玛斯已经对这次狩猎完全失去了兴趣,但是温蒂说的故事勾起了他另外的兴趣,他问道“为什么渡鸦群岛的公爵这么讨厌他?”

  “我不知道我亲爱的哥哥是爱情冲昏了头脑还是想证明无用的勇气。”温蒂略有深意的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他居然在我们访问渡鸦群岛的某个夜晚,徒手爬上了海望港最高的建筑——大天文台,去与那位幽禁在里面的美丽黑发公主幽会去了,所以你明白了他是怎么知道大占星师有一件漂亮的黑斗篷了吗?”

  汤玛斯没憋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呢?”他问道。

  “然后?”温蒂瞥了一眼身边一脸尴尬的艾德里克,见他似乎并没有要阻止她继续说下去的意思,“第二天正好是康拉德公爵的生日,艾德里克和公爵大人的女儿一起给他送了一份大惊喜呢。”

  “他当时声称要绞死我,之后再某位美丽的黑发公主的再三求情下,他改口说以后要是再在渡鸦群岛看到我,就把我切碎了喂鱼。看来我得等那老家伙死了以后才能再次拜访渡鸦群岛了。”艾德里克假装非常遗憾的样子说道。

  “那既然你都能这样冒险的去见那位,额……公主?为什么不直接向她求婚呢?”汤玛斯不解的问道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什么事情都那么如愿的”艾德里克无奈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吟游诗人甚至为他们故事编写了一首诗歌来歌颂勇气和爱情”温蒂笑的更欢了,但马上她又故作恐怖地说,“不过据说那位吟游诗人被康拉德公爵拔掉了舌头,至今还关在他城堡的地牢里。”

  听到这,汤玛斯不禁打了个哆嗦,看来这是一位脾气并不是太好的公爵,“说实话,我觉得听你们讲这些事情,比打猎有意思多了。”

  “到底是个孩子”温蒂用小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嘟囔了一句,随后她对艾德里克说,“我们能回家了吗?我觉得你以后要是靠打猎来养家糊口的话,我们迟早会饿死的。”

  艾德里克无力的摊着手,眼神中透露出不甘心,他说:“我倒是觉得是我们离道路太近了,野兽不会靠近,算了,我们回去吧,不过又要被……”

  话还未说完,艾德里克警觉的望向树林的另一侧,因为他听到从那里传来了清楚的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以及灌木被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朝那个方向走了一小步,把温蒂和汤玛斯护在身后,把手放到腰上佩剑的剑柄上。

  “怎么了?”温蒂的声音有些略带颤抖,她拉着汤玛斯朝他哥哥的背后走近了一些,略过艾德里克的肩膀,她看到一个头发蓬乱,衣衫褴褛的男人从树后走出来,不,不是一个人,是好几个人,同样衣衫褴褛,最可怕的是,他们有的人手中拿着匕首,有的拿着木棍。

  “你们是什么人?”艾德里克毫不迟疑的把剑拔出来

  “看不出来吗,公子哥?”为首的是个长着麻子脸的男人,他恶狠狠的瞪了艾德里克一眼。

  “这里是艾维利亚公爵安德鲁·弗洛斯特的领地,我是他的儿子——艾德里克·弗洛斯特,我命令你们离开!”艾德里克毫不示弱,用剑尖指向麻子脸男人。

  “我们对你没兴趣,把那个小鬼交给我们。”麻子脸男人用手指指了指艾德里克身后的汤玛斯,随后又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了一眼温蒂。

  “我看你们是失心疯了,我们要是掉了一根头发,父亲会剥了你们的皮!”温蒂躲在艾德里克身后,手紧紧的攥着艾德里克腰部的衣服,颤抖的语调让这话缺乏力量。

  “如果我付给你们一些钱,你们愿意离开吗?我带了一些银币,够你们这群无赖用上一阵子了。”艾德里克说道。

  麻子脸男人轻蔑的笑了笑,说:“别开玩笑了,公子哥,用这个小鬼我们能换到用不完的金币!”

  “那就看你们能不能活着用到这些金币了!”艾德里克威胁道。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温蒂从来没有觉得什么时候像现在这么害怕过,但是她还是挡在汤玛斯身前,小声安慰着他。艾德里克和那个麻子脸男人一直在对峙着,那群暴徒们似乎谁都不想第一个上,这毫无疑问会被艾德里克用手中的剑刺死,但再之后他们一拥而上,结局就不好说了。

  之后的事情超乎温蒂的想象,在她混乱的记忆中,那个麻子脸男人的忍耐力好像到了极限,只见他挥了挥手,一名暴徒突然从侧面看不到的树木后现身朝他们冲了过来。她被歹徒手中的利器砍中,之后大脑便一片混乱,艾德里克的喊叫声与歹徒的惨叫声混在了一起。她记得艾德里克叫喊着让她带着汤玛斯往大路方向跑,她做到了,但是她最后晕倒在了路边。

  再次睁眼时,她看到的是她父亲的脸,她颤颤巍巍的用手指向逃来的方向,费尽全身力气说出了她哥哥的名字,便又一次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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