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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请自重》第九十七章 我全都要

作者:雪渐凉 字数:3014 书籍:师姐请自重

  他虽然极幼时就入了武当山,和那些清心寡欲的道士相处,但天性多情,有关情感上的事,他总是放不下。

  于是他振作了精神,将倒提着的长剑,放回剑鞘里,举步向前追去。

  冬日本短,此刻已近黄昏,黑暗虽近,但黎明不会太远了。

  若你是老于江湖行走的,那么无论你在中原苍茫的古道,江南如画的小桥,甚至是鸡声早鸣的茅店,灯火晚照的闹市上,你都可能会发现一个长身玉立,面目却带着重优的中年男子,负手蹈蹈独行,他神色里,似乎在寻找什么,但又似乎因着太久的失望,他对他自己的寻找,也并没有抱着大多希望。

  是以,一眼看去,他全身满含着懒散的味道,腰畔挂着的长剑,也懒散地拖了下来,剑鞘甚至已拖到地上,与地相擦,常会发生刺耳之声。

  若你不但老于江湖,还是熟悉武林掌故的人物,你就会知道,这潇洒而懒散的中年汉子,却是十七年前大大有名的人物,也是昔年的名剑客,武当山灵空剑客的亲传弟子——石磷。

  若你更熟悉内情,你还会从他身上知道一段凄崎动人的故事,只是若有人知道这故事,也只是将他深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

  因为,这故事除了石磷,还关系着今日武林中的第一人物——灵蛇毛臬,现在的武林中人,谁要得罪了毛大爷,那不啻是自己找自己的麻烦,而灵蛇毛臬却最怕别人说起这故事。

  时日匆匆,此时距离仇独身死,已有十七年了。这十六年来,武林中自然发生了许多事,但却已都在人的记忆里消失了,像泡沫消失在水里一·样,连一点涟漪都未曾激起,但是一一只有仇独却仍存在于大家的心里,因为他人虽死了,但他的残骨,却仍在武林中占着极重要的地位,这是武林中数百年来,未曾出现过的事。

  灵蛇毛臬,利用仇独的残骨,在武林取得霸业,他虽然没有自立门户,但是他的“残骨令”,却被武林中人视为至宝,因为无论任何人,只要还想在江湖上混的,就得听这“残骨令”的命令。

  这“残骨令”就是仇独的残骸所制,当年的“七剑三鞭”,现在已去其二,汪一鹏断臂后,声威也不如前,但他们仗着那以仇独残骨所制的“残骨令”,都在武林中占了霸业。

  这些事,却都未放在石磷心上,他浪迹大涯,无非是想寻找毛冰,但十七年来,他足迹走遍两河东西,大江南北,甚至连关外塞北都走遍了,但是,毛冰却像海中之针,再也找不到。

  于是石磷也变了,他变得落落寡合,也变得浪荡不羁,那和他以前的性格,是绝不相同的,他的授业恩师灵空剑客为此很伤心。江湖不少认识他的人,也在为他深深惋借着。

  是春天,江南驿道上,马蹄匆忙,石磷也回到了江南,他衣衫虽不华丽,但却极为整洁,那在一个浪迹天涯的人来说,是极为难得的。

  他落寞地骑在瘦马上,马的缰绳,紧在马鞍上,他让那马随意行着,眼光却正浏览着江南道上的行人,以及道旁已青葱的林木,已渐茁长的秀草,口中微微低吟着:“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一一”江南是他旧游之地呀。

  蓦地,征尘突起——石磷不经意地望过去,远处有一群快马奔至,敢在这种行人稠密的路上放马而驰的,若非官府公差,不问可知,便是灵蛇毛臬的手下武士,石磷心中动了一下,忖道:“出了什么事?”

  那群奔马,倏忽而至,在滚滚征尘中,也看不清究竟是些什么人物,晃眼便又绝尘而去,留下一股黄尘。

  石磷厌恶地拂去了面上的尘土,放马前行,依稀觉得另有两骑就在他身后,他也没有回头去看,因为这些年来,他和武林中人已无恩怨可言,是以他也不需要像昔日一样随时留心别人的暗算。

  但是,后面那两人随风传来的话声,他却无法不听一“灵蛇这次可真碰上定头货了,看他手下十大弟子,居然全出动了,就知道他可也着了急,兄弟这次从北方来,在保定府那边就听到了这个消息,据说毛老大已飞传‘残骨令’,想动用所有的力量来对付那个少年哩。”

  另外一个声音“哦”了一声,也道:“这件事我倒不大清楚,不过有人找毛老大的麻烦,可有点不开眼吧?”

  “是呀!”先前那北方口音的人说道,“起先我也以为那人招子不亮,后来再一听说,那人虽然初出道,万儿还不响,手底可真有两下子,毛老大手下的镖局,无论保的明镖,暗镖,他都有办法劫了来。”

  你为停顿一下,又接着道:“最怪的是,他劫了镖,也不拿起走,却将镖银,珠宝满地乱丢,任凭人家去捡,他自己却一文也不要。”

  这人似乎极爱说话,一口的北方口音,嗓门又大,石磷听得清清楚楚,突然心中一动,忖道:“莫不是有人为仇独复仇?”很自然地,他又联想到毛冰身上,于是他又留意地去听一“这人倒是个奇人,喂!依你的意思,这人是不是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有关系?”他哼了一声,又道,“我走镖陕西的时候,曾和鸳鸯双剑的一个徒弟交上好朋友,他就告诉我,说是那主儿必定不肯就这么样算了的,还有着什么‘十年以后,以血还血’这句话,我看呀——”他含蓄地止住了话。

  另一人哈哈笑道:“你倒是听见风就是雨的脾气,姓仇的人已死了,不这样算了又怎样,何况他既无子女徒弟,也没有至亲好友,死了连个苦主儿都没有,还有谁替他报仇?”

  另一人不以为然地哼了一下,那人又道:“十年之后,以血还血,现在可二十年都快到了,老实告诉你,劫毛老大镖的那个主儿,听说是个三十几岁的汉子,从来都是独往独行,遇见不平的事,他就要管,管完了,就留下一只小金剑作表记,大家不知道他的名字,就管他叫‘金剑侠’,哥儿们你最近窝在家里不出来,大概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吧?”

  另一人笑了一下,道:“谁像你,像个失心疯似的,整年在外面跑,嘿!我说你呀,三十多岁了,也该娶个老婆了吧!”

  两人一阵嘻笑,再谈下去就是些言不及义的话,石磷更放缓了马,让那两骑先走过去,他自己却低头沉吟,忖道:“这金剑侠又是谁呢、我先前以为他会是冰妹肚里那个孩子,但人家已三十多岁了,看来又不像会是他。”

  “三十多岁的人,才开始在江湖上闯万儿的,只有两种情形,一一种是他习艺本晚,是以艺成也晚,另一种情形就是他本来已闯过江湖,现在却改头换面,以另一番面目出现,这”金剑侠”是哪一种呢?”他咳了一声,转念忖道:“我去想这些干什么,反正这些全关不着我的事。”

  剑鞘就在马蹬上,叮当作响,他将剑稍为提了一些,抬头看到天已不早了,西面已有落日时的晚霞,于是他将马稍微赶快了些。

  进了镇江府,他下了马,缓缓牵着缰绳前行,信步走入一家客栈,将马交给了店伙,抬头一望,却见一面镖旗插在进口的门框上,不禁微一皱眉,暗怪自己选错了地方,但人已进来了,又不好意思再出去,只得随意选了间房住下。

  上灯后,果然不出他所料,客栈里嘈声刺耳,那些镖局里的镖伙们,吆五喝六,猜拳喝酒,还叫些粉头来唱曲。

  石磷头皮发炸,推门走了出去,院子里虽然没有里边闷,但还不是吵得一样厉害,这些镖伙跟趟子手,整天风尘忙碌,这天大概是刚发了银子,再加上所住的大城,不怕会有强盗,放心之下,当然要尽量地作乐,打扰别人,他们根本不管。

  他们这样放肆,原因之一却是因为他们平安镖局的总镖头八面玲玫胡之辉是“毛大太爷”的拜把子兄弟,关系拉得非常好,再加上这次走镖,是胡之辉亲自出马的,大伙儿都放心得很。

  石磷禁不得吵,越吵,他就越烦,他不愿意和别人争吵,就走了出去,站在客栈门口,望着青石饭铺成的路,心里倒觉得清静不少。

  他随意闲眺,却看到一顶软轿在客栈门前停了下来,他不禁注意去看,因为在江湖上行走的人,坐轿子的极少,这一来是因为坐轿子不如骑马乘车方便,速度也太慢,再来却是因为坐轿子的花费太大,谁也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

  轿子平稳地放在地上,走出一个少年,石磷微皱眉,他本以为轿子里坐的不是伤病之人,就是老头子,或娘儿们,哪知是个弱冠少年?

  “这么娇嫩,还出来干什么,躲在家里当少爷好了。”他蔑视地望了那少年一眼,眼前却是一亮,那少年脸上的轮廓,极为清秀而动人,眼睛大而深远,鼻子高而挺秀,虽然长得极美,却没有半点儿脂粉气,再加那身极匀称合体的衣裳,看起来越发给人家一种舒服和顺眼的感觉。

  石磷年少时,也素有“美男子”之称,此时见了这美少年,相惜之意,油然而生,不禁将方才的厌恶之心,消失了大半。

  那少年一下轿,店里的伙计立即恭谨地上来招呼,店伙们的眼睛该有多厉害,贫富贵贱,一望而知,这少年衣裳华丽,举止不凡,气派又这么大,店伙们不巴结这种人巴结谁去?

  石磷目送那少年的背影人了店,转眼却看到一个少年乞丐就着客栈前的灯笼之光在捉蚤子,暗叹了一声,人间不平事,举目皆是,这少年与这乞丐的命运,难道生来就如此的吗?

  他施施然在路上闲逛了一会,在铺子里买了些醉鸡酱肉,又沽了些酒,准备今晚一醉解愁,他不喜欢在饭馆里喝酒,因为那远不及在自己房子里自由,而喝酒却是最需要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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