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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局绑了李世民》第二百七十四章 头名是谁?

作者:朱朱不低调 字数:1810 书籍:大唐:开局绑了李世民

  林华从容整衣,脸不改色,向马上的两个人说:“你两个也下来,咱们换一种打法,叫你们见识见识。”

  独臂丧门滑下马背,解剑丢下说:“咱们认栽,你瞧着办好了。”

  冷面判官也丢掉判官笔,冷冷的说:“你阁下平空管了这档子闹事,你会后悔的。”

  林华抬起独臂丧门的剑,冷笑道:“我这人做事,从不后悔,你大可放心。在下浪迹江湖,并非残忍好杀之徒,但对那些出手便要置在下于死地的人,必定以牙还牙,以眼还跟。对敌人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也许我年轻尚未能体会仁道二字的真义,因此,我不能宽恕那些要杀我的人。为了活命,我必须尽可能设法保护自己,但决不滥杀,对方不下毒手,我也不会要他的命明知放掉你们,日后我可能反而死在你们手中,但你两人并未向我下毒手,我仍然放过你们。老兄们,珍惜你们第二次拾回的性命,好自为之。”

  他拨出独臂丧门的剑,略一察看,不住点头。

  江湖人所用的长剑,与官兵们用来冲锋陷阵的剑不同,剑身轻而狭小,锋刃特利尖,不宜砍劈,以轻灵迅捷为主,只能用来一比一公平决斗。其次是读书仕子与军官们所用的佩剑,剑身略宽,可以砍劈,用来自卫,当然也可作为装饰品,也就是最常用的剑。至于用来冲锋陷阵的大剑,长短不一,长的如八尺巨阙,短的有尺八断虹,全是可砍可杀的重家伙,长的双手抢动十荡十决人丛扬威,短的近身肉搏好用劲,拨枪架刀运用自如。

  独臂丧门的剑是狭锋剑,剑身尖锋一尺三寸留有血槽,有点像刺,打磨得晶亮夺目,光可鉴人,像是新品,锋刃完整利如剃刀,剑身的厚度比决斗用的剑厚,但仍有弹性,剑锷如花瓣,可挡,可托,可击,护手绰有余裕。桃形的云头,不挡手。剑穗是织金流苏串了颗鸽卵大的祖母绿雕凤宝石。整只剑重心在中前,不习惯的人会感到不趁手。

  他试行拂动,盯着独臂丧门问:“这把剑我认识,你从何处得来的?”

  “在开封府买的。”独臂丧门沉着地答。

  “买的?关中太白门镇山之宝飞凤剑?居然会在河南开封府出卖?太白门开山仅有三十余年。曾经出了几位风云人物。他们的祖师爷终南剑客徐耀,艺惊群豪名震武林,目下仍然健在,隐居太白庄安居纳福,门下第三代弟子关中一龙二凤,江湖声誉正如旭日初升,不论人品艺业,皆无可非议甚获好评。在太白门的门人未死光之前,这把剑不可能落在旁人手中。”

  “长剑到处有卖,天下的剑何止万千?谁说这把剑叫飞凤?”

  林华指着剑锷前一寸的剑身亮度有异处,冷冷地说:“天下间剑虽多,但铸剑的人各有不同兵器店打造的剑虽有一定的尺寸,但每把剑亦有些不同。至于武林中成名人物,成名以后多数的高手皆根据经验与本身修为,另行铸造趁手的剑,不管是请名匠或是亲铸,剑身必定留下代表自己的名号或图案为记,请人造的,也必定有两种刻记。终南剑客的父亲,是关中兵仗局的名匠,他会铸剑自无疑问。他能在江湖成名,得以开山立派成为一代宗师,得力于乃妻凌云凤吕凤襄助,因此在剑身刻了一头飞凤以纪念乃妻,所以称为飞凤剑。你在外面添了一道连接剑锷的铜环,掩上飞凤图案,但此剑的形态与特色,却是无法改变的,天下间止此一把,决无相同的飞凤剑。你瞧!”

  他两指挟住剑的重心,信手飞掷,剑画出一道平稳的光弧,“擦”一声贯入三丈外的一株树干,入树五寸,剑轻微地振颤,发出隐隐龙吟。他上前拔剑,又道:“终南剑客的飞剑绝技,可伤人于十丈外,所平藉的就是这把剑。其他的剑,重心在后,不管掷剑的人内力修为是如何浑厚高明,绝不可能令剑在五支外依然保持有规律的飞行路线,必将翻腾偏向,不信你可用红衣吊客的剑试试。”

  “但……任何剑皆可掷出杀人。”

  “决不可能像标枪般杀人于五丈外。这与飞刀术的道理相同,掷时算准远近,令飞刀旋转恰好在及体时刀尖转向前面,稍一计算错误,便会变成以刀柄击人了,掷剑的情形也是如此。当然,飞刀种类繁多,千奇百怪,在下的飞刀便是重心在前,掷出则不会翻腾旋转,对方只能看到一点寒星,不知是飞刀。”

  他到了死马前,拨出自己的飞刀,在马身上擦掉血迹扬了扬,插入插冷笑道:“我不管你的剑从何而来,但日后见了太白门的人,我会将实情告诉他们。我不客气,这把剑我要定了。带了同伴的尸体,你们快滚,远远地离开河西,免得日后碰面大家不便。”

  说完,佩上飞凤剑,入林扬长而去。

  已牌正,瘦马出边墙,踏上至金塔寺堡的大路,驰向莽莽草原。

  接近至昨日与四海堡的好汉交手处,十六骑士全副武装久候多时。为首的人发现林华毫无所惧地接近,脸色渐变,向问伴说:“这家伙好狂,远在三里外他便可以发现我们,居然毫无回避的念头,仍然向咱们接近,可恶!我先给他一箭。”

  右首一名回装打扮的大汉接口道:“副堡主,使不得,咱们奉命招他入伙,岂可抢先动手?”

  “你别管,招他入伙,也得看看他的真才实学,如果一箭能将他射死,这种人要来何用?”

  其他的人不再异议,据鞍安坐静观其变。副堡主直待对方到了一百五十步左右,方搭上一枝狼牙箭徐徐引弓。

  “嗡”一声弦响,箭出似流星,破空飞行的厉啸声入耳,劲道出奇地凶猛。弓是三个力的弓,可知这位副堡主臂力委实惊人。

  林华策马前进,以不徐不疾的速度接近,暗下戒心,他的鞍袋中,有一把购自临水堡的弓,一袋箭。弓仅两个力,这一张已算是最好的弓了,他接近至百步处,便发现对方先发制人以箭袭击。

  箭破空而至,划出一道略弯的降弧,直射马胸。

  他拔出弓,瘦马斜冲数步,“得”一声脆响,箭被他用弓拨偏。瘦马仍向前小驰,他扣上弓弦,搭上一支箭,舌绽春雷大喝道:“阁下,你也接我一箭。”

  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箭离弦时,双方已接近至八十步内。

  接着,他拔剑出鞘,挂上弓,一声长啸,瘦马向前狂冲,飞凤剑高举,映日生光啸声震天,马后尘埃滚滚。副堡主看到电射而来的寒星,一看寒星飞行的升降线路,便知对方的劲道骇人听闻,怎敢接,火速策马侧移。

  “嗤”一声厉啸,箭掠左腿侧而过,危机间不容发,再慢一刹那,左腿必定报废的。

  “慢来,在下有事请教,先别动手。”副堡主骇然大叫,但仍然火速备战。

  林华直冲近至五丈内,方松缰小驰,在三丈左右勒住坐骑,沉声问:“你阁下用箭请教?先兵后礼么,那就先决胜负,在下奉陪。”

  “老兄,别见怪,试试你而已。”

  “要不要在下试一试你们?”

  “免了,你的胆气、箭术,在下甘拜下风。”

  “你是什么人?”

  “在下姓万,名智,江湖匪名号称小诸葛,四海堡的副堡主。”

  “哦!你们是替昨天那四个死鬼……”

  “咱们话说在前面,今天在下不是寻仇而来。咱们四海堡高手如云,全是些英雄好汉,敢杀敢拼,敢斗。死,只要死得英雄,死得公平,只能怨自己技不如人,没话说,寻仇报复恩怨牵缠不是英雄好汉,昨天咱们四位弟兄的死,死得公平,只怪他们命该如此,碰上你这位了不起的高手。”

  “你……”

  “咱落脚边外,亡命异域,开创基业苟全性命,需要英雄好汉参加咱们的事业,希望你……”

  “你们要的该是牧人,而不是敢拼敢杀的好汉。”

  “你错了,耕牧不是咱们的正业,咱们远出千里外,与蒙番争口食。”

  “对不起,在下不做强盗,即使是蒙番,在下也无此兴趣。”

  “阁下……”

  “没有商量的余地,在下……”

  “昨天听阁下警告三位镖师的话,知道阁下专为至嵩山堡寻仇而来。你一个人势孤力单,而嵩山堡却有三百名个个能战的男女,连咱们四海堡也不敢与他们正面冲突,以免两败俱伤。你帮我们,我们助你,联手赶走嵩山堡的人,利益均沾,如何?”

  林华冷笑一声,沉下脸说:“你把在下看成什么人了?哼!你少在我面前胡说八道。你们讨来河三堡位于塞外,生命财产没有丝毫保障,蒙番非我种族,三堡经常处于朝不保夕风雨飘摇中,不思互助自保,反而自相残杀,无知愚蠢,莫此为甚,居然要在下助你们自相残杀,你简直昏了头,免谈。在下要走了,让路!”说完,马儿前冲。

  “阁下,咱们好好商量。”副堡主叫。

  “没有商量,再见。”

  马儿从中间冲过,绝尘而去。

  远远地,便看到草原中屹立如城的嵩山堡,四四方方一座城,保持着河南人方方正正的建筑特色,土烧制的大砖筑墙,高有三丈六尺。堡门楼高有四丈余,只有南北两座堡门。堡中心的烟墩台高有五丈余,不分昼夜有人把守。堡约一里见方,比下古城堡大一倍。堡墙上遍设碉楼,一排排的箭朵口外窄内宽,四角的碉楼竟有点像潼关的城角碉楼,气势恢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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