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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大魔头啊》第二百零九章天空掉下个人

作者:陌非明 字数:1921 书籍:我真不是大魔头啊

  天衣居士养了一只鸟。红嘴、黑羽,聪明伶俐、活泼可爱,每天都会拟人声音报上:“今天是正月初三……”如果是过年,它还会说上几句吉利的话儿;要是中秋,它这会“吟”上一两首有关月亮的诗。它还会在每值时辰交接之际报时。

  有时天衣居士心情不好,它就唱歌;天衣居士没胃口的时候,它还会用有尖钩的啄子,挑桌上最好的饭菜,送到天衣居士嘴边去。

  天衣居士当然十分疼爱它。

  他至少养了二百三十三只珍贵罕见的飞禽,其他走兽还不计其数,若连猫狗龟兔一起算,恐怕八辈子也算不清。

  但他独爱这只鸟。

  这只鸟不爱跟别的动物在一起,清高而且孤僻,也不爱跟别的人在一起,它只爱跟他在一起。

  天衣居士觉得他俩之间很有缘。

  这只鸟名字就叫做:

  “乖乖”。

  有时它闲来无事,也会叫自己的名字,但发音不准,叫成:

  “怪怪”。

  说实在的,一只那么通人性的鸟,天衣居士喜欢之余,也有点觉得“怪怪的”。

  可是他是那么喜欢它,他们俩是那么有缘,天衣居士自知一向兴趣繁多,可谓玩物丧志、心不能专,也就不在乎再特别钟爱乖乖一些了。

  天衣居士近月来心情不好,那是自从王小石要去京师展布身手之后,心情就没有好过。

  ――大概是因为寂寞吧?

  天衣居士禁不住时常想起,有王小石在身边时的热闹快活。

  王小石是一个对什么事情都以坦荡的胸襟、快乐的心情去面对的人。

  这样子的人不但能令自己快活,也能令在他身边的人感到快乐。

  王小石走后,天衣居士的心情,就黯淡得多了。

  这时候,他不禁有点后悔:

  后悔当日没有娶下织女。

  ――当年若娶了“一针见血,名动天河”的织女,现在就不会那么寂寞无人管了吧?

  “你喜爱高山流水、琴棋书画多于喜欢我!”他记得当日织女这样嗔怒地跟他说过,“其实你这种人,只爱你自己!”

  当时,她就以“一针见血”的“密织急绣、乱针分尸”,即行把绣好的鸳鸯帕拆去一只鸳鸯,掷还给他,怫然而去。

  而今,那巾帕还在怀里,大概那儿还兀自游着一只孤独的水鸟吧――不知那一只现在怎样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天衣居士又消沉了起来。乖乖便过来轻啄着他的手背。

  天衣居士也没料到自己竟会出门去。

  而且还是重入江湖。

  ――去的竟然还是京都。

  他原本准备在白须园终老。

  本来,就算有人拿刀子架着他的脖子,他也决不愿再出江湖。

  ――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人进得了白须园,因为那儿他已把自己这些年来研修所创的机关阵势,全布置在那儿,就算是大师兄懒残大师至亲,也未必能破得了。

  除了王小石之外,世上只有一二人能来去无阻。

  其中一个是因为他让对方来去自如。

  他信任这个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多指头陀。

  多指头陀在当世高手里是唯一能以五台山禅宗气功“无法大法”施为少林绝技,除此之外,他的九只指头(非但不比人多指,反而比人少上一指),名动天下,任何乐器,不管再新再古,只要给他弹上片刻,不管他有没学过,皆能成曲,且比浸淫多年在此乐器上的人更精更巧。有时候,他一人能弹出九十九人合奏时的繁复曲音来!

  他也善弈。

  更善抓鱼。

  急流之中,鱼游其间,他能以空手拔下水中游鱼的一片鳞而不沾其身;天衣居士的乐鱼斋养鱼无数,这些鱼儿也难免偶尔得病,正需要多指头陀这灵便的九只手指。

  多指头陀这种种长处,都投合天衣居士的兴味。

  何况,这些年来,天衣居士得以潜修此地,怡然自适,起居饮食,全仗多指头陀照顾,而且还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曾问过多指头陀,何来的钱?

  “庙里的。”

  多指头陀主持一家“老子庙”,香火鼎盛。

  “那是佛陀的香缘钱,我怎能挪用?罪过罪过!”

  “布施给菩萨的钱,不就是施予众生的吗!”多指头陀却说,“居士是众生里的绝世人,无异仙神,这些俗物若能为居士所不弃,才是本寺光荣,功德无量。”

  于是多指头陀继续支持天衣居士起居生活所需所费。

  日久之后,天衣居士也习以为常了。

  他待多指头陀为好朋友。

  多指头陀也别无所求。

  直至这一天……

  多指头陀请天衣居士“吃饭”。

  “吃饭”,这一个很特殊的事情。

  古人早有“民以食为天”之说,甚至认为:“夫礼之初,始诸饮食”;饮食不仅可大快朵颐,还具“养生逆死,敬事鬼神上帝”之用!天子皇室以祭祀为大事,连用以烹饪的鼎都当做是国家宗室的威仪。

  古人便以牛、羊、豕为“三牲”。祭祀或享宴时,天子才配三牲齐备,是称“太牢”;诸侯只能杀牛羊,叫做“少牢”。一向以来,饮食都要遵规守矩、礼法森严,若非祭祀,诸侯还不可杀牛、大夫不可杀羊、士不可杀犬豕、庶人不可吃珍贵之物,壁垒分明,际分深严。

  武林中人,当然并不严遵规律,但莫论朝廷、江湖还是武林中,“吃饭”――有时候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名词。

  有人请你“吃饭”,通常不只是“吃一顿饭”而已,其中也包括了相聚、叙议、交际、应酬,甚至还会有笼络、施恩、示好、谈判、炫耀、试探……诸如比类、千奇百怪的“意图”。

  连你请人“吃”一顿“饭”,有时候也隐含了不少你自己都不一定“吃”得出来的“意图”。

  ――这时候,“吃饭”就不再是“吃饭”了。

  ――吃这种“饭”,要比“办事”还得要打省精神、如履薄冰。

  所以,有些饭,吃的不是“饭”,而是人情;有些饭,十分“不好吃”;有些饭,是不得不吃;更有些饭,宁可自己吃糠,也不可以去吃。

  当然,多指头陀的“饭局”并不复杂。

  他只请了两个人。

  他自己和天衣居士。

  饭菜也很简单。

  吃的是斋。

  不过,用意却很不简单。

  ――其实,世上最简单的事情,细想深思都不甚简单,譬如你喜欢一个人,或恨一个人,仔细分析简简单单的,那是多少因素造成的!

  饭局之后,天衣居士就离开白须园,再入江湖,直赴京师。

  因为他听到了几件事。

  这些事件他无一能忍受:

  ――王小石杀了当朝宰相傅宗书,现在,黑白两道、朝廷武林都要拿王小石归案。

  ――元十三限唆使他的徒弟“天下第七”杀了“天衣有缝”,为的是阻止他去追查当年“翻龙坡”那案件。

  天衣居士只好立即启程。

  王小石是他的徒弟。

  他唯一的徒弟。

  他不忍心他会给人悬首城门。

  ――何况,他就当他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天衣有缝”是织女的儿子。

  也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对这个儿子从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织女叫他做“天衣”,从他姓“许”,就表示对他从未忘情。

  他又怎能让儿子白死!

  他要去责问元十三限。为何不遵守当年的约誓!

  如果这些都是别人告诉他的话,他容或还会再三考虑、谋而后动。

  但这是多指头陀告诉他的。

  他信任多指头陀。

  事急,匆迫,他什么也没带,什么也不带,只带走了“乖乖”。

  因为他不舍得离开它。

  他一离开白须园,老龙沟的美罗布庄就失了火;是以,王小石重返千山。既见不到他的父亲和姐姐,也找不到他的师父天衣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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