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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诺基亚穿越之旷世奇后》第273章 又遇打劫

作者:醉听春风 字数:931 书籍:携诺基亚穿越之旷世奇后

  林逸秋夸他:“你知道的倒不少,今天带你来看来是带对了。”

  “我就是闲的,闲打听。”

  “闲?你不是在队长手下做事吗?”

  “诶,虽说是做事,但是跟你比我是差远了,不过是个打杂的,混几口饭吃,混几个钱罢了。”说到这里,王晓军又郁闷起来,他还是想不通二叔为什么不提拔自己,而是选了一个外人当出纳员。

  林逸秋自然听出了他语气不善,闻言只是微微一笑:“不错了,你们兄弟几个都在队长手底下干活,他要照顾那么多人也不容易,他是队长,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厚此薄彼,总不能提拔了这个不提拔那个。这样时间长了,你们兄弟之间肯定会有嫌隙,先这么做着吧……”

  “兄弟几个?”王晓军疑惑出声,他爹是老大,他自己上头有几个姐姐,所以是独子,王根生是他二叔,也就王晓柱一个儿子,其他都是些姑姑,嫁到外村去了,他哪里还有什么兄弟?

  “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家就我跟晓柱两个男丁。”

  “啊?”林逸秋故作惊讶道:“王满江不是你兄弟啊?那是我搞错了,我看你们都姓王,队长又总是带着他,就以为……不好意思啊。”

  “王满江?你说王满江?!”王晓军被林逸秋这么一提醒才想起来,最近确实总是在生产队看见王满江。

  与他们这一支男丁稀少不同,王满江家兄弟有七八个,而王满江的爷爷跟他爷爷是亲兄弟,算起来他们也是堂兄弟,林逸秋这么说倒也没错。

  王根生自从发达以后,本来不怎么来往的王氏族亲个个都往他身上钻,而自己所能仰仗的不过是亲侄子这一层,但是王满江那支也是侄子啊,更何况王满江有初中学历,自己小学都没读完,难道说……

  王晓军被自己的想法惊出一身冷汗,林逸秋还什么都没说,他就自动补全了所有经过。

  他急切地问林逸秋:“王满江他对你说什么了吗?”

  “那倒没有,不过最近队长有让他看着我,也挺烦的,我跟你比较熟,如果可以,我倒是希望你来跟着我……”林逸秋对着王晓军大吐苦水。

  “你说我二叔让他跟着你?”

  二叔竟然把这么重要的活儿交给王满江!!!

  “是啊,”说完,林逸秋自我开解道:“其实我也可以理解,毕竟我才刚来东北,队长对我的出身背景经历也不了解,组织上对我有不信任也很正常……”

  而王晓军已经听不进去了,他现在满脑子就一个念头:

  完了!

  二叔他要重用王满江那一支了!

  那他该怎么办?

  这些年他想尽办法舔堂弟的臭脚,对方指东他不敢往西,让他追狗他从不撵鸡,可是到头来,竟然不如一个后进的王满江?他可是亲侄子啊!

  林逸秋看王晓军失魂落魄的样子,了然一笑,随即“好意”提醒道:“行了,咱们不说这些了,你看看还要走多久才到金家?”

  王晓军方才如梦初醒,不过他哪能那么轻易放过林逸秋,连忙又问:“那那个……你最近有没有听我二叔说什么?”

  “说什么?没说什么啊?”林逸秋点到为止,不肯多说。

  可他越是这样,王晓军就越是觉得对方隐瞒了他什么:“我说林同志,你怎么能说话说一半儿啊,这不是摆明了吊我胃口吗?”

  “晓军,你是不是误会了,我没什么要说的啊。”

  “不,你有!”王晓军一口咬定。

  林逸秋只能无奈一摊手:“我只是觉得队长挺器重你们的,希望你不要妄自菲薄,好好做事,这样才对得起队长对你的提拔。”

  你们?!谁跟王满江是你们了,原来自己一直不受重用的根儿在这里呢,二叔一定是觉得王满江学历更高,比他更好使,所以开始重用他了。

  此刻如果二叔在场,他真想对他说一句:“二叔,你糊涂啊!”

  只是自己才是嫡嫡亲亲的亲侄子啊!堂侄子毕竟还是隔了一层啊!

  林逸秋看着王晓军脸色一变再变,就知道自己目的已经达成了一部分。其实他也是那天跟老刘聊天才知道整个队委内部具体员工部署的,当时他还没想那么深,这不今天巧了,正好遇见王晓军,正好有人邀请他吃饭,而他怕麻烦又正好叫了王晓军一起,攀谈间让对方放下了戒心,一切顺利地不可思议。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王晓军怎么不会想到,林逸秋会把自己对付他那招,转而用在对付自己身上,现在他也没心思吃饭了,只一门心思想着要去问二叔,问个明白。

  但是不行,二叔这人最好面子,最怕别人说他假公济私,所以这么久以来,他都没有把堂弟放进生产队,这并不是因为二叔真不管堂弟,而是在为他的以后铺路。

  但是自己呢?说白了自己就是个侄子,也只是个侄子,如果自己直接问他这些,说不定会让他厌烦自己……

  两个人走走停停,不一会儿就到了村东。

  金家的房子是很明显的朝鲜族建筑,外围是很矮的泥巴围墙,一眼就能看清里面的结构。

  金氏姐妹正在自留地干活,见他来了赶紧朝屋内喊:“阿爹阿娘,林出纳来了!你们快出来啊!还有……那个王什么……他也来了!”

  金爱国听见声音,连忙放下手里正在干的活儿跑出来迎接他俩。

  热情地冲着二人道:“上了一天班累坏了吧,快进屋坐!”说着,还帮忙接过两人手里的东西。

  随后,林逸秋跟王晓军被他带着进了房子的主卧。

  这个主卧其实就是充当客厅的作用,林逸秋学着他俩也脱了鞋,盘腿坐在了炕上。

  朴婶子也听见了声音,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饭菜端到了炕上,金爱国给她扶了一把。

  朴婶子把一个一个小碗打开:“这些都是我做的,你们尝尝我的手艺吧!”

  林逸秋满意地看了一眼,紫苏叶、辣白菜、拌小葱、萝卜条……一眼望过去,都是素的不能再素的菜色了,看得出来没有搞特殊。

  王晓军却提不起兴致,他本来就心情郁闷,看了这些菜更加失望了:都说这个金家有钱,想不到招待客人都是咸菜,怎么那么抠门。

  金爱国客气道:“都是些家常便饭,您见谅!”

  “金叔你客气了,孩子们呢?让他们也都来吃吧。”

  金爱国看林逸秋也不见外,便把两个女儿和儿子叫到身边。

  金氏姐妹他已经见过多回了,倒是这个金家小儿子,除了那天救人,他再也没见过了。

  金杰个子不算高,此刻乖乖躲在两个姐姐身后,看不出顽皮与否,见了林逸秋乖乖地叫了声哥哥。

  金爱国把小儿子推到林逸秋身边,温声对他说:“小杰,你还记得吗?就是林出纳救了你。”

  金杰胆怯地看着眼前两个生人,他对那天的救治过程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醒来已经在医院了。

  他嚅嗫地说了声:“谢谢。”

  林逸秋微笑点头表示应下。

  等大家都入席以后,朴婶子又端了一张小木桌过来。

  木桌上摆着一瓶米酒还有一个大石锅和两个半盖着的小碟子,石锅上有源源不断地热气冒出来,林逸秋深吸了口气——

  是鸡汤!

  至于另外两个,他就不知道摆了什么。

  金爱国作为一家之主,率先揭开了盖子,果然浓白的汤汁里浸泡了一只光滑细腻的母鸡。

  “没什么好招待的,就让婆娘杀了只鸡,快尝尝吧!”

  糯米炖鸡是朝鲜族一道很出名的美食,金爱国直接上手撕了两只鸡腿,一只给了儿子一只给了林逸秋,至于王晓军这个蹭饭的,则是什么都没有。

  林逸秋前几天刚刚吃了小鸡炖蘑菇,现在对鸡没有那么馋,而且两只鸡腿一拔,这只母鸡就剩下一点瘦弱的躯干了。

  林逸秋可不好意思一下子就干掉一半的主菜,所以把鸡腿越眼巴巴的王晓军,夹给了金氏姐妹:“你们分吧。”

  然后他又补了一句:“我不爱吃鸡腿,我喜欢吃里面的糯米。”

  “阿爹,这——”金喜迟疑地看着金爱国,这鸡腿她肯定也是馋的不得了,毕竟一年到头都不见得能吃上一回,但是这是客人和弟弟的,她不能吃。

  “林出纳给你,你就吃吧。”

  “大家也别叫我出纳,叫喊我名字就行,我今年十九了,你们呢?”林逸秋说的是虚岁,他月份小,所以虚两岁,实际上才十七。

  金喜说:“我十八,妹妹十六,小杰八岁。”

  林逸秋微微一笑:“那我们同龄,你们更加可以叫我名字了!你们俩个还在读书吗?”

  金氏姐妹摇摇头,想说什么却被金爱国打断了:“已经不读了,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帮喜儿相看人家,过两年善儿也可以出嫁了,这日子总算是有奔头了。”

  林逸秋敏锐地发现两个姑娘在听见出嫁时脸色变得煞白。

  也是,明明还是在读书的年纪,就要被迫出嫁。林逸秋倒是有心劝两句,但是金爱国显然酒劲上来了:

  “逸秋啊,我可以这么叫你吧,晚上也没有工作了,咱们爷俩也碰一个!”

  “谢谢金叔。”林逸秋没有拒绝。

  一旁的王晓军看得眼热,他也很馋酒啊。

  林逸秋见状也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王晓军激动地接过赶紧尝了一口。

  米酒味道柔和醇香,仔细品味还有一丝甜味,虽然不够劲儿,但却足够解馋,王晓军两三口一杯就下肚了,心里不由感慨:这金家确实有钱,人家粮食都不够吃,这里又做米酒又做鸡汤的。

  这时,金爱国又打开了下一个小碗,里面整齐码着一排棕色的肉。

  是牛肉!

  林逸秋不动声色地看了金爱国一眼,自从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没吃过牛肉了,虽然这年头不像古代禁杀牛肉,但是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力,一般生产队哪舍得吃。

  果然,金爱国说这是他从内蒙那里买回来的。

  “那这是什么?”王晓军现在对所有的菜都充满了好奇。

  金爱国看不惯他那副馋相,但他以为王晓军是林逸秋的朋友,所以也不好说什么,直接打开了最后一个碟子。

  “不是什么金贵东西,就是比较难得。”

  碟子里是棕黄色的果冻状物体,上面还浇着辣子酱料,闻起来就很香。

  林逸秋夹了一筷子尝了尝,有一种很特别的香味,吃在嘴里很凉,又很Q弹,有种在吃果冻布丁的感觉。

  “这是什么?”

  “是橡子粉。”

  “橡子?”

  “就是后山捡的,然后我把它做成了橡子粉,之所以吃起来是凉的,是因为我把它在凉水里冻过了。”朴婶子耐心解释道。

  金爱国喝酒喝的脸红,都有些大舌头了:“逸秋你喜欢就多吃点……这在别处可吃不着……就那么一个季度……这玩意儿便宜得很,你放心大胆地吃!”

  两人几句话间,便让林逸秋捕捉到了重点,一个想法悄然在心底形成。

  一顿晚饭吃得是宾尽主欢,临走前,林逸秋问金爱国又要了些橡子粉,朴婶子细心地把粉拌好还帮他装了起来。

  告别了王晓军跟金家人,林逸秋并没有回到住处,而是换了个方向去了知青所。

  时间已经不早了,知青所内非常安静,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但是林逸秋还是把几个关系要好的给喊醒,叫到了后山水池边上。

  见林逸秋拿了个饭盒出来,陈枫惊讶道:“你这是要给我们吃小灶吗?”

  宋国庆也问:“给我们吃独食?”

  “哎呀,你们别磨磨唧唧的,有的吃就吃吧!逸秋,果然我没有看错你,你做了干部还想着我们!”齐援朝感动得泪眼汪汪。

  “你们尝尝看!”林逸秋故意没说这是什么,而是拿出一双筷子递给了宋国庆。

  宋国庆也没多想,直接拿过来就吃了一口,他吃完陈枫也吃了一口,接着是齐援朝。

  林逸秋期待地问:“味道怎么样?”

  宋国庆说:“挺爽的!”

  齐援朝说:“凉凉的,这是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肉呢!”

  陈枫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老实地说了真心话:“我感觉怪怪的,这个味道。”

  “这是什么啊?”三人问。

  “这是橡子粉。”

  “什么是橡子粉?”

  林逸秋把今天在金家吃饭的事情老实地和盘托出:“把橡子果实磨成粉然后兑水,煮稠了就可以了,不过要放在冰水里镇一下,才会形成这样晶莹剔透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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