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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牌天师录》山海卷 皇朝诡事 上

作者:亘于先生 字数:5219 书籍:杂牌天师录

  我是一名在美留学的大学生,在休斯顿大学攻读心理学。由于在外留学经费昂贵,因此我的家庭为了供我读书在经济上有很重的负担。于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不得不在一个偏远的小镇租了栋房子。虽然房子外有一片巨大的湖泊,而且风景幽丽。但因为房子的边上就是片墓园,导致这栋房子根本没人愿意租住,而我的出现,让这个满脸肥肉的中年房东喜上眉梢。由于地处偏远,导致我上学不得不每天就早早的爬起来,才能赶车进城。

  一天夜里,小镇下起了大雨。我平时就喜欢听着雨声入眠,再加上第二天是周末。所以我就放肆的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奇怪的是,夜里我突然醒了过来。翻身一看手机,才凌晨两点。窗外雨声依旧,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我索性爬了起来,站到了窗前。从窗口眺望出去,刚好能看见巨大的湖泊。月亮被乌云挡住,华光稀微。加上四周巨大的柏木,更显幽森。此时,北京时间正好是下午,我想着要不要给父母打个电话。正在犹豫之际,远处竟传来了行驶的车声。

  “这年头,怎么会有车来这?”我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再加上是凌晨两点。怎么可能会有人现在来这。

  “莫非,是来打劫的强盗?”深受伟大社会主义教育的我,深知美帝安全环境的恶劣。我开始警惕起来,想着要不要去拿个武器防身。

  黑暗中,车子冒雨前行,两束车灯穿过密集的雨幕,越来越亮,车子也离我越来越近。我看清楚了,是辆黑色的奔驰。好在,车子缓缓的从房前驶过,没有停留。

  “呼!”我不禁松了口气,“原来不是来找我的,那是来干啥的呢。这里就我一户人家,慢着,难道?!”

  我伸出头看去,果然,那辆黑色轿车朝墓园的方向开去了。

  那辆车竟然驶入了墓园!

  我大吃一惊,已经这么晚了,还有人冒雨来墓园,是来祭奠吗?据我所知,这个墓园年代已经很久了,快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平常都没人打扫,更别说有人探望了。难道他们是来盗墓的?

  我站在窗边,整个人靠着窗台发抖。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这简直就是恐怖片在线直播啊。

  那天夜里,那辆车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决定站在窗边等他们出来,可站着站着,困倦就席卷而来了。我撑不住便去睡了,也不知道那辆车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的便清醒过来。昨晚那一幕幕,我仿佛还印在眼帘。我穿好衣服,决定去墓园一探究竟。出门一看,我才发现许是昨夜下雨的缘故,湖泊四周都弥漫起了大雾。阳光一折射,雾气和树木都显得深黄。我朝墓园的方向摸索过去,很快,我就到了墓园的门口,门口的大门被人打开了,地上的泥泞有四道长长的车辙痕迹。很明显,昨晚那辆车驶入了墓园。

  说实话,这也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墓园,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我还是鼓足勇气走了进去。墓园里种了很多树,满地都是掉落的黄色树叶,因为没人打扫,加上这里常年寒冷。树叶日积月累了厚厚的一层,空气中充满了腐败树叶的气味。那辆车的痕迹到门口就戛然而止,显然车子开到这就停住了,地上有几个不明显的脚印。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西方的墓碑对我而言,似乎并不让我感到恐惧。但接下来,我的心脏突然一下就暂停了。

  因为我看到,众多杂乱的墓碑中,显然有一个墓碑吸引了我的目光。它居然是中式的!我走进一看,墓碑是块青石碑,花纹华美,碑前离着两尊小巧玲珑的石狮,显得与这墓园格格不入。青石碑表面光滑,显然年代并不久远,但石碑上的字却让人匪夷所思。

  “道光二十四年二月 皇清陈公长林之墓!”

  “皇清…”我喃喃道,这难道是块清朝的碑?可这石碑明显是翻新过的啊。我陷入了困惑,一时间不知道要干什么。但心里的直觉告诉我,昨天的车子里的人很有可能来拜祭的就是这个碑。

  “道光二十四年…”我拿出手机查了查,道光二十四年即是公元1844年,就算是他的子女,现在肯定也不在人世了。

  “想必是他的后人吧…”真没想到,在不远千里的大洋彼岸,竟然有块清朝时期的墓碑。这要是放在中国,也得成了文物了。

  “唉”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原本还以为是什么迷案呢,结果到头来只是来探望先祖的。我原本被提起的兴趣一下子又没了。我只能沿着原路走到湖边,无聊的踢着石子。生活如同这被石子荡漾起水波的湖泊,起了一下波澜,却终究又恢复平静。不过自己的心里却又莫名的感到暖暖的,也许是在这遥远的他乡异国,遇到自己祖国同胞的缘故吧,虽然未曾谋面又不知姓名。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个月,谁曾想,那辆车子又来了。

  那天我照常起得很早,准备赶车去上学,刚出门走了几步,就看到那辆黑色奔驰缓缓的朝我驶了过来。

  “这谁家的车…”我马上从恍惚中意识过来,急忙冲上去拦住。

  不过那辆车明显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一边跑一边指着自己的脸喊道:“中国人!中国人!”

  那辆车停住了,后车窗缓缓的打开。我这才看清,坐在后座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身上穿着一件古时候的那种皇袍,头上竟然还留着辫子!他的身旁安着个小桌儿,桌上放了盘鲜红欲滴的樱桃。

  “我靠,这哥们也太爱传统文化了吧。”我心里暗暗道。

  司机则是一个身着黑色西装,满头银丝,神采奕奕的老年人。但看上去却总有种与岁数不相符的感觉,让人判断不出他几岁,介于少年老相和鹤发童颜之间,甚是奇怪,不过我也没太在意。

  相比司机,穿着更“诡异”的则是这个年轻人。年轻人看了我一眼,嘴角起了一弧微笑:“有事?”

  我喘了口气,道:“那天,那天,我看到你们了。”

  “哦?”年轻人挑了挑眉,问道,“哪天?”

  “就是那天晚上,下着雨的,你们开车来拜祭那天。”

  年轻人看我上气不接下气,许是口干舌燥了。就将身旁的樱桃递出车窗。

  “来一个么?”年轻人满口的京腔,看来是个地道的北京人。

  “哦,谢谢。”我刚要拿,一直沉默不语的司机却猛地咳嗽一声,吓了我一跳。年轻人见状,微微一笑,连忙把樱桃端了回去。

  “这司机,真特么的小气。”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

  为了缓解我的尴尬,我问道:“那天你们来这里祭奠,祭奠的是你们什么人啊?”

  年轻人道:“一个朋友。”

  “哦,一个朋友…”我点点头道。这时,司机又咳嗽了一声,示意该走了。

  “行吧…哦对了,这是我的手机,你以后有空就打给我,毕竟远在异乡为异客嘛,大家都是亲人了。”我慌乱的将手机号抄在纸上递给年轻人,年轻人接了过去。我突然发现,他的手指甲又尖又长,呈紫黑色。年轻人注意到我的目光,连忙将手缩回衣袖,又微微笑了一下。

  “看来是个玩cosplay的异装癖啊…”我心里叹道,甚至有点后悔把手机给他了。

  我目送着车子缓缓离开,自己也准备去赶车,忽然发现,地上的草丛上散落了一个樱桃,肯定是刚才那个年轻人端盘子的时候抖落下来的。我捡了起来,擦了擦,发现还能吃。我尝了下,结果一入口,一股奇怪的味道充满了我的口腔,这根本就不是樱桃味,果汁不甜,反而咸咸的,还有淡淡的铁锈金属味。“呸呸呸!”我赶紧吐了出来,很显然,这颗樱桃已经坏了。

  又过了几个礼拜,夜里正无聊的我,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了一封邮件。

  “周兄,自前日与汝别,既有移时,我甚是思。前日汝言君臣皆为他乡之客,吾归而思,愈思愈觉神妙。萍水相逢即是缘,吾欲请至宅中做客”,不知得闲与否?”结尾处还附上一张房子的图片和地址。

  看来,是上次那个年轻人发来的。不过,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的邮箱,还知道我姓周?莫非他们是豪门贵族,已经将我的身世调查清楚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不寒而栗,这到底是请我去做客还是刘邦赴往鸿门宴啊。罢了,我身上也没啥可图的,索性这回学次关二爷,单刀赴会。

  按照约定的日子,我打车来到了指定地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富丽堂皇的庄园式别墅,和照片上那个看起来小巧的房子相比,现实中的房子简直判若两物。

  “叮咚!”我摁响了门铃。门口的电子屏哗啦一响,显然是里面的人在确认仿者的身份。“咔”的一声,大门打开了。

  “这门居然还是电子的!”我心里越来越佩服这大户人家了。

  我进门一看,入口是一条短短的长廊,长廊边上摆放着很多美轮美奂的瓷瓶。我随手拿起了一个,“嚯,还挺沉。”这玩意居然做的和真的一样。

  “把它们放下,摔坏了,你可赔不起。”那张阴沉的老脸又飘了过来,还伴随着那沙哑的嗓音。

  “切,又不可能是真的古董,装啥。”我嘴里嘀咕道,不甘愿的将瓷瓶放下。

  老头道:“二皇…哦少爷在前面等你,跟我去吧。”说完,提着手上的蜡烛灯盏慢悠悠的走了。

  我紧紧的跟在他身后,问道:“你们这怎么不开灯啊,黑沉沉的,这么大的房子你们还在意那点电费吗?”

  老头回头白了我一眼,道:“只是少爷他喜欢黑罢了,你要开,我开便是。”

  随着开关啪嗒一响,整间房子一下子就明亮起来。但我也注意到,这里的所有窗子旁,都安装着厚厚的窗帘。

  “周兄,你终于来了。”楼梯的上方,站着个人,正是那个年轻人。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回穿的也是套西装,手上还戴着双黑色手套。可能是灯光的缘故,他脸上的皮肤看上去竟然泛着青色。

  我高兴的迎了上去,道:“我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年轻人道:“你叫我柳生便是了。”

  “好的,柳生。”我虽然表面上点头附和,但心里却想,这人说话怎么文绉绉的。但和上次的相遇比起来,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柳生道:“晚饭快准备好了,不如我们就到一楼餐厅那就坐。”

  与之前不同的是,餐桌反而是西式的餐桌,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和柳生相对而坐,这倒也符合主宾的身份。

  “你们家的厨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手艺怎么样啊?”我问道。

  柳生回答道:“哦,家里的一切大小事务都由聂老负责。主厨这方面也是他来做,至于手艺的话,你待会尝尝看就知道了。”

  我靠,敢情这么大的房子就只有这柳生和那老头?我还以为这么大的房子起码得要几个家丁保姆才行呢。

  尽管厨房就聂老一个人在忙活,但上菜的速度却丝毫不逊色于任何餐厅,这让我不禁怀疑这聂老的真实身份不是家丁,而是个西餐大厨。

  正当我狼吞虎咽的吃着肥美汁多的昂贵牛排时,我发现对面的柳生吃得东西和我都不一样。

  “诶,你怎么尽吃些甜品啊。”我嘴里虽然塞满了牛肉,但这都没能堵住我的嘴。聂老给柳生上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一些布丁,果冻之类,而且都是红色的。

  柳生讪笑了下,道:“哦,最近我食欲不佳,所以就吃这些果腹就够了。”

  “行吧。”虽然主人看起来拘谨,但好不容易来做一回客的我,可不愿意放弃这难得吃上尚好美食的大好机会。一顿风卷残云的我,将上桌的食物一扫而空,躺在椅子上打着饱嗝。

  柳生看我吃得差不多,问道:“不知道周兄平日里,有哪些闲情雅致?”

  我摆了摆手,道:“哎,雅致算不上,平日里就爱看看球。”

  柳生一下子来了兴致,道:“周兄也喜欢看球?敢问周兄喜欢的哪支球队。”

  “巴塞罗那吧…”

  “巧了,我也是欧冠的铁杆球迷。刚好晚上有场皇马的比赛,不如我们一起上楼看球?”

  “好啊,我求之不得。”反正我也无处可去,既然主人挽留,我就留下来一起看个球。

  这时,柳生的眼睛却看往站在一旁侍奉的聂老,仿佛在征求他的同意。

  聂老犹豫了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表示应允,但又说出一句话。

  “你把握好分寸就行。”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说给他听还是我听的,搞得我就像个三岁小孩,会在他家捣乱似的。

  我俩上了二楼,来到一个昏暗的阁楼里。阁楼里摆放着一圈沙发,沙发前有一个电视机。我顺势坐了上去,沙发很软。整个人仿佛都要陷入里面。房间里也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像是某种知名的木料香。总而言之,舒服的不能再舒服了,温暖,宁神。

  “很好,简直是天助我也。”

  柳生打开了电视,很快,电视上就开始了足球直播。踢完半场后,电视开始转播了广告。

  “啊!”我惬意的躺在沙发上,“话说,有钱就是好,你这沙发可真够舒服的。”

  柳生笑了笑,道:“还行吧。”

  “对了。”我坐起身道,“趁现在广告,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

  “啥游戏?”柳生问道。

  “没啥,就是一个幻想类游戏,能让你忘掉忧愁与烦恼,得到更好的放松。”

  “真的吗?”柳生来了兴致。

  “必须的,现在,让我们两个躺在沙发上,选一个自己最舒适的姿势。”

  “OK了吗?”我问道。

  “ 躺好了。”

  “好的,接下来,想象自己正处于一个快乐舒服的环境,你正躺在一艘船上,阳光正好,微风拂过你的脸。你随着湖泊,随波逐流。”虽然身处昏暗,但我能感受到柳生嘴角微微的笑意。

  “放松你的脚,放松你的腿,感觉你的臀部在舒缓,感觉你的腰部在舒缓,你的胸很轻松,你的手臂放松,你的肩部放松,你的脖子和头放松。感觉到你的全身都无比轻松。”

  “嗯…”

  “你慢慢进入这个状态,进得越深,才能有更宽广的世界,才能享受到这种经历带来的无比愉悦。”

  “沉下去,沉下去,完全进入一个放松的状态。”我的声音如同一个咒语,让柳生越来越安详舒适。

  “当我数完三二一,你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现在开始数三二一,三…二…一。”

  我猛地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电视机的光照亮我冷峻的脸。

  从一进门起,我就没有松下过我的防备。这个年轻人身上有太多的秘密,谁会三更半夜出来拜祭,还拜祭自己的朋友?很显然,这个年轻人明显在撒谎。所以我借用我本身的心理学专业,将他催眠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爱新觉罗·奕怀。”他呓语道。

  爱新觉罗奕怀?!道光皇帝的第二个儿子?可史书记载他于公元1842年死于肺疾了呀,终年18岁。

  “你多大了?”我急切地问道。

  “194岁。”

  “什么?!”我如同遭到晴天霹雳。

  “你究竟是谁?”

  没想到,接下来他的叙述,带我进入了一个时代,一个风雨飘摇的朝代。

  道光四年,即公元1824年,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爱新觉罗·奕怀。奕怀从小兴趣广博,泛读诗书。特别是对奇门八卦一类特感兴趣,甚至是深信不疑。待其长大后,通过手下的奴才广招天下奇人异士。

  一日,奕怀手下的一名方士,通过易经等古籍推算出:“有客西来,至东而止。木火金水,洗此大耻。”

  “汝言吾大清气数将尽?”奕怀道。

  “即是。”

  “不能不能。”奕怀踱步道。

  时年,奕怀14岁,尽管嘴上说清王朝的覆灭是不可能的事,但心里却在暗自怀疑。

  1840年,伢片战争爆发,英国的入侵,恰巧印证了方士“有客西来”的预言。而两年后的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的签订,更是彻底粉碎了奕怀对清王朝的信心。一个原本屹立在云端的泱泱大国,在风雨中摇摇欲坠。

  古有秦始皇派徐福远渡蓬莱寻访仙药,今奕怀豢养手下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长生不老,正逢方士已经成功研制出了长生不老药。

  奕怀决定逃出皇宫,离开京城。

  但此时正是特殊时期,紫禁城禁卫森严。奕怀不得不和手下最忠心的一个老太监,策划了一次假死案件,带着一个从小服侍奕怀的小太监和大量的金银珠宝,逃出了皇宫。时年,公元1842年,奕怀18岁。

  奕怀预感,如果清王朝不复存在,那么整个九州大陆没有龙气庇护,必将掀起一场血雨腥风。到时候必将哀嚎遍野,生灵涂炭。于是,他们决定通过一艘黑船,远洋海外,历经千辛万苦,来到美国。

  他们在当地变卖了一些财宝,起初三人远在异国他乡,不懂语言,一直遭受洋鬼的歧视,生活颇为艰难。但好在奕怀天资聪颖,善于触类旁通,很快便学会了简单的英文交流,三人得以生存。

  在一间租来的小房子里,奕怀服用了那颗长生不死药。可没想到的是,奕怀服用后,便腹泻呕吐不止,很快就停止了呼吸。这让大小太监是心慌意急。

  很快奕怀就身体冰冷,显然是死了。过了几日,悲痛欲绝的二人决定将奕怀找地安葬。谁料,奕怀却又醒了过来。但与常人不同的是,奕怀没有了呼吸。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奕怀发现自己不用吃饭,怕光,对鲜血有极大的渴望,指甲和头发也越来越长。这正如奕怀以前看过的古籍中记载的一种“生物”。

  奕怀成了一具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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