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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三国从养鸡开始》第五十四章 程远志

作者:血月青山 字数:1918 书籍:重生三国从养鸡开始

  刘辛被士兵保护着来到那名青年身边,他看见一名老妇人正躺在大树底下。

  “娘,你醒醒,孩儿还没好好孝顺你,你可不能死啊!你再坚持一下孩儿这就带你进城。”年轻人跪在老妇人身边伤心说道。

  可是如今的涿县城怎么会让他们这些灾民进入,男子只能在母亲耳边不停的呼喊,希望她不要放弃。

  “我这里有块饼,你先给人救命吧!”刘辛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块白饼。

  那青年看见后飞快夺去刘辛手中的白饼,士兵们想要阻拦都来不及。那青年快速的吃了一口白饼就大嚼起来,等饼嚼碎了,掰开老妇人的嘴给她送到嘴里。

  这时候旁边其他灾民看到刘辛给青年饼吃,都疯了一般的向他涌来,士兵们看到这里急忙把他与青年护在中间。

  “你想死可别拉上我们,在这里吃的千万别拿出来,要不然这些灾民能把我们撕的粉碎,赶紧的,你再不走我们就要走了。”一名士兵对刘辛说道。

  刘辛见那青年还在专心的给母亲嚼着白饼,一点点的给她喂下。老妇人喉咙似乎动了下,青年看到这里心中不由一喜,努力把口中白饼嚼的更碎,一点点渡到母亲嘴里。

  “几位大哥辛苦了,这是两串钱,再稍微等一下!”刘辛看到这里,从怀里再拿出200钱交给士兵,那士兵用刀鞘把靠近的灾民全都赶出去。

  “娘!”青年看见母亲身体稍微动了下,趴在她的耳边说道。

  “我儿!你不用管娘,自己逃命去吧!娘老了,活不了多久,你以后日子还长!”老妇人缓缓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青年眼角流下眼泪。

  “娘,我绝不会丢下你的,你再吃点,吃饱了就有力气了!”青年把白饼交给老妇人,扶着她让她继续吃。

  “这位壮士,你母亲身体虚弱,要不我带你们进城再说?”刘辛这个时候来到青年身后说道。

  “你想招募我?”青年没有看刘辛,出声问道。

  “对,我家里缺少一护院,不知壮士可愿跟我入城?”刘辛问道。

  “让我投靠你也行,不过我有三个条件!”青年看母亲已经能自己吃饼,转过头来向刘辛问道。

  “壮士但说无妨!”刘辛道。

  “第一,我必须带上我娘,我要侍奉我娘,如果谁伤害了她,我绝不会放过他。”青年说道。

  “这个我可以答应,以后你可以一直跟你娘在一起,我家就在涿县,出门最多晚上就能回归。”刘辛说道。

  “第二,我要1万钱。”年轻人说完静静等待刘辛的回答。

  刘辛身边的士兵们听到这里都瞪大了眼睛,还没见过如此嚣张的人。人家救了你母亲,还要收留你,你还提出一大堆条件。一万钱在这里能买50个下人,谁会为了一个护院花费1万钱。

  “一万钱,我答应你!”刘辛开口说道。

  青年看着刘辛有些惊讶,他的母亲这时候吃了些东西,也开始有了力气,抓着他的手,那意思很是明显。

  “最后一个条件,我只跟你五年时间,五年后去留我自己决定,你不能加以阻拦。”青年说道。

  旁边士兵们听到恨不得收拾这青年一顿,到了最后你还是要走?那人家付出那么多图什么。

  “好,签订五年契约,五年后去留由你!”刘辛爽快回道。

  刘辛穿越这个世界才半个月时间,就已经攒下如此家底,五年后他有信心留住对方,【突破卡】给他的提示一直都很明显,说明他实力应该很强,虽然无法与周泰相比。

  “程志远见过公子!”青年转身,向刘辛跪拜道。

  “你是程志远?”刘辛听到对方报上自己的名字,不由惊讶到。

  前几日遇到邓茂,今日遇到程志远,看程志远的样子应该与黄巾军还没有瓜葛,历史上他作为邓茂的副将,在邓茂被张飞一矛戳死后,他也被关羽一刀砍死,不过他的武艺是在邓茂之上的。

  “公子可是听过程志远之名?”程志远看着刘辛一脸惊讶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

  “嗯…没有,就是与我一名好友名字有些相像…还是让你母到前面先去喝点热粥,喝了粥老人就能缓过来了。”刘辛对程志远说道。

  程志远背起母亲,眼睛看着身边的士兵露出一副憎恶之色,这里面必然是有故事的。

  刘辛看程志远如此重情,面相也是善良之人,他最后能够加入黄巾军必然是有很多的原因,不过如今成了刘辛的护院,刘辛必然要一步步把他培养成自己的家将的。

  刘辛带着程志远来到最前方粥棚位置,他又从灾民当中挑选了三名看起来机灵的青年作为家丁。

  给十人都买了一碗稠粥,他们都是饥饿时间太长了,只有这稠粥喝了好消化,而且刘辛只给他们每人一碗,怕是他们突然吃多了身体受不了。

  等大家吃完了粥,刘辛接下来就得开始给护院与家丁发放安家费用了,他们拿到安家费就要与刘辛签订永久契约,以后一辈子就只能为刘辛服务,当然程志远是一个特例。

  刘辛用【突破卡】第一次找到的那个护院名叫王恢,按照约定他签订长久契约刘辛给了他两贯钱。

  他的大儿子王进勇也是长约给了一贯,王辉的妻子还有其他两个孩子,都是一个月一百钱,短约三年他们都得为刘辛服务,然而这三年中刘辛可以任意辞退他们,如果刘辛没有按时支付他们的工钱,他们也有权离开,这都是契约上明确写着的。

  程志远卖身契五年时间,刘辛给了他一万钱,五年后他可以自己选择去留。其他三名家丁都是长约一贯的安家费,刘辛把钱给他们三人,三人拿了钱就与他们家人告别。

  刘辛给的安家钱已经是非常的高了,而且他还给三名家丁承诺,如果他们的家人能够进城,就愿意收他们在家做短工。

  做短工的区别就是刘辛没有义务给他们提供住宿管饭,可以随意给他们一些工作给予一定报酬,就和家里的张晴妤姐弟一样。

  而王恢的妻子与两个孩子却是不同,他们与刘辛签订了契约,刘辛就得负责他们衣食住行,这些都是要在官府做见证的。

  简单的来说,签订契约刘辛给官府交了税的,他们就算是有了户籍,以后如果当官、求学官府可以开证明手续,如果没有的话只能算流民或者隐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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