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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药娘的自我修养》第717章 取代

作者:清欢了了 字数:2662 书籍:寒门药娘的自我修养

  文化也高,平时待人好得好,吴应成之前又去上门拜访过,这会见了他来,很是热情地打起招呼来。

  “小吴呀,怎么想通了,又想回来教书了?”

  吴应成走上前去,握着他的手道:“老校长,让你看笑话了。我今天来呢,主要是想看看你,顺便正式给你递交辞职信。”

  吴德权笑道:“你现在可是咱们村的大名人呀,这信交不交都没有关系的,反正我早都已经报上去了。

  上面说了,年青人嘛,就是要有闯劲、拼劲,已经派了另一位男同志来顶替你了。”

  “另一位男同志?”

  吴应成一直认为,自己的性格与龙国的土狗,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说护食,这一点体现在他身上,那就是护自己的女人。

  不管别人想不想抢,有没有想法,于他而言,他都会像碗里有食的土狗一样,总是带着最坏的想法、最警惕的目光,仔细打量着每一个可能接近她的男人。

  更何况在前一世,他到学校教书时,就他和唐月婉是小年青,也就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可这一世又来了另一个男同志,那他会不会取代自己,走进唐月婉心里呢?

  “糟球了!”

  想到这里,吴应成早已经没有一个年青文化人应有的风度,双手插进头发里,差点没有直接把这个时代最流行的三七分给抓成鸡窝头。

  吴德权一见,也吓了一跳,这个小伙子平时慢条斯理的,怎么这会急成这个样子了。

  “小吴,你怎么了?”

  吴应成也管不了什么长幼序了,急忙把吴德权拉到礼堂边边上问道:“老校长,这位新来的男同志叫什么,年龄多大,家住哪里,什么学历,长的怎么样?”

  吴德权眉头一皱,带动着半白的发发,形成无数深深的沟壑,满脸都是疑惑,“小吴,你是不是问错了,应该是这位新来的女同志吧?”

  吴应成一脸严肃,“老校长,我没有问错,就是这位男同志,你把你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我真的很想知道。”

  吴德权心中一阵嘀咕,文化人嘛,见多识广,什么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他还是知道的,咳嗽一声,对眼前这个同姓之人,有了新的看法。

  当然了,看法归看法,不爽归不爽,有些话还是要说的,自己还想着找个机会,让他捐点钱,把学校的瓦翻新一下呢,要不然他这个老校长,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生们淋雨了。

  “这位男同志叫张伟忠,今年二十三,原来是北山镇的老师,是早几年的高中生,浩劫那会,跟着一个老教授学习,听说对古文化深有研究,文章写的很不错,在省杂志上都发有文章。

  至于这长相嘛,我也还没有见过,不过我听老林说,这小伙子跟你一样,长得挺帅的,就不知道,他对你,...,呵呵,是不是也这么感兴趣。”

  吴德权说着,脸上竟是你懂的奇怪笑容,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可吴应成已经没心情理会他是什么意思了,他心里只有五个字:真的糟球了。

  爱情是什么?

  是一见钟情的冲动,还是日久生情的累积?

  这个问题,相信一百个人,就有一个百个人的看法。

  不过,吴应成更倾向于第二种看法。

  因为自己和唐月婉,就不是一见钟情。

  他和她教的都是语文,同行生嫉,加上吴应成性情高傲,唐月婉也不是舔狗,二人自从见面那一刻起,就都谁也不服谁。

  刚开始那会,二人一个教一二三年级,一个教四五六年级,井水不犯河水,还保持着读书人应有的礼貌,见了面还打个招呼。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有个生病遇事什么的,就会相互代下课,学生慢慢也就有了比较。

  有的孩子就相对于喜欢吴应成农村娃那种想说就说,想笑就笑的大哥哥风格,而有的孩子就相对于喜欢唐月婉那种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老先生风格。

  当然了,这个年代的孩子对老师都很尊敬,就算有什么想法,也不会给老师讲,但却会给家长说。

  农民老二的二球性格就体现出来了,喜欢吴应成的娃娃家长,见了他就说他怎么怎么好,唐月婉怎么怎么不行,甚至还把一些臆想出来的闲话,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与此同时,唐月婉那边也收到了相同的反馈,说吴应成怎么怎么背后说她的坏话,怎么怎么用各种农村低俗语言骂她。

  误会就这样慢慢出现了。

  吴应成总以为这是唐月婉仗着自己读书多,是正二八级的科班出生、公派教师,故意想为难他这个土包子、民办教师,想给他难堪。

  唐月婉也以为这是吴应成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又是个男生,容易跟娃娃打成一片,故意为难她这个外来人,想把她给挤走。

  加上这个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吹,思想还比较保守,男女有别,有些话又不好说,都各自在心里头闷,越闷便越觉得对方是这样的人,越觉得如此越闷,终于因为一件小事大吵了一架。

  从那以后,二人见了面,谁也不理谁,有时还故意躲,你去哪儿我就不去,你不去哪儿我偏要去,像是两根弯曲的平行线一样,虽然你绕我绕,却永远不会出现交集。

  直到有一次,学校组织学生去同叶村的天池边野炊,由他二人带队,唐月婉因为赌气,非要自己去打水,结果一不小心滑进了水里,那天池水又冷又深,娃儿们倒是会游水,可见着老师掉进水里都吓傻了。

  吴应成虽是气,但那个时候,谁还会想那么多,便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把她救了下来,又是给她人呼吸,又是帮她把水弄出来的,也就自然出现了一些电视里出现的暧昧镜头。

  当唐月婉醒来后,二人才又慢慢说话了,慢慢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这才知道都是自己胡思乱想的,误会也跟着解开了。

  这之后,二人便又慢慢恢复建交,慢慢开始试探,慢慢开始磨合,慢慢开始打情骂俏,慢慢开始相互学习,慢慢成为学校里人人皆知的情侣,慢慢成为了相互拖负终身的人。

  可这一世,自己已经没有这些机会了,反倒是这个半路杀出的张伟忠,鸠占鹊巢、横到夺爱、卑鄙无耻、阴险小人...,总之不是个好货,极有可能拥有这段令人难忘的爱情故事,抢了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老婆。

  “不行,我得反击!我得争取!我绝不会放弃!”

  吴应成想着这些,整个人都不理智了。

  那可是整整四十年的感情呀,二人一起走过了多少风雨,经历了多少磨难,又见过了多少彩虹,看过了多少世间美景,尝过了多少人生酸甜苦辣。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还能理智,还算是个人吗,还能叫爱情吗?

  是的,人都是有感情的,如果没有,那连畜生都不如,他吴应成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女人被人抢走了,张伟忠不行,刘伟忠也不行。

  “老校长,你去忙吧,我去帮你接两位老师。”

  吴应成没有多留,现在他是在跟老天打仗,是在跟这猜不透的重生之路打仗,是为了一生的幸福打仗,一分一秒都不能错过。

  如果爱情真是日久生情的累积,那么他要在把她踏进这个村的每一秒,都尽可能的累积在自己这一边,而不是让那个张伟忠抢去。

  农村的小道很多,它们就像一条条美丽的花边,穿梭在稻田边、谷垛旁、山林间,给野蛮带去文明,给落后带去富裕,给绝望带去生机。

  在一个月前,唐月婉还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陷入了绝望,可从这一刻起,她却觉得自己能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带来生机。

  因为她遇到了他,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男子。

  他有着诗人般的温雅,也有着勇士般的坚韧,有着火一般的热情,也有着冰一般的冷静。

  要不是他,自己可能已经迷失在这些来回穿梭小路中间,要不是他,自己可能又要重复一次那种永生难忘的可怕遭遇。

  是的,自己应该像他一样,无论何时,都应该给别人带去希望,而不是把自己的悲伤传播。

  她看着他,他的身体虽然不高,但腰和胸膛却挺得笔直,他的长相虽然算不上英俊,但却像那山间的太阳花一样,永远保持着灿烂的笑容。

  “哦,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她问道。

  “我叫张伟忠,伟大的伟,忠心的忠。父亲说过,他给我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我像伟人们一样伟大,但要我对伟人们保持着忠诚的心。”他说道。

  他并没有问她叫什么,这让她心中有些失落,就像是在河边一面走,一面欣赏着花朵,却踩进淤泥里一般。

  但她什么也没有说,还是从背后看着他,至少他还帮自己提着那口小小的编织箱,还在过一条条田沟时,将手中那根手帕递过来,让自己牵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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