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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的都市生活》第六十七章:好兄弟

作者:夏圣歌 字数:2637 书籍:兵王的都市生活

  娄大钊咧嘴在,口里说怕,脸下却颇有几分得意之色,居然在风浪自赏。

  “好,不提就不提,先去洗个澡。”

  “洗澡?”

  “不“不洗澡的人没有酒喝。”

  “这,这真要命。”娄大钊叹了口气:“洗就洗,不过你得让咱瞧瞧,酒在那里?”他拼命翕动鼻子却闻不到半点酒香。

  “酒在杏花村。”

  “杏花村”

  “刚才这个小妞儿就是那家杏花村的女小开,每天当炉卖酒……”“还买笑?”

  “这倒没有。”丁开说:“和气生财嘛,总不能板起脸孔做生意,偶尔笑一笑倒是有的。”

  “于是就笑到你的床上来了。”娄大钊眨眨眼睛。

  “你想不想喝酒?”

  “咱什么时候说过不想喝酒?哪怕是翘了辫子也要喝,阎王爷要是不给酒喝,老子就砸了他的森罗殿,不过……”

  “不过什么?”

  “换一家好不好?”

  “换一家?到哪里去换?”丁开说:“此地除了杏花村,别无二家。”

  “这……”

  “怎么?害怕了?”

  “怕?笑话,咱是在想,这时候咱们去喝酒,哪里喝得到好酒,她不渗水才怪。”

  “渗不倒不怕。”丁开笑道:“就怕她加点砒霜,或者孔雀胆什么的……”

  “照哇!”娄大钊双目一睁:“你还敢去?”

  “你敢不敢?”

  “咱……”

  “怕死的人就没酒喝。”

  “好,咱就联陪你。”

  “好咱就陪你。”

  一阵大雷雨过后,天得清明,浮云掠过,居然还露出一轮皎洁的明月。

  丁开和娄大钊来到了杏花村。

  娄大钊当然洗过澡,虽然只是马马虎虎弄湿了—下身子,至少那满身的怪味已掉了大半。

  丁开不嫌他脏,他知道这个邋遢汉人脏心不脏,甚至比那些衣冠楚楚的人还高贵得多。

  他们是朋友,是生死同命的朋友。

  丁开要交的就是这种朋友。

  像这种生死不变的朋友,总比那些外表体面,内藏奸诈的朋友好得多,至少不会出卖你。

  一个纸糊的类笼在夜风中摇晃,在皓月清辉下显得很孤零,灯笼上三个朱红大字,“杏花村”。

  蜜ㄦ换过了衣衫,重匀了脂粉,但一张脸却绷得紧紧的飘过来一个白眼。

  “打烊啦”

  “打烊?”娄大钊道:“天刚刚才黑,一更不到打什么鬼烊?”

  “反正不卖酒。”

  “不卖酒?”娄大钊大声说:“你懂不懂规矩?”

  “这就是规矩。”蜜儿冷冷的道:“不受欢迎的人别想喝酒。”

  “嘿嘿”。

  娄大钊沉声道:“亮着灯笼不卖酒,咱就砸烂你招牌。”手臂一扬,便待动武。

  “且慢,”丁开连忙拦住,笑道:“别急,先进去,入座说。”

  “入座?”娄大钊道:“闻闻酒香吗?”

  杏花村的确卖的是好酒,靠东墙一排摆了十几口大酒缸,进得门来立刻一阵酒香扑鼻。

  类大钊肚里的酒虫在翻搅,恨不得一下子冲了过去,打破一口酒缸,伏地牛饮。

  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跟在丁开后面,两个人找了张桌子相对而坐。

  “不许坐,”蜜儿不假词色。

  类大钊猛的一拍桌子,正待发作,忽听蹄声笃笃,像是好几匹健马到了门外。

  骏马长嘶,蹄声已到。

  只见五六名劲装大汉,簇拥着一位华服少年,踩着月光昂然走了进来。

  这少的年神采飞扬,意气甚豪。

  他向蜜儿盯了一眼,忽然大笑说道:“好,好,这杏花村果然名不虚传。”

  杏花村有美人,有好酒,只不知他这句话赞赏的是美人还是好酒。

  酒他不没有入唇,美人却在眼前。

  蜜儿当然是个美人,充满了野性的美,不但笑起来妖媚入骨,眉目传情,就算板起脸孔,也无法装出那种端庄文静的样子,她浑身上下好像溢着一股热浪,散发出一种令人想入非非的魅力。

  “是江南萧公子吗?”蜜儿报以嫣然一笑。

  “你认是得我?”华服少年微感意外。

  “萧公子是名满天下,人品才华出众,不知小女猜得对是不对?”

  原来她是猜的,居然猜得这么准。

  “对了,对了,”华服公子身边一个壮汉立刻接口:“我家公子大名萧临风。

  “好甜的嘴。”萧公子大笑说:“你也不错,就像芙蓉出水……”

  “不。”蜜儿无限委屈的道:“我是朵野玫瑰。”

  “野玫瑰?谁说的?”“还不是那些乱嚼舌头的人说的。”蜜儿向丁开和娄大钊这边瞟了一眼。

  难道是丁开和娄大钊说的?这分明是在栽诬。

  “不算,这些混帐家伙说的不算。”萧公子道:“本公子说的才算。”

  他说的才算,就凭这句话足见他一向自视甚高,盛气凌人。

  蜜儿不响,瞅着他甜甜一笑。

  骚人墨客对于女人的形容词一向很多,都是挖空心思想出来的,野玫瑰居然变成了出水芙蓉。

  萧公子赞赏过美人之后,当然要饮醇酒。

  蜜儿立刻吩咐伙计,准备酒莱,自己走人内间,又刻意修饰了一番。

  酒菜上来,蜜儿亲自执壶,十指尖尖,涂着红色的蔻丹。

  这边丁开和娄大钊却坐着冷板凳。

  这委实令人气煞。

  像这种场面,若不引起火爆,这才是怪事。

  丁开倒无所谓,因为他打过人家的屁股,忍一忍倒也应该,类大钊却忍不下这口气,猛的一拳捣在桌上,大叫:“照样一席。”

  “你说什么?”蜜儿冷冷飘来一眼。

  “没长耳朵吗?”类大钊额头上直冒青筋,吼道:“萧公子乃是贵客,今夜莅临,杏花村蓬荜生辉,你最好别在这里大吼大叫!”

  “来壶清酒总可以。”丁开说。

  “清酒?”蜜儿说:“这可是你们没长耳朵,我早就说过,不卖酒。”

  萧监风斜眼打量了一下,趾高气扬的道:“这两人是什么人?”

  “两个不识相的人。”蜜儿小嘴一嘟。

  “对,的确很不识相。”萧临风大声说:“快,替我撵了出去。”

  话声甫落,已有,四名大汉应声而起。“放你妈的臭屁。你辇老子?”娄大钊吼一声,托地跳了起来,翻腕劈一掌。

  他早已看不惯萧临风的这种傲慢自大,加以蜜儿的再冷嘲热讽,终于激起了心头怒火,有如黄河决口,—发不可收拾,掌风如啸,嘭嘭有声。

  “哼,胆敢放肆”萧临风一怔,他虽装模作样,却也为禁暗暗心惊,仓促中霍地站了起来,长袖一卷一甩,涌出一股劲风。

  潇洒自如,倒是颇有苗头。

  只听蓬的一响,劲气回荡,哗啦啦碗碟齐落,一只大酒壶震得斜飞七尺。

  类大钊抢上一步,一把捞在手中。

  他掉转壶嘴,咕噜噜一连喝了几口,睁目叫道:“老子没得酒喝,你也休想。”

  萧临风生怕汤汁溅污了锦袍,闪身退后,唰的一声,腰中弹出一支剑来。

  剑锋轻颤,动如灵蛇,寒光流转。

  “最好不要乱兵刃。”丁开端坐不动,冷冷地说了一句。

  “你是谁?”萧临风转过脸来。

  “我是谁并不重要。”

  “哦,”萧临风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收起你的剑来最重要。”丁开说:“至少可以重整杯盘,尽情一醉。”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本公子若是动剑,就喝不到杏花村的好酒?”萧临风弦歌而知雅意。

  “至少扫兴得很。”

  “不错,是很扫兴。”萧临风屈指弹剑,剑作龙吟,冷笑说:“可惜凭你这句话吓不倒萧某人的。”

  “那就随意。”

  “随意?”

  “在下言尽于此。”丁开气定神闲,手按桌面,依然纹风不动。

  娄大钊捧着那只酒壶,仰起脖子,一阵猛灌,片刻间喝的精光,忽然大笑说道:“过瘾,过瘾,可惜老子今天才知道……?“你知道什么?”萧临风冷哼一声。

  “原来抢来的酒比买的酒好喝。”类大钊咂了砸舌头,忽然单臂一抢,提起那只大酒壶,照萧临风劈面掼了过去。

  这是只锡酒壶,份量甚是沉重,呼的一声,去势劲疾无比。

  萧临风肩头一晃,横跨了两步,酒壶直飞过去,吭的一向,砸在一口酒缸上。

  一口大肚酒缸立刻裂了开来,变成了片片瓦砾,酒声哗哗流满一地,香气四溢。

  “好哇。”蜜儿叫道:“赔,快赔,还得赔口缸来。”

  “嘿嘿,老子陪你睡一觉。”类大钊掀髯大笑。

  你酒馋已过,火气已消,哪知笑声未落,忽然剑光一闪,萧临风身随剑起,宛如一缕蛛丝般兜胸刺了过来,剑气森森,来势如电。

  父是英雄子豪杰,剑法果然十分火辣。

  类大钊大吃一惊,正待闪身应变,但见寒光一转,剑到半空中忽然变了方位。

  只听萧临风冷笑一声:“丁开,剑来了。”原来他已认出丁开。

  当然,丁开不是无名小卒,而且还是个颇不寻常的对手,萧临风只是佯装不知道。

  声东击西,话出剑到,这是要命的一剑。

  “好,你居然有这一手。”但见人影一花,丁—开屁股下面那长长板凳忽然翘了起来,凳长五尺,高与人齐。

  “夺”的一声,扎个正着,所在木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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