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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武战纪》第四十章 这人不简单

作者:江林别院 字数:2687 书籍:超武战纪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种老办法老手段虽然老,但永远有良好的效果,关中三豪唯利是图,心狠手辣,许以重利,应该有效。“呵呵!你在和老夫谈条件?”

  山君关居然不生气。

  “正是此意。”

  关中三豪替大豪大霸做保镖,也可以说充任打手,以重利相诱,岂不正中下怀?

  他将包裹提上桌,取出一只布包,在桌上打开,灯光下幻现珠光宝气,足有两百件以上珍饰,全是精制的首饰和名匠的珍品,而非可当作通货使用的普通金银饰物,价值真有数千金。“咦!”山君关脸色一变:“你一个侠义英雄,身上竟携有这些珍饰……”

  “前辈可知道寿州的五爪蛟桑大爷?”他抢着问。

  “淮河好汉的司令人。”

  “前辈也该所说过幽冥教。”

  “略有所知。该教人数有限,不成气候。”

  “五爪蛟是幽冥教的重要执事人物。”

  “那不关我的事。”

  “这些珍饰,是从幽冥教的山门抄获的。”

  “这也不关我的事。”

  “这些珍饰,价值三千金以上。”

  “差不多。”山君关点头同意。

  那时,银子已经半公开成为通货,抓住私用金银的不再杀头,通都大邑已有私铸的银锭使用。在此之前,民间普通打造的首饰,一方面当作积蓄或首饰,一方面可作买卖交易的通货。

  比方说,一支普通金钗的价值,与一支名匠精制的凤钗是不同的。一个条状银钏与巧匠精镂的银钏价值也相差很远。在禁金银期间,以首饰银器付款不算犯法,有如以物易物。

  因此,普通粗制的首饰是可以当作通货使用的,只不过金银的成色有争议论价认定不同,经常有纠纷而已,因为那种黑色的试金石,准确度并不真的可靠。所谓价值千金,只是形容词而已,并非指的“黄金”重量,而是价值的统称,一种比较抽象的认知而已,以往将铜作主使用的年代,已经逝去了一千年。在外行走带金饰作盘缠,比背一大袋沉重的制钱方便多了。

  后来正式使用银锭,携带着首饰作通货仍然并行不悖。

  所以伏魔剑客把珍饰带在身上,不足为奇,但数量太多,就不合情理了。

  何况所有的珍饰,都不是可当作通货使用的普通饰物,价值高不易估价折算,一般中型商号也拒绝接受,光顾小商号更成了拒绝往来户,可能店面的货品总值,也抵不了一个二两重的精制金钏,这笔生意怎么做怎么算?价值三千金,可是一笔惊人的大财富。

  在流通的观念中,“金”不再是以往“铜”的代表,转而当作“银”的重量单位价值,指的仍是银两而非黄金。一个侠义英雄,身上携有如许价值的重金在江湖行走。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笔财富绝对来路不明。在潜山山区携有这些财物行走,如果露了白,铁定会把这千里山区的强盗引来。在城市闹区丢下几件珍饰,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前辈如果肯担当,与咱们联手除去追赶的人,这笔金饰请收下,不论成功与否。”伏魔剑客大方地将一堆珍饰,往对方面前一推:“对方如果侦悉在下落脚在尊府,铁定会来生事讨野火的,前辈能不出面主持公道吗?出面便脱不了干连,颜面攸关,前辈能袖手不加干预吗?”牵涉到名利,还能摆脱“争”的欲望?

  “老夫先要知道对方的底细。”

  山君关贪婪的嘴脸立即暴露暴遗。

  “主要的对手,是与江湖荡女月华曹娇走在一起,二十余岁叫文斌的年轻人,以及一个叫杨琼瑶的小女人。这两个男女来历不明,是新出道的或还没出道,志比天高的江湖新秀,武功非常了得。女的不足虑,男的却可怕。”“你奈何不了两个江湖新秀?”山君关意似不信:“是不是他们有师门长辈出面撑腰?”

  “他们好像没有师门长辈出面。”

  “老夫在这里三年,忙于处埋家务,很少过问外事,没听说过这两个年轻男女高手。”

  “前辈如果铁肩担道义,就可以见到他们了。在下派人先走,向朋友传递讯息,带两个人留下与前辈联手对付他们,前辈意下如何?”“老夫答应你。”山君关拍胸膛保证。

  “一言为定。”伏魔剑客大喜过望,有关中三豪联手,足以对付任何江湖超等的名宿:“在这里等他们三天,不管他们是否经过这里,这些珍饰都是前辈的了,尚请笑纳。”伏魔剑客实在被追得受不了,获得名震天下的高手支援,油然兴起奋力一击,以便永除后患的念头,还真不想被仇敌追至江天庄后患无穷。关中三豪的名头威望,比九州天魔有过之而无不及,武功的造诣也更高深些。三豪在江湖罕逢敌手。而且,三豪名列白道高手名宿,与九州天魔这种魔道人物,身分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三豪是可以公然站在阳光下,举臂高呼主持公道的人。利害攸关,一拍即合。

  主人立即以客礼款待,在食厅置筵宴客。

  眼看日落西山,古道中前后不见人踪,目力所及处,全是林荫蔽天的崇山峻岭,兽吼声四起,前不见村落不沾店,不能再走夜路了,勉强赶路,很可能迷失在深山里,浪费时间,再也无法紧迫追踪了。杨琼瑶已显得过度疲劳,精神不济脚下已不俐落,有点懒洋洋提不起劲,对追上伏魔剑客的希望存疑,天知道这些人躲到何处去了?而她,只能活三或四天,甚至更少些,过度疲劳可能促使毒性提前发作。

  文斌不断鼓励她振作,要她不可放弃希望,心中的焦灼不言可喻,尽量挽住她助力拼命赶路。前面出现一座歇脚草亭,脚下的路径已不易分辨了,夜幕低垂,他俩似已处身在天地之外。“我们歇歇脚好不好?我好累。”姑娘似乎不再关心生死,说起话来无精打采:“深山野岭夜色茫茫,我们在盲目地追赶。”“好吧!歇息片刻。”文斌心中焦灼,但也不得不忍耐,扶着她进入草亭倚柱坐下,温柔地扶住她喝竹筒里的水:“先润润喉,稍后再进食。不要灰心,好吗?感觉中,我觉得和他们逐渐拉近,似乎可以触摸到他们了,今晚一定可以追上他们。”“但愿如此。”

  她叹了一口气,偎入文斌怀中闭上星眸,一阵倦意袭来,什么都不想动了。

  文斌伸手解开包裹,取出一件外衣盖住她的身躯。

  山区气候与平地不同,盛暑期间,入夜之后热散得快,浑身汗水如不加衣保暖,会受到风寒侵袭。心潮起伏,突然想起了夺命怪医。

  夺命怪医不用毒杀人,用毒来治病以毒攻毒,可恶的是用人来试药试毒,所以知道毒性,知道如何以毒攻毒。人体出现病痛,十之七八与毒有关。

  人所吃的食物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多少含有一些毒性。

  问题是哪些毒会损害生理生机,份量多少。

  某些毒可以中和另一种毒,吃多了同样会致命。

  甘草是调味料中的上品,在药中号称药中之王,可调和各种药的毒性,但吃多了同样会死得很难看。如果有这老怪医在,该多好?一定可以把姑娘的命夺回,老怪医绰号称向阎王夺回人命的怪医。老怪医远在千里外,现在去也来不及了,而且……那天他激走姑娘,不希望姑娘卷入天网的家务事漩涡,曾经冒险返回夺命怪医的石屋,查那两个袭击者的底。结果,石屋中夺命怪医已经失踪,只留下两匹坐骑。

  即使夺命怪医仍然健在,也帮不了他的忙了,姑娘只能活两三夭,他不可能以日行千里的脚程,在期限前赶到河南夺命怪医的石屋求助。轻抚着怀中心爱少女的肩背,无限歉疚涌上心头。

  他曾经救过姑娘,姑娘也救过他,彼此两不亏欠。

  但他弄巧成拙,有意激走姑娘脱身事外,姑娘反而陷入得更深,最后……他好后悔。

  要爱一个人,怎么反而伤害得更深?

  他用错了方法,他必须负责。

  “今晚一定要追上他们。”他咬牙低叫。

  必要时,他准备把姑娘背上赶路。

  “哦!长虹……”姑娘被他的叫声惊醒。

  “我背你走,一定要赶上他们。”他郑重地说:“决不能再拖延。琼瑶,我不能失去救你的机会。”“可是,急也没有用……”

  “必须分秒必争。我们进食,食毕我背你赶路。”

  “那是不行的。”姑娘坚决他说:“万一突然赶上了,你已经精疲力尽,不但一个救不了,而且要死一双。我宁可平静快乐地死在你的怀里,决不愿连累你一同死在别人的刀剑下……”“琼瑶……”

  “你听我说。”姑娘不许他打断要说的话,颤抖的小手,捧住他的双颊:“第一次见到你,我便觉得遇上一个我心仪的男子汉,可惜萍水相逢,扬鞭跃马各奔前程,谁也无法知道是否后会有期。可能是上苍的安排,你在急难中救了我,我觉得你是上苍特意赐给我的伴侣,你是我的倚靠,让我爱你一生一世……”文斌跳起来,粗鲁地把她背起,不由她挣扎抗议,快速地把她用腰带背得牢牢地,挂上包裹,一言不发拔腿飞奔。一阵好赶,姑娘不住在他背上吵着要自己赶路,他概不理会,健步如飞全神留意脚下。

  古径起伏不定,上陡坡更是吃力,下坡则防备打滑失足,无暇理会姑娘的抗议,埋头疾走急如星火。不久,古径伸展在山梁顶脊,路平坦了些。

  “在九州天魔的魔窟,你曾经听那混蛋向老魔提及,毒药定时丹是江湖客的,你认为有几分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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