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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涩年华》第一卷:一生只得一相遇 第29章:小店忆旧

作者:婕琳 字数:2902 书籍:锦涩年华

  沁心听得局促,怕铁明听懂爸爸说的是什么意思,不想在他面前丢脸,摇着她爸爸的胳膊让他不要再说了。

  铁明听得明白,大林说的“鸭蛋”是零蛋,“光棍”是个位数,至于这“大饼油条”是什么鬼,哦!是一百分,沁心好大的口。期末“鸭蛋光棍”,敢说毕业了拿“大饼油条”,真是服了她了。沁心看铁明戚戚的样子像是在笑自己,不开心地对她爸说:

  “哎呀,爸,女儿什么时候捧‘鸭蛋’回来了,还是有分数的,你说的也只是那么一回而已嘛!你怎么老是记得这个,每每翻出来揭丑,我也考过班里前十的,你就不记得。”

  沁心又撅起了小嘴,大林笑得眼没了逢,赶紧伸手来搂他女儿,哄她说:

  “是啊,是啊,沁心你看爸这记性,爸怎么能忘了女儿的‘辉煌历史’呢,我女儿最聪明了,最漂亮了,最乖了。”

  沁心听她爸夸赞自己一句就满足地点一下头,一连点了三个头,都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她不知不觉地双膝并拢,手盖住膝盖,低头顺目,真有几分好学生的样子,就差给她戴一朵小红花了。

  铁明在一旁冷眼看着,分不清这俩父女是实话实说还是讲故事给他听。据自己辅导沁心功课的情况看来,沁心作业做得确实不错,给她出几道题目做,她就有些吃力了,要教过一遍她才能做得出来,做出了一道题就要休息十分钟,有时还“讨价还价”,慢慢地把时间全磨光了,也只拣简单的题目做。

  大林交待完了就道别离开了小洋楼,沁心留下来做作业。灯下两人共桌学习的情景映在窗户上,窗外树影婆娑,明月幽幽,别有一番志趣。暂且不提。

  新新百货公司里,老爷太太、少爷小姐雍容款步地来回走着逛着。橱窗里的模特儿换上了貂皮大衣,牛皮靴子,样式都是仿着西洋的来,非常时髦新颖。

  “大林,你看我穿这件好不好看?”

  曼缇拉住大林,指着橱窗中其中一件银鼠貂皮小披风说。大林停下脚步,大拇指并食指扣在下巴上,端详着这件衣服,回答她:

  “这件嘛,不错不错。”

  商场小姐看他俩在外头指点着衣服,有几分要买下的意思,忙屁颠屁颠跑出来,迎他俩进来里面看,曼缇低头看她,又指了指那件银鼠貂皮小披风说:

  “小姐,给我介绍介绍这件衣服。”

  “太太好眼力,这件是我们店里刚到的,貂皮还是东北的,货真价实,耐寒抗冻,毛领都是用的貂腋窝下的毛,可细密柔软,袖子上那圈全是貂脊背上那一小撮真毛,光一个袖筒就用了三只貂。”

  曼缇听得很满意,瞅见对面一位阔太太穿着一身貂在珠宝那头看珠宝,让店员小姐拿出衣服来试一试。

  “好嘞,太太您等会。”

  大林笑了,和曼缇说:

  “这小丫头有点意思,没准是你半个小老乡哩!”

  曼缇推推她,不开心地说:

  “我只要衣服,管她什么老乡不老乡的。”

  店员拿来了衣服,帮曼缇穿上,整整衣领。曼缇摊开手,转了一圈给大林看,右边肩膀微微一低,屈膝低头,说道:

  “给老爷请安。”

  大林坐在沙发上,抹了一下鼻子,哈哈大笑说:

  “好,买下了。”

  “谢老爷。”

  两人买了这件银鼠貂皮小披风。曼缇高高兴兴地拉着大林去对面的珠宝店,刚刚这里有位阔太太也在挑首饰。曼缇看着橱柜里琳琅满目的首饰,那璀璨夺目的光让自己陶醉不已。那么多精巧别致的首饰,看到了眼睛就挪不开。

  曼缇已经有了满满一箱子珠宝,玉的,珍珠的、翡翠的、钻石的、玛瑙的,几乎所有珠宝品种的首饰她都有,她还嫌不够。

  店员用她阅人无数的火眼金睛瞅着他俩,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忙端出一个铺了蓝色丝绒、白色貂毛的小托盘给曼缇,笑脸吟吟地说:

  “太太您挑,都放在这个小托盘里,比对着看更清楚些。”

  大林平素对珠宝不感兴趣,都是曼缇挑着,他打哈欠,到时一起付帐了就走,这回他来了兴趣,问那年轻的女店员说:

  “人人都爱上海的珠宝首饰,就是爱它样式新颖,其实上海的珠宝都不是上海的——这块玉的色泽真不错。”

  女店员忙拿出大林指着的一块白玉给他看,堆起一脸笑容来:

  “老爷,您说得千真万确,上海就是像您这样的阔老爷富太太多,好东西都往这跑,就说您看上的这块玉吧,它是缅甸产的,大船运过来,加工打磨好,在这小橱柜里等啊等,就等着老爷您来戴它。”

  大林听了不禁笑了,手一挥:

  “好,买下了——曼缇,你挑了什么一起结了。”

  大林说着,扭头看身旁的曼缇像是仙女下凡一样,浑身亮晶晶的,珍珠啊、钻石啊、玉啊被她戴了满满一头一脖子,十个手指都套上了戒指,人往灯光下那么一站,一种璀璨耀眼的光茫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大林看得呆了,尴尬起来,搞不清楚她是有多少喜欢这些首饰,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一样。曼缇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赶紧都摘下来,放回小托盘里,小托盘立刻堆起了一座山。大林问她:

  “这些你都喜欢?”

  曼缇微微点了点头,却说:

  “不买了,家里已经有很多了。”

  “买,你喜欢就行,买多少都无所谓。”

  大林大方地掏出支票,要女店员算好价格写下数字,让她到时去银行取就行,女店员笑得像一朵阳光下炸裂开的向日葵,五官都跟着生动起来,她帮曼缇包好这些珠宝,送他们慢走。

  “大林,谢谢你哦,今天给我买了那么的,我每天都戴一个新的给你看哦!”

  “你戴着玩玩罢,这几种样式你都还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

  “那好,这几天你给我把你那些首饰都描画出来,再设计些你想要的样式给我”

  “干嘛?这让师傅们去做不就好了,我哪里懂这些。”

  “那些老古董脑子都锈掉了,你喜欢的样式才好。”

  曼缇思索着大林是不是想做珠宝生意,便问他是不是,大林却说:

  “你别管了,叫你干嘛就干嘛,亏不了你。”

  曼缇讪讪的,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新镯子,又说:

  “我当然不想管,我天天吃好的,穿好的,我费那闲功夫帮你料理生意干嘛。你不是——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叫我画那些图纸,还要设计花样,我闲的我。”

  大林人望后一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以为她只会描眉画眼,穿衣戴首饰,原来还懂得做生意,有意思,机密的事防着不说,像这种小事听听她的意见也是可以的嘛!大林揽过曼缇,笑着说:

  “曼缇,你可是派的上大用场啊,别丧着一张脸,走,咱们先吃饭去。”

  曼缇勉强笑了笑,两人一起上车,大林开车来到了一条小弄堂里。这里房屋低矮,过道逼仄,两边还堆着砖块、油布毡等等一些材料,落叶散落满地,混合着雨水、黄泥,看上去邋遢极了。

  “大林,这是什么地方,我们来这干嘛?脏死了。”

  “什么脏,吃饭的地方不要那么说,来,我们走过去。”

  “我不要去,这哪里像是吃饭的地方?为什么不去我们平常去的‘红房子西餐馆’?那里的牛排多好吃,我还想点一曲小提琴,边听边吃呢!”

  大林不耐烦了,说:

  “你去不去?西餐、音乐能吃饱吗?这种弄堂里的小饭店才是真正吃饭的地方。”大林说着,又往前指了指路,说,“快走吧,我带你去吃人间美味,那是我刚到上海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曼缇仍旧一脸的不愿意,这么脏的小弄堂,让人一点吃饭的心情都没有,还以为大林要带自己去哪家新开的饭店吃饭呢,竟然是这种小地方,那么脏,那么破,那么差,就是一个贫民窟嘛!想来他出身也是不好,到上海来打拼闯出了名堂罢,还带着自己追忆他的历史,忘不了自己的穷出身,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是怎么苦过来的,真是可笑。

  这种有钱有势的老男人也有这么柔情怀旧的时候,唉!我就当陪他体验一下小老百姓的生活好了。

  中年显赫的男人,不是继承了父辈的遗产守江山,而是一个人闯荡在大城市,从愣头青一步步往上走,打拼到了高处,有些甚至是万人之上、唯我独尊的高处都会怀恋过往。年轻时,自己吃过的苦,淌过的汗,流过的泪与血都成为一笔宝贵的财富,一段让人回顾时热泪盈眶的记忆。

  无论他们在生意场上怎么尔虞我诈,在欢场上怎么纸醉金迷,回到人生的起点都是欣喜地如同小孩扑进妈妈的怀抱。他们总想带着身边人一起来追忆,静静地讲述着这段激情岁月。

  沁心曾和大林来过一次,她很喜欢这条弄堂里正宗的上海三鲜小混沌,那一只只由上海老阿姨一手一手捏出来的小混沌带着一种弄堂里独有的味道,不说做得多精致,就是那股味道,让人深深迷恋。

  大林欣慰地看着沁心一口一口吃着小混沌,端起碗,把一整碗汤都喝干了,还要再来一碗,当即就和老板娘商量要把这位做混沌的师傅请到他家做厨工。

  这位厨工就是宝姨,大林多花了一倍的价钱把她从这店里挖了过来,宝姨已经在林公馆做了五六个年头了。她做的菜,沁心样样都爱吃。

  走进这家小饭店,老板娘满面笑容,摇摇摆摆地迎出来,请他们里面坐,大林拉着曼缇一起迈上台阶,曼缇的高跟鞋走一步三晃,这石阶也太难走了。

  大林扶着她,让她稳着点走,好容易走完这六级石阶,老板娘掀起门帘,大林谢过她,揽着曼缇一起进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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