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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外挂封神榜》第117章 这就是标题

作者:炫ming 字数:1763 书籍:无限之外挂封神榜

  老王,老郑对老江提过一次的那个人,是老江的同乡,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只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过去,老江还是兴旺村的渔民,老郑已经成了能在一艘远洋轮船上说得上话的老海员,而老王已经是在北京混得风生水起的“城里人”了。

  按照规矩,或者说村里这些年来约定俗成的东西,能从“村里人”混成“城里人”的人,照例是要对自己的老家、亲戚们有着些许照顾的。

  多少年来别家人都是如此,但老江想起来老王的时候,仔仔细细想过之后却发现,好像兴旺村的人也没有受多少老王的照顾啊?

  甚至说,老王这些年来就连村子都很少回了,更不用说和村里人产生什么联系。

  信息的通讯,从书信时代进化到短信时代再到电话时代之后,虽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但老江和老王的联系仍是越来越少了,就连他的工作,也是老郑前几天说出来的。

  在北京城工作,做的是新闻网站的主管之类的工作,好像还是什么总编?

  总编?总归是能说得上话、有点权力的人了吧?

  想到这里,老江心里便有了希望,总觉得此时的老王肯定是能帮得上自己的人。

  其实,到了这时候的老江,仍像无头苍蝇似地到处“乱窜”,想尽办法只是为了儿子小江未能完成的夙愿,而实际上,他连同一个完整的办法、方案都没有。

  去北京城找老王,其实对老江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找了老王之后,央求人家做什么?老江心里并没有仔仔细细地想过。

  退一步说,难道老江开口央求,老王就一定会应下来么?

  放得久了的关系和交情,其实无异于被风干的石头。石头经历了岁月和风沙的打磨,表皮上掉了一层又一层,虽然看起啦还是原来那块石头,可摸起来的时候却已经全然不一样了。

  但老江不准备想这些,纵然他知道自己只有着一股信念,只带着心里的一股劲儿想要去找老王,纵然是心中连一个完整的计划其实都没有,但他相信,凭借着同为兴旺村村民的关系,凭借着小时候一起玩到大的关系,老王一定会帮助自己的。

  纵然自己没有计划,可自己有目的啊,到时候老王也会帮自己出招儿的吧?

  这么想着,老江心中打定了主意,准备这几天就动身去北京,去找老王去。

  但在怎么去北京,以及去了北京见到老王之后到底该给人家带点什么这两件事上,老江心里犯了嘀咕。

  其实怎么去北京这件事,虽然老江至今仍未去过北京,但终究是找人打听,自己再尝试,就最终能解决的事情,无非就是费点功夫与时间,肯定不成问题。

  但见到老王,给老王带什么东西表表自己的心意、拉近一下同乡之情谊、再表达一下自己的意思,带什么东西能同时表达出这三点,就让老江犯了愁苦。

  要说从老家去北京城,见已经成了“城里人”的老王,能带得最好的东西当然是兴旺村出产的村民们自己家晾晒的鱼干,这是最地道,也是北京城里最罕见的东西。

  然而想到这一茬的时候,老江也同时想了起来,那就是老王其实是不吃鱼的。

  老王不吃鱼,归根结底的症结还是在他爸。

  他爸虽是兴旺村人,但不打鱼,而杀鱼。照理说兴旺村里都是渔民,谁家也不缺个杀鱼地,但问题就在于老王他爸杀鱼,要比所有人杀得都好,而杀鱼又是一件辛苦且腥味极重的活计,要是赶上了谁家想要大量制作鱼干,那杀一天鱼留下来的腥气,一个星期都散不掉。

  正因为杀鱼是一件麻烦事,而老王他爸杀的鱼比村里所有人杀得又快又好,所以老王他爸便成了兴旺村这个渔村里唯一一个杀鱼的。平日里杀完了鱼,老王他爸不但能收到工钱,村人们也同意他自己留下一些鱼的内脏来吃。

  按理说作为一个在渔村里长大的孩子,就算是长年累月地吃鱼和鱼内脏,老王也不该厌恶吃鱼。鱼腥归腥,终归有它的好,但人要是腥了,就好不了。

  老王他爸的工作是杀鱼,整天和腥气混在一起,不知是受了鱼的影响还是受了腥气的影响,自己也开始偷腥,并且似乎上了瘾。

  过去有一位名叫冯梦龙的大文人,他说过一句话十分经典:“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把男人的心理活动,那些跃跃欲试和心痒难耐,形容得淋漓尽致。

  当然,老王他爹并非偷不着,而不但是偷着了,且经常偷。

  可偷毕竟是偷,只要是偷了,就难以不被人发现。那时候老王还小,不懂世事,只记得某天早上他娘大吵大闹,在屋里砸锅砸铁,最终甩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老王你个孙子,你早晚死在偷上!”

  老王他娘走了,老王哭闹了一阵子,却也只能被迫接受没了娘的生活,虽然不适应,却只能被迫适应。

  可这种被迫适应的日子也没过多久,老王他爹就死了。

  老王他爹给人杀鱼,留下鱼内脏并不是为了换钱或是补贴家用,而是他自己有着些许生吃内脏的小癖好,乃至于有些时候在杀鱼的过程中也吃。

  可就是这个吃,要了他的命。

  那日一个村人带来的鱼里,有一条椭圆形的、白肚皮的、肚皮上还长着尖刺的鱼,老王杀鱼的时候没忍住,自己没认出来那是什么鱼,便抓起各种内脏一样尝了一点,结果没过一天的功夫,就咽了气。

  后来老王才知道,那条鱼的名字是河豚。

  娘走了,爹也走了,老王照样吃鱼,照样慢慢长大过日子,可这时候他并不知道娘是为的什么离开这个家一去不回,也不清楚村里人碎碎叨叨地说着的“偷腥”是什么意思。

  直到他再长大了一点,书读得再多了一点,明白了这些个意思之后,从此不吃鱼。

  心头想着老王的这些事,老江自己嘀咕了半天,最终却用一个异常简单粗暴的逻辑说服了自己给老王带鱼干去:BIqupai.c0m

  老王不吃鱼,可他的妻子儿女不一定不吃啊?

  老王可以不吃,老王的妻子儿女可以吃,毕竟是老家的东西,尝个新鲜。

  想明白了这些,老江心里打定主意,准备动身。他翻出了家里存着的现金,到邻居家里买了整整五斤晾晒好的鱼干,打好了包裹带在身上,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随身衣物,拿起腿就出了家门,往北京的方向迈开了步子。

  等到老江想明白准备好且向着北京出发的这一天,也是老郑带着老邹和老刘前往船业公司的日子。

  整个村里,现在和老江统一战线的,其实也就只剩下了老郑和老邹,或许老刘能算上半个,或许老刘也算不上,但老江不在意,他已经快要放弃老郑的这条统一战线了。

  所以,这次出门,而且是出远门,老江谁都没有告诉,甚至连老村长也没有知会一声,他只是独自出了家门,带着家里仓库中那个已经盖上了许多层灰尘的厚重大铁锁,把自己家的大门谨慎地给锁了起来。

  看着锁上家门的大铁锁,老江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此一去,或许千难万险,或许无功而返,却都是老江必须要去的。

  他若不去,心底的那股子劲儿也就彻底湮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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