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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君风华》第三卷 第二十五章 云隐雾绕

作者:梧桐座下清风客 字数:6789 书籍:少君风华

  任怨只诚惶诚恐地道:“戚少商要是如此这般便能轻易铲除,那么,也就不是戚少商了。”

  他顿了顿,发现蔡京已目露欣赏之色,且等着他说下去、他才敢说;“学生只知道,太师除了一向重用朋友、人才之外,也向来不低估敌人和对头。傅宗书就是及不上太师的度量和眼光,才致为王小石所杀。”

  蔡京呵呵笑值:“说得好。”

  然后也似吩咐也似叮嘱般地向任劳道:“任虎行,你年纪虽比鹤田长多了,但要跟他学的地方,还多着呢!”

  任劳只听得唯唯诺诺。

  可是詹黑光却有不同的意见:

  “魔、怪,神三剑要是能杀得了戚少商,自是最好,如此替相爷剪除掉一个心腹之患,当然是乐事……”

  尽管蔡京己不在位,但詹别野还是称蔡京为“相”,好像预料并肯定蔡京迟早定必再度拜相一般。

  对黑光国师这个称呼,蔡京也受之不辞。

  不过詹国师仍是有疑问:

  “——如果温梁何三人一旦失手,‘七绝神剑’岂不是连折损六人,只剩下一个罗汉果,只怕难有什么大作为矣。相爷不觉得惋惜吗?”

  蔡京笑了。

  “上人过虑了。”

  “温神、何怪、梁魔不一定失手,何况,罗剑也有参与,有他在,就算杀不了戚少商,说不定也可诛了个杨无邪,那就等于给金风细雨搂一个迎头重击。”

  “再说,就算‘七绝神剑’全部牺牲了,也有好处。”

  黑光上人这就听不明白了。

  “‘神剑’死光了,还怕‘剑神’不出来吗?”

  ——“七绝神剑”的师父们,正是“七绝剑神”。

  他们已好久不曾下山、入世、出江湖了。

  詹别野忽然领悟了。

  他终于领悟蔡京的居心和用意了。

  他不由得觉得一阵悚然。

  但他只在心里打了一个突,不敢再从这个话题里深究下去。

  ——在蔡元长这种人面前,知道得太多太深入,不见得是件好事。

  他反而佯作诧异地问:

  “哦?罗睡觉也会在这一役出手吗?”

  “他?”蔡京又眯起了眼。最近他的视力愈是模糊,可是心水愈清,“这事当然少不了他。”

  黑光上人好像非常关切地问:“他是跟温何梁一齐出手吗?”

  “他是聪明人,我也派了高手协助他。”蔡京好整以暇、乐见其成似地道:“他总会选在最有利的时机出手的。”

  2.局面一定大不同

  他是个狠起来连梦都扫荡一空的人。

  可是那件事就像他某一天晚上的梦遗。

  这是京城。

  他在三合楼。

  他当然是狄飞惊。

  “低首神龙”狄飞惊。

  一直以来,狄飞惊都是一个孤儿。

  他真的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穷乡僻壤之地,那乡镇只有几百户人家,但他却只是附属这小镇三十五里之遥的小村落之外的一处小马场中一个小马快的其中一个儿子。

  那马场很破败,没有几匹好马。

  作为这马场的老板,已经很寒酸了,当然更穷的是这“落日马场”中的马夫。

  如果老板吃的只是糙米,那么这马场的马快吃的顶多是糠粥。

  可是狄飞惊的父亲更惨,时常酗酒,偷懒、好赌、打老婆,几乎一个臭男人的缺点全都有齐,但作为男子汉的优点却完全没有。他的两个哥哥(还是姐姐?)就是给他老爸“老饼”打得流产夭折,而一个姐姐给亲父强暴,一个哥哥给活生生打死。

  狄飞惊原名单字“路”。他一出世就缺乏照料,在儿时就几乎给一匹又干又瘦又臭脾气的老马一脚踩死。

  那匹老马也很奇怪,不知前世跟他有什么怨仇,他那时只是一个孩童,它只是一匹不受人注重的瘦骨鳞峋的马,然而却在一次黄昏时,他在栏外捡野草,老马依然离群独自嚼草子,突然之间,它踢碎栏杆,向他狂奔践踏过来。

  他总算没给当场踩死。

  因为有人及时救了他。

  但他也给跺断了颈脊。

  救他的人是个大老板。

  不但是个有钱的大老板,也是个很有权的大老板,更是个在武林中、江湖上都是真正“大老板”的大老板。

  这个“大老板”之“大”,“大”得令他无法想象。

  当然他也想象不到,有一日他居然可以“继承”这“大老板”的“大事业”,成为另一个“大老板”。

  救他的人是“江南霹雳堂”雷家第三级战力的好手(“霹雳堂”雷家子弟各分四级战力,以第四级为最,但在堂中也不过三人而已,第三级战力者,也仅有八人而已),同时还有个更无可限量的身份:

  京城“六分半堂”的副总堂主。

  他当然就是雷敢当,单字损。

  ——雷损!

  于是这就开始了他跟雷损的关系。

  雷损当时是去选马。

  他选马是为了要去截击“迷天七圣盟”的二圣主“长尾煞星”闵进的马队,同时也为了要对付“金风细雨楼”中莫北神的“无法无天”部队。

  结果他这次不止是选到了好马,也选对了人。

  不过,到最后,他只是选对了人。

  因为好马给他所选的人杀了。

  当时,如果不是雷损看准了那匹瘦骨鳞鳞,孤僻离群在栏边独立的老马,就不会注意到那马栏外的小孩,更来不及去抢救这孩子的性命。

  那么,狄飞惊的命运一定大为不同,“六分半堂”橱后的局面也必定大不同。

  那时候,雷损已看中了那匹马非凡的气派,然而却突然发现,那匹马竟一气撞破了木栏,要去踩死那孩童。

  雷损本来是静观其变,无意要出手,但他马上发觉那孩子的天生异禀,至少,有三项过人的能耐:

  一,骤遇惊变,这孩子不哭、不叫、不求饶,甚至也不呼痛,极镇定也极能忍痛耐苦。

  二,这孩子年纪还小得要人喂食,但那匹马一旦发狂似的奔过来,他走避无及,马上就埋首掩头伏身在草坑里,背向天,任由马匹践踏,尽量把受伤害面减到最少、最低、也最轻。

  三,这肯定是匹与众不同的良驹,无端端却选上了这孩子,似非要把他踩死方才甘心,只怕前世必有宿仇。——也就是说,这孩子只怕也有非同凡响的运命。

  所以他决定出手相救那孩子。

  他驾御了那匹怒龙一般的马。

  那孩子已给践踏得不成人形,但他吩咐他身边的忠仆:“雷镭,不管如何,都要把他救活过来。”

  雷镭雷也似地应了一声:“是。”

  他知道雷损吩咐下来的事,他一定都得要为他办到,别无选择。

  雷损也知道,他吩咐的事,雷镭都一定会为他办到。

  所以他很放心。

  当时的狄路虽已给狂马踏得个半死不活,但依然还是活了下来。

  他活下来之后,果然就成了个出色人物:他颈骨还是折了,脊骨也有点畸型。

  他稍为成长之后,就做了一件事:

  他杀了那匹马。

  ——那原是雷损的爱驹,那时候,那匹马已使他成功地取得四次重大的胜利,他的身份已直接的可以威胁到当时“六分半堂”的总护法雷阵雨。

  但狄路(那时已改名为“飞惊”)仍然毒杀了这匹马。雷损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但他警告狄飞惊:“我知道你是一定会报仇的。不过,你既毒杀了我的马,你以后就一定要替我立十倍的功劳回来,要不然,你会死得比这匹马还惨十倍。”

  这点毫无疑问。

  完全没有问题。

  不消一年功夫,狄飞惊已立下二十倍以上的功劳回来——尽管那时候他才只是一个孩子,而且还没有直接跟从雷损,只是隶属于关昭弟的一个小跟班。

  但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雷损没有看错。

  ——狄飞惊若无雷损的识重,他日后的命运一定大为不同。

  同样的,雷损日后若无狄飞惊的协力,局面也一定大下一样。

  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这一匹暴怒的马,狄飞惊,雷损、甚至六分半堂的局面命运,都定必有很大的不同。

  命运,岂非多是偶然的事件造成的。

  ——连历史也如是。

  惟偶然虽然无常,但多由性格造成的:如果那匹马不暴怒,就不会破栏把狄路踩至重伤;要是狄路不及时保持镇定,埋首护脑,只怕就得立时身死;假若当时雷敢当不是慧眼相惜,狄飞惊早就死了。今天“六分半堂”在雷损殴后,是否还有这等“三分天下,一枝独秀”的局面?

  雷损一见到狄飞惊,就欣赏这个人,认为他将来一定能成材。

  雷损对狄飞惊有知遇之恩。

  他看得出来,当时仍是小童的他,将来一定是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发狠起来连梦想都赶尽杀绝的人。

  他看得准。

  他看对了。

  可是他不知道:狄飞惊居然会为了那一天晚上的事,竟然流了泪、伤了情,甚至于完全无视于他打从身边和心里一切冷冷的警告:

  他不会忘记。

  忘记那一夜很难。

  忘记她更难。

  ——忘了她还不如忘掉他自己。

  只有狄飞惊才知道自己有多寂寞,有多需要:

  他不止要热烈拥抱,而且还要永远拥有。

  可是,能吗?

  总是事与愿违。

  也许,他不能要求什么,甚至也不能要求这世间的情,难一可以做到的,就只有让她欠他的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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