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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系统打鬼子》第六百章伏击鬼子特使(三)

作者:血色弹头 字数:1739 书籍:带个系统打鬼子

  这下,倒弄得魏忠怔住了!

  第二章 酒肆隐奇高碑店

  这是一座小镇,这座小镇,名唤高碑店。

  高碑店,没有多少户人家,大半以耕作为主,农家朴实,靠双手,凭劳力养活一家老少,知足而常乐。

  高碑店镇不大,可是相当热闹,如果扳手指头算算,高碑店的酒肆、客栈,一双手十个指头就数不下来。这一天,时方正午。

  虽然已届枫叶遍红,丹桂飘香的季节,但白天里,高悬的艳阳依然炙热逼人。

  由西南出镇,直通官道的那条小路上,尘土足有寸厚,偶然一阵风过,能卷起弥天黄雾。

  加上这正午艳阳,这条路上,已是行人绝迹,别说看不到一丝人影儿,便连飞鸟也难见一只。

  本来是,大热天的,谁在这时候赶路?这时候,谁要不是抱着一壶凉茶,拿着一把薄扇,倒在树荫下打盹儿,便是躺在那屋檐下的凉椅上乘凉。

  于是,那高悬的艳阳,尘土厚积,空荡荡的道路,那路旁被艳阳晒得发焦的老树,还有那光秃秃的枝桠……

  这一切一切,构成了一幅静的画面,可惜,这幅静的画面,不能维持永久。突然,随着热风,飘送过来一阵既缓慢又轻微的得得蹄声。

  就这阵得得蹄声,划破了这幅静的画面,也划破了这寂静,空荡的一切……

  蹄声,来自西南那条官道上,随着这阵划破寂静的蹄声,那西南方天边一线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白点。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渐渐地,小白点越来越大,越大也就微微地显得有点黄意。

  接着蹄声也越来越清晰了,那带着黄色的白影,也就清晰地呈现在视线之内,那是一人一骑。

  马,是匹罕见的异种龙驹,毛色白里带黄,昂首踢腿,迎风轻嘶,并未因长途跋涉,千里奔驰,而失去丝毫神骏。

  马鞍上的人儿,却是位面色金黄的白衣书生,他,人鬓剑眉轻皱,双目呆呆前视,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

  因之,他懒得拂去那一袭雪白儒衫上那层淡淡黄尘,其实,拂也没有用,刚拂干净,待会儿一阵风过,准又立刻布上了一层新的。

  这书生,孑然一身,别无长物,不但是没个行囊包裹,便连个读书人起码具备,那长年不离身的书箧也没有。

  你说他是走遍名山大泽,尽览古迹胜地,探幽寻胜去玩儿的吧,他不该眉锋轻锁那一股愁。

  要说他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出外游学,以广眼界,以增见闻的吧,他却又没带行囊,包裹,书箧。所以,一眼看上去,很难断言他是干什么去的。

  有人说,读书人都有点儿痴傻劲儿,如今看看,是一点儿也没有错,大热天里,谁在这时候赶路?就偏偏只有他,头顶着炙热逼人,能晒出油来的大太阳,冒着热风,浴着热风,浴着漫天黄尘,而且是策马徐徐缓缓地行进,似乎一点儿也不急,一点儿也不热。不信你看,那匹神骏坐骑的身上已见了汗,而他先生身上,脸上,却点滴汗渍不见,八成儿是读书读出了修养,心静自然凉。转眼间,这一人一骑到了官道分岔口,往左的一条小道,便是直通小镇高碑店内。书生,他犹豫了一下,随即一抖缰绳,带转坐骑,转入通向高碑店这条小道。就在这时候,他这一人一骑适才出现方向的官道上,突然尘头大起,蹄声大作,两匹高头健马快如闪电飘风疾驰而来。先来的慢,后来的快,转瞬间,两匹高头健骑,也来到了官道分岔口上,马头一偏,下了小道。后面健马快似电,书生却是头也未回,缓缓地将坐骑带向一旁,让出路来。适时,两匹高头健骑已追上书生,铁蹄卷起阵阵尘土,风驰电掣般自书生身旁掠过。任它黄尘弥空,洒了一身都是,书生仍是低着头,策马缓行,连眼皮也未抬一下,别说弹拂了。马壮,那两匹高头壮马上,人也似两尊铁塔,是两个腰带长剑,气宇轩昂的锦袍大汉。就在这两匹健骑擦身而过的刹那间,两名锦袍大汉中,突有一人发出一声轻噫,一阵马嘶起处,二大汉同时勒马控缰,两匹健骑一齐飞旋,人立即而起,好精湛的骑术!接着,又一声带着嘲弄的轻笑:“背影儿有八分像,前面嘛,十足的窝囊穷酸!”话落,健骑前蹄着地,泼刺刺洒开,飞驰而去。

  不知是因为又一阵黄尘迎面,抑或是那句令人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话儿,书生皱了皱眉。但那只是皱了皱眉,不错,读书人虽然个个呆痴,迂腐,却都有着一份难得的好涵养!本来嘛,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就是要知书达礼。

  不过,那也或许是因为有自知之明,看看自己,再瞧瞧人家,身上没有人家壮,拳头没有人家半个大,一条大腿也比不上人家胳膊粗,凭什么跟人家横鼻子竖眼儿?难不成就凭他那合起来也没有四两力气,难以缚鸡,那双又白又嫩,几乎吹弹得破的拿笔杆儿的手?

  忍了吧,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干什么要跟那斗酒块肉,狂放,蛮横,动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粗俗武夫一般见识?他跟在人家后面进了镇,转个弯,进入了镇西街。

  镇西街,是高碑店的中心地区,那酒肆,客栈,几乎全都集中在这条街上,因之,这条街也最为热闹。书生缓策坐骑,在一家名唤杜记老号的酒肆门前停了下来,不错,这读书人有眼光!杜记老号是高碑店最大的一家酒店,店主人杜掌柜的常对人这么吹,说他是杜甫的多少世子孙!究竟是与不是,没法稽考,喝酒的人只嗜杯中物,懒得去翻他的家谱,同时,只要你的酒好,也用不着管你是谁的后人,不过,吹尽管吹,杜掌柜的招牌的确硬,字号的确老,酿出来的酒,能让你喝了一杯还想喝第二杯,三杯下了肚,更叫你不到烂醉如泥,绝不想走。因此,既有了这一套高明手艺,别人也不管他瞪着眼吹,翘着胡子说瞎话了,闷着头喝酒是真。那两匹高头健马,就拴在杜记老号前的拴马桩上,按说,书生他该敬鬼神而远之,避为上策。岂料,理虽如此,事却不然,他看都未看那两匹高头健马一眼,便慢腾腾地离鞍下了马。自有伙计躬身哈腰,满面堆笑地一边接过了缰绳,一边往门里让客,书生他微微点头示意,负着手昂然走进店门。那年头,读书人到那儿都吃得开,到那儿都受敬重,里面的伙计,又让着他直上雅座。书生落了座,那副座头,靠近东隅,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那两名半截铁塔般锦袍大汉,就坐在他左边相隔两席的一副座头上,掳胳膊袒胸,正在那儿斗酒块肉的据席大嚼。豪放是豪放,可是显得有点儿粗野。

  一见书生居然也进此店打尖,而且毫不避忌地坐到眼头上来,似乎是颇出意外,两个人互觑一眼,其中一个嗤地一笑:“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瞧不出这穷酸一阵风儿能吹倒的样儿,一副胆子倒是不小!”书生,他似乎是没有听见,连正眼也没看他俩一眼,一双眼望着门外出神,好像在想着什么,有心事。那人没能逗恼书生有点没趣,粗里粗气的带笑又道:“怎么样,要不要给他点儿乐子?”另一人有点不耐烦:“那来那么好兴致,大热天的,头上能晒出油来,我正一肚子的牢骚没地方发呢,算了吧,人家又没招惹你,你何必拿人家开心,正事儿要紧,吃完了还得赶路呢!”

  先前发话那人噫了一声,道:“往日老兄杀人不眨眼,今天怎么连逗乐儿寻寻开心都心软如棉?难得,难得,行,冲着你啦!”

  “叭”地一声,酒壶砸在了桌子上,杯盘一阵猛跳,引得人人注目,那人又拍着桌子大叫:“喂,伙计,爷儿们不给钱是什么的?快拿酒来,慢一步小心你们的脑袋,惹得爷儿们不舒服,哼!”

  要人脑袋?花钱吃酒,用不着这么横,这么凶啊!

  也许,伙计们吃这一套,话声犹未落,里间已然飞步抢出一名店伙,手捧酒壶,面色如土,还躬身哈腰地作出心惊胆颤的满脸笑容,一个劲儿的赔不是:“两位爷多包涵,小号人手少,侍候不周,还望您两位……”“少废话,滚到一边儿去,别让爷们瞧着讨厌,要是扰了爷们的酒兴,我要你的命。”先要脑袋后要命,伙计闻言方自一震,一只蒲扇般大巴掌,已既沉又实地飞到了脸上。瞧那巴掌能打死一条牛,伙计他不是铁打金刚,铜浇罗汉,一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如何受得了?杀猪一般地一声惨嗥,踉跄暴退而出,差点儿没离地飞起,砰地一声摔在了地上。等他捂着脸跑人后面时,地上多了一片血渍与几颗门牙,那张脸,准已肿起老高了!这一来,满座酒客惊了心,破了胆,脸色刷白,颤抖着腿,一下站起了好几个,想溜,打算走为上策,远远避开这两个煞神,免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沾上一身血。但,砰地一声,那名靠里的锦袍大汉又拍了桌子,浓眉倒竖一副凶像,瞪着那满布血丝的铜铃眼,发了话:“爷们没走之前,那个敢动,我打断他的狗腿!”一句话真灵,站起来的那几个,一哆嗦,连忙又坐了下去,坐下去是坐下去了,可已没心情再吃喝了。于是,刹时间全店一片寂然,鸦雀无声,没人敢喘大气。

  书生他皱了皱眉,脸上神色变了变,双目之中,闪过比电光还亮十倍的光芒,可是他没动,也没看那两个锦袍大汉一眼,一个人若无其事,照样吃喝他的。适时,柜台里站起个身材瘦削的老者,老者面貌清癯精神矍铄,毫无一丝龙钟老态。他刚站起,耳边,突然响起轻若蚊蚋的清朗话声:“掌柜的,动辄拔剑,那不是勇,真勇要能忍人所不能忍,创业不易,何必轻易为自己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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