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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小萌妻》第二百零六章在苦与痛的边缘挣扎

作者:忘忧的雪 字数:2754 书籍:恋恋小萌妻

  在苦与痛的边缘挣扎郑怡露。

  本章为郑怡露的番外,不管大家喜不喜欢她,但是在雪雪的心中,每个女孩都是坠落凡间的天使,都会等到那个属于自己的王子......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直到有一天,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邪魅一笑,我微怔,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本以为我们就会这样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却在我的耳边轻轻的吐出一口热气:“我们都是一类人。”

  他的话音落下的那一刻,我以为是自己幻听了,再次看他的时候,他已经一副悠然自若的样子,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那时,年少的自己,并不知道那句话的内在意义。

  我在想,一类人?难道人都一定要画上三六九等的符号吗?不由得轻蔑的一笑,并没有把那句话放在心上,我一直都不是个喜欢爱管闲事的人,对于无聊的人从来都不会上心。

  从小到大,我活在被人讨债的奔波中,眼看着不同的男人,从母亲的房里出出进进,年少的自己哪能明白大人之间的事,只是随着妈妈的意思,礼貌的点头叫叔叔。

  直到五年级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暖阳照进那间潮湿的小屋,我由于身体不适,跟老师请了假,便早早的回了家。

  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气味,闻的让我有些作呕,大卧室的门在虚掩着,我一直都是个没多少存在感的人,所以走起路来自是不易让人发觉。

  我好奇的把那道门打开的时候,里面的场景把我吓的愣在了原地,破乱的床上两具次裸的身体交织在一起,女人的喘气声,男人的低吼声,不断的传进我的耳朵里。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全身都发抖起来了。本想着悄悄的跑到自己的卧室,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可是,上天总是喜欢跟我开玩笑,就像后来我喜欢的是莫言,它却给了我一个顾宇......

  墙角边的一个酒瓶子被我一脚踢倒了,我吓的连忙弯下腰去拾起瓶子,就在抬起头的那一刻,床上的两人憎恶的目光扫向我,我吓的一个激灵,手中的瓶子又掉在了地上。

  我也跟着坐在了地上,紧接着那个男人,次裸着全身从床上下来,一步步向我靠近......

  那一刻,内心里的恐惧像是一个见不着底的黑洞,我深陷其中,麻木的不能自拔。

  这时,床上的那个女人也跟着下了床,慌忙跑到男人的面前,挽住他的胳膊,祈求道:“王老板,她是我的女儿,你就放过她吧!”

  男人显然没有理会她的意思,继续往前走着,那个女人这下是死死的抓着男人的胳膊,语气里带着一些哭腔:“王老板,这次我不要钱了,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吧!”

  被那个女人称作王老板的男人,站在离我不到二十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弯下腰,一把揪住我的头发,眼神恶狠狠的瞪着我,我被他拽的痛的失去了知觉。

  他使劲一挥,我的头撞在了墙壁上,感觉到额头上有一股暖流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神志......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回家去,一个人待在学校里,多少次我扒在教室的桌子上,夜深人静,窗外呼呼的风声,我好想打开窗子,不顾一切的纵身一跃,可是我总究是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我怕死。

  高一那年,我上了一所市区的学校,那里的学费昂贵到我仅有的数学能力已经无法去计算,那个暑假,我做了很多的兼职,但是工资都少的可怜。

  后来眼看着都要到开学了,我还是没有存到多少学费,有一个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工作,年少的自己不懂事,进了酒吧还觉得很好玩。

  这里要说一下,自从我不怎么回去之后,那个女人也很少给我学费,我所能依靠的只能是我自己。

  去酒吧的第三天,我照常去一个包厢里端酒,我没有意料到我刚踏进去第一步的时候,那个包厢的灯突然全都灭了。

  我愣在了原地,忽然,腰间攀上来一个什么东西,我虽然心里很恐惧,但还是腾出一只手摸了过去。

  触及到那个物体的时候,我吓的把托盘丢在了地上,强烈的撞击声,并没有影响到那只手的肆意妄为。

  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宽实的怀抱,我的心里装满了恐惧,本能的反抗起来,可是那人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我被他禁锢在怀里,丝毫动弹不了。

  他跌跌撞撞的把我推到了沙发上,我大叫着大喊着,很久很久都没有一个人进来。

  身上的衣物一件一件的被扒光,我绝望的不再去做无谓的挣扎,耳边,颈脖,胸前,都被那人炙热的唇侵蚀着。

  随之而来的是我的身体也跟着热了起来,那人粗暴的扯掉了我的里面的小衣服,此时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两腿之间的热度,不是我的,而是那人的某个物体一直在盯着我的腿根,我龇牙咧嘴,却没有再叫一声。

  他迫不及待的把它塞进了我的身体里,粗暴的抓住我的肩膀,动了动腰身,隐私部位便传来一阵难以忍受的疼痛,我痛的弯起腰肢,身上的那人貌似身子微微一僵,但又继续没有任何怜惜的占有着我。

  我咬着牙,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我清晰的记着那人要了我三次,后面没那么疼了,其实还是有一些的享受,那种感觉很美妙。

  最后等到那人累的睡着的时候,我匆忙的穿好了自己的衣服,跌跌撞撞的出了包厢。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一出去,领班的大姐就给了我一个信封一样的东西,我疑惑的打开,那里面装着厚厚的一沓毛爷爷。

  我至今记得她轻蔑的看了我一眼,嘴里吐出的那句话:“还是处好,出的价真高。”

  拿着手里的钱,我真的很想当着她的面丢出去,那么肮脏,那么恶心......

  可是我没有,仅存的一点理智告诉我,我需要那些钱,真的很需要。

  当你穷的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还有什么资格去谈自尊,说出去不是笑话人吗?

  用那些钱,我成功进了高中,那时候和现在一样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不同的是那时留的是齐刘海,一低头,连眼睛都遮住了。

  其实那时候的我,是极度自卑的,那种自卑感一直沿袭到现在。也许是因为骨子里面就有的吧!所以在后面的时候,不管我变的多么的光鲜亮丽,我都摆脱不了那份天生的自卑。

  我从来不会跟班里面的任何人说话,正因为这样,班主任经常找我谈话,一来二去,我渐渐的跟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熟悉了起来。

  可能是从小都没有父亲的原因吧!我对父爱还是很渴求的,以至于对班主任暗生情愫。

  说来我讨厌男人也是有原因的,班主任已经娶妻生子,但他竟然也对我有好感,要是我一个人的话,一定会把那份情愫悄悄的藏在心里,但是他跟我表白了,第一次有人对我那么好,我并没有意识到那份感情有多么的畸形,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傻到他老婆跑到教室当着所有人的面,甩给我几巴掌,我都还在想着他会来帮我,但是,我错了,没有,他一直都没有出现。

  也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明白了要保护好自己。我一直都说命运是弄人的,至少是在不断的戏弄我,在换班三个月之后,我意外的发现我怀孕了。

  那时,我十六岁,我一个人从巷子里的小诊所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就摊在了马路边,也是那时候认识了另外一个男生,他如阳光一般的温暖,美好到让我不敢触及,而我,我肮脏的连下水道的水都不如。

  也许每个男生天生的都有一种保护欲吧!他扶起瘫坐在地上的我,我至今都记得他嘴角的那抹笑容,真的好温暖,好让人眷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帮我,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跟他说,也许是人到了恐惧的极点的时候,任何一个人出现,都会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拼命的去述说。

  他的家世很好,十七岁的他,带着十六岁的我去医院,我从手术台出来的时候,对着他扯了扯嘴角,看到我没事,他惊喜的跟着病床,一路抓着我的手,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我始终记得他那双疲倦的眸子,还有眸子里的温柔......

  也许我喜欢莫言,就是因为莫言的眼中有他的影子吧!

  他陪伴着我走过了高一高二的时光,那段时间真的很开心,年少的我以为快乐真的可以一直下去,但是我们都错了,我们根本玩不过命运......

  经历过那些之后,我发现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悲泣,也许人都是自私的吧!至少我是那个样子,我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堕落到去死的地步。

  大学的时候,我试着去忘掉那些过去,不得不说,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那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在没有被提及的时候,真的就可以安安静静的待在那个被称作记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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