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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宠媳》第二百七十一章 绿帽子

作者:夏西柚 字数:1822 书籍:将门宠媳

  秦月楼将生命之水倒入进了水缸里,此刻的水缸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缸,接着他便掏出了那个装着酒虫的酒瓶。

  拧开瓶盖,那酒虫飞也似的弹进了酒缸当中。

  说来也怪,这酒虫不住的喝酒,可身体却并未变大多少,但好像达到了一定的量,它的顶端大眼处开始了分裂。

  通过酒液摄入,这个分裂的过程被加快了许多。

  “这酒虫是有丝分裂么?”秦月楼观察着酒缸当中的酒虫。

  他回想起了法海所说的话,当酒虫在体内的时间足够长,宿主所需要摄入的酒量也会大增,如果酒量不足,那么反而会腹痛难耐,这或许便是因为酒虫在体内分裂的接过。

  可惜没有专业仪器,他也没有专业知识,不然他倒是挺想研究一下这酒虫的。

  酒缸当中的酒液下降速率十分平均,而且有丝分裂也在持续的进行着,于是酒虫的数量便开始以指数倍数开始了递增。

  秦月楼捞出了一条酒虫,接着甩进了旁边准备好的水缸当中。

  这酒虫入水便如同蛞蝓遭了盐一样,开始溶解了起来。

  清香与馨香从那水缸当中溢出,闻不出半点酒味,也可能是因为被旁边生命之水的刺鼻酒精味掩盖住了。

  秦月楼看着那只酒虫渐渐的变小,直到最终消失,那水缸当中的水也全被转化为了酒液,酒液清澈如同纯净山泉,可那扑鼻的清冽酒香却昭示着这是酒而非水。

  但秦月楼没有轻举妄动的尝一口,反而是从系统处兑换了一块圆与英荚同,净与云母匹的单片镜。

  【便携式光学显微镜(单片镜)】

  它看起来像是单片镜,可实际上却是显微镜,秦月楼看了眼附赠的说明书,很快上手,于是趴在了那酒虫转化的酒液前,将附赠的滴管取出,汲取了些许酒液,随后滴入到同样是附赠的玻片上。

  将玻片放入掌心,秦月楼将单片镜卡在了右眼眶中,而后通过扫描视网膜,接着根据瞳孔的移动开始选取放大倍数。

  倍数放大,目前处于一百倍,酒液当中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小的颗粒物,而这些颗粒物也在做着无序的运动。

  秦月楼看的的眉头微微一皱,发现问题并不简单。

  虽然他并非是生物学的高材生,但是一些简单的猫腻还是可以发现的,这些颗粒物全都在做着无序运动,就像是在液体当中游泳一般。

  这是否说明,这些颗粒物,是具备活性的?

  接着是放大五百倍,而这个倍数也在逐渐的增加着,秦月楼本就紧皱的眉头拧巴着呈现出了一个“川”字形状。

  最终在一千倍出头左右,这些具备活性的颗粒物呈现出了真容。

  身赤红,口眼具足,活脱脱就是细胞大小的···酒虫。

  秦月楼将酒虫所转化的酒缸用缸盖盖起,收纳进了仓库,而后将水缸里分裂的酒虫一条条捞起来塞入到了空酒瓶当中。

  酒虫的存续依靠酒液,酒虫的分裂依靠酒液,那这些细胞级的酒虫在进入人身体当中的时候会如何?

  以此进行假设的话,细胞级酒虫在一个不经常喝酒的人体内应该会被白血球很快杀死,因为那是异物,

  而在一个经常喝酒的人体内,这些酒虫就会被养大。

  秦月楼继续观察着酒液里酒虫的情况,这些细胞酒虫已经有一部分开始相互吞噬了。

  秦月楼吐出一丝火焰,将酒精烘干,连那附赠的玻片也被他扔到了脚底下踩碎,碾了碾。

  “这东西虽然可以酿酒···但还是别卖出去比较好,虽然也算间接知晓了这酒虫如何培育,但是还是等那个什么神通仙酿取得以后再说吧。”

  暂时来说,那些酒虫被秦月楼束之高阁。

  研究完了酒虫以后,秦月楼也将单片镜收了起来,回到了酒铺前房。

  那桑晓明太史正在润色今日所见的奇闻,特地向秦月楼借了笔墨纸砚就为了记载这奇闻,估摸着是要纳入野史当中,这野史只当是乡野杂谈,桑太史写着玩玩的,毕竟正史的记录编纂才是他的主职。

  太史职位说高不高,但说低也不低,确切来说大靖的太史官职只管记载史事,编写史书,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史官,只是桑太史只是诗乡城的太史。

  太史每年都要将记载的史料递送入宫,而后参与编纂修改,最终呈上给皇帝去阅览。

  不过现在未到年末,因此桑太史还算悠哉,所以他才能大早上闲逛看到酒虫被诱出的一幕,继而在有家酒铺中借了个位置,又借了纸墨笔砚准备记录。

  “十三少,刚刚在后院鼓捣什么酒呢?光闻着我就知道那是唇齿留香的好酒了啊。”桑太史也同旁人一般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

  就如那些绰号一般,“十三少”这个绰号也印在了秦月楼的身上。

  大靖并非重农抑商,而是士农工商四民排名不分先后的平稳发展,当然其中也有朝廷能人宏观调控,因此商贾之家地位并没有多低。

  所以桑太史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其实也带了一些兄长看弟弟的意思,毕竟秦月楼的年纪摆在那里。

  “啊,这个啊,是酿失败了的酒,只有香味,但是尝起来酸涩无比,因此我准备将其制成香水。”秦月楼随口搪塞着。

  “香水?哦,你是说胭脂水粉吧?哎?你这个词···还挺新颖的,赶明儿记下来。”桑晓明称奇道。

  大靖的大部分情况和秦月楼所了解的古代差不多,女子多用胭脂水粉做妆容打扮,虽没有前世那般发达的化妆邪术,但也是有好看妆容的。

  但是香水这种东西还真没有,一般人都会选择佩戴香囊,可香囊当中香气微弱,多用来防治蚊虫。

  不过那酒虫酒确实给秦月楼开辟了些新思路,不能喝,难道还不能喷在衣服上做香水了不成?但是那些细胞酒虫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可咋办?算了算了,还是束之高阁吧。

  “说起来,月楼啊,等会可否请你家几个家丁陪我回去一趟,有赏银的。”桑太史编写着,也出声问着秦月楼。

  “怎么说?小明哥?你已经是个成年男子了,该学会自己回家了。”秦月楼打趣道。

  “这事儿可怎么说呢···我每次出门以及归家都要经过一处荒宅,也正是经过了那荒宅以后,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我,可当我回过头以后身后却并无任何人影踪迹,我怕是撞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因此特地去求了护身符,但,这情况仍旧发生,可我转念一想这大中午的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邪祟呢?所以我昨天起了个心眼,故意晃荡到了一处拐角,然后就在拐角处等了起来···你猜我看见了什么?”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别卖关子啦小明哥。”秦月楼笑答道,“不过让我猜猜啊,正所谓荒宅当中不是狐精便是艳鬼,能跟着你的···要么是个漂亮女人,要么是只漂亮狐狸,而且你也说了是中午,

  所以我猜是狐狸。”

  “嘿,你小子行啊,我们诗乡城里风传十三少天生早慧,这话果不其然,你说对了,还真是只狐狸,这狐狸一双眸子灵动至极,举爪投足都自生一股子风韵,而且浑身皮毛纯白,漂亮极了,啧啧,那狐狸可真漂亮,我倒是有心把这狐狸带回家养,但你说我带你的这几个伙计该怎么把它降伏?”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秦月楼差不多明白了,因为桑太史家中并无仆人,毕竟桑母事事都喜欢亲力亲为,所以也就省却了仆人,于是桑太史才会问秦月楼借家丁。

  “说服她呗。”秦月楼随口一说,接着斟酌了起来,毕竟他也怕桑太史来硬的,那狐狸要是有什么道行,桑太史估计要倒大霉,甚至是死掉,十三少心思还算玲珑,略微斟酌以后便脱口而出。

  “你都说这狐狸眸子灵动,想来也开了灵智,你把它说服了,它估计就跟你回家了,所以我建议桑老哥你还是别带我这些家丁去比较好,免得把那灵狐给吓跑了,它若是不愿,你损失也不大的嘛。”

  “哎,你说的有点道理,还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过你是说睡伏么?嘿嘿,你这小子,还真是早熟啊,你说的是个好主意,不过说起来你这可有虎骨酒卖?”桑晓明笑容里满是懂得都懂的意味,而后脸上挂着男人都明白的笑容看向了秦月楼。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桑晓明会有这样的笑容,但是秦月楼总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个潜在的福瑞控,虽说这种怀疑感有些不太礼貌,但秦月楼还是挺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虎骨酒啊,这还真没有,不过下次可以泡一些。”秦月楼说道。

  “那这可有些可惜了。”桑太史有些兴致缺缺了起来。

  “但是有虎鞭酒。”秦月楼话锋一转。

  “来一坛。”桑太史跃跃欲试。

  秦月楼看着桑太史这幅模样,愈发的觉得不对劲了起来,他这笑的怎么这么的···

  两个家丁窃窃私语,秦月楼耳力不错,听到了只言片语。

  “真猥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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