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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第108章 疑点重重的王唯庸 为钻石过2200加更

作者:蓝家三少 字数:2667 书籍:奸臣

  因为了断了一臂,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实在是疼痛难忍。饶是温故医术高明,也做不到让人一点都不疼。剧烈的疼痛,让小丫头不断挣扎着。

  断臂处,不断渗出鲜血。

  温故正死死压着她,“别动,一定要忍住,伤口裂开之后若导致大出血,你会连命都没了!妞儿,要想活下去,就听伯伯的话,别动!”

  赵无忧站在那里,眼睁睁看着鲜血从断口处溢出,逐渐染红了床褥。深吸一口气,她似乎是做了心里的那个决定,抬步便朝着床榻过去。

  推开温故,抱紧小丫头,赵无忧用力的摁住她因为疼痛而不断挣扎的身子,冷着脸冲温故道,“还不快点止血?”

  温故先是一愣,他是真的没想到赵无忧竟然……痴愣过后,快速取了针包出来,“好在出来的时候,我随身带着针包和一些金疮药,这个时候还能派得上用场。”

  “大哥哥——”小丫头泪流满面,“我好疼,大哥哥,我不想死。”

  赵无忧身子绷紧,死死的抱紧了小丫头,“妞儿,你听我说,没有人想死,也没有人该死。所以,你得坚持下去,大哥哥还要带着你去书塾,要不大哥哥亲自教你习文写字如何?”

  “大哥哥,你跟我说故事吧!”小丫头气息奄奄,许是疼到了极处,整个人不断颤抖。她另一只手,死死揪着赵无忧的衣袖。

  赵无忧低头看她,小丫头的脸色惨白如纸,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子,涔涔而下。

  “别怕,大哥哥给你讲故事吧!”赵无忧深吸一口气,“我给你讲,一个传奇少年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个少年,他出身富贵,从小不愁吃不愁穿的。可是他有病,一种怎么都治不好的绝症。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再好的大夫也都束手无策。”

  “有几次,他差点病死了,但都靠着胸腔里的一口气,撑过去了。妞儿,你要像这少年一样,学会求生,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人只有活着才能改变命运。”

  小丫头唇色苍白,“大哥哥,后来呢?”

  “后来,这少年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病秧子,拼命的学习。旁人用一个时辰的时间练字,他便用两个时辰,不管做什么都比别人肯花时间。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在努力学习,别人吃饭喝水的时候,他书不离手。年方九岁,她已经名动京城,成为天子脚下数一数二的少年才子,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

  “可是妞儿,谁都没看到他的努力,只看到他的才名。但是即便如此,也足以证明,病秧子并不是一无是处。除了吃药看病静养,他还可以做很多事。旁人能做的,他能做得更好。”赵无忧抱紧了怀里的小丫头,“你懂大哥哥的意思吗?”

  小丫头点点头,“大哥哥,说的是你自己吗?”

  赵无忧长长吐出一口气,“是。所以你要好好的,即便以后比别人少一条胳膊,也要勇敢的活下去。我们不是为了别人而活,是为了自己。谁都不会因为失去你而伤心,疼不疼,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所以更得坚强。妞儿,你还小,日子还长。”

  “你想想那些生病的人,他们想活下去,可已经没有了机会,但是你还有机会。因为你逃出来了,只要你熬过这一关,你就能活下去了,听到我说得话了吗?”

  小丫头已经闭上了眼睛,看上去,似乎只剩下出的气儿。

  “温故,你倒是快点!”赵无忧急了,“还磨蹭什么?”

  温故的额头满是汗珠子,他正在快速处理孩子的伤口,断口处重新上了药,且用银针强行止血,只要妞儿不再激动挣扎,这血便算是止住了。

  若是孩子再动,伤口一直开裂,那这条命便是捡不回来了。

  “大哥哥,如果我死了,我娘会不会来接我?”小丫头靠在赵无忧的怀里,闭着眼睛问。

  赵无忧难掩激动,她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有一个孩子死在自己的怀里,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妞儿也许不会这样,更不会濒临死亡。

  “妞儿你听着,这世上没有鬼魂,也没有满天神佛,如果有,他们见到你这样痛苦早就该来救你了。所以你不用相信那些,你要相信你自己,你要相信大哥哥,听到没有?”赵无忧声音颤抖,“妞儿,要活着,只有活着,你才能去读书才能写字,才能像大哥哥一样懂吗?”

  小丫头点点头,“妞儿记住了——妞儿要像大哥哥一样。”

  音落,再无声音。

  赵无忧慌了,“温故!温故!”她连叫两声,“你快看看,她怎么不说话了?”

  温故急忙扣住小丫头的腕脉,而后探了探孩子的鼻息,“还好还活着,只是疼晕过去了。”一抹额头的汗珠子,温故这才发觉赵无忧面色惨白,跟晕死过去的妞儿没多少差别。

  “你放轻松点,把妞儿慢慢放下,平躺在床上就好。没事了!”温故刻意放低了声音,轻轻柔柔拍了拍赵无忧的肩膀,“你别紧张,她没死,只是疼晕过去罢了!你做得很好!真的很好!”

  赵无忧面色苍白的望着他,这才稍稍恢复了清醒,极为小心的将孩子慢慢的放回床上平躺着。望着孩子稚嫩的面庞,她竟然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那就是妞儿是染了瘟疫的。

  如今想起来,似乎有些太晚了。

  赵无忧起身的时候,面色略显紧张的望着自己身上的血迹,这都是妞儿的血。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赵无忧咽了一口口水,“我——这里交给你,我、我先走了!”

  语罢,她夺门而出。

  问阿放要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而后让他打了一桶水,赵无忧在水桶里洗了手,而后将那套染血的衣裳当场焚烧。

  望着衣服上腾起的火焰,赵无忧的心里是复杂的。

  她什么时候,已经学会开始在乎别人的生死了?纵然是个孩子又怎样?在外人看来,她身为礼部尚书,前途无量,所以不管怎么样,她这条命都该比妞儿来得宝贵。

  阿放扭头望着沉默不语的赵无忧,心里有些奇怪,“你到底是什么人,感觉你懂得很多。”

  赵无忧道,“有些东西,还是难得糊涂的好。”

  “你真的能治好瘟疫吗?”阿放问。

  赵无忧摇头,“我治不了瘟疫,可是我能尽量的控制瘟疫。这场瘟疫来得很奇怪,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这是一场人为造成的瘟疫。就比如你口中的那个怪人,我且问你,他的伤是从何而来?我再问你,这杨柳村地处偏僻,他是怎么到了这儿的?”

  “依照你所言,他伤得那么重,怎么可能一个人逃到这儿呢?而知府王唯庸似乎知道什么,来杨柳村也不是救人的,而是来找人,并且杀人灭口的。综合条条框框,我觉得这场瘟疫的根源,应该在王唯庸身上。”

  仿佛想起了什么,赵无忧抿唇凝眸,“你可知道,王唯庸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吗?”

  “什么叫特殊的癖好?”阿放看了狗子一眼,二人出身乡野,的确不知道赵无忧说的是什么。

  赵无忧打了个比方,“比如说虐待他人,或者是龙阳之癖,又或者喜欢把人往死里整。”

  “倒是没听说过!”阿放摇头。

  “那你们知不知道,瘟疫发生之前,附近几个村子,或者是平临城,有什么异样的事情发生?比如说人口走失,或者是外乡人时常经过这儿。诸如此类,等等。”赵无忧意味深长的说着。

  狗子突然道,“就是这些年,附近的村落里总有人走失,然后去了知府衙门也没个下落。没过多久,就会在山里头或者田埂上找到,那些人的死相——”

  说起这个,阿放也跟着想起来了,“对,我和狗子悄悄去看过,这些人死得很惨。那尸体,都是不完整的,不是胳膊溃烂,就是身上的心肝肠肺肾丢了。有些,也被野狗野狼给啃了,最后知府衙门也没个准信,都是不了了之的。”

  “不过知府大人后来也做了一件好事,如今想起来还真当觉得恐怖。”狗子咽了一口口水,继而压低声音道,“知府大人下了命令,若是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死者家属可去衙门领抚恤金,权当是丧葬费,以慰百姓之民怨。”

  阿放连连点头,“对对对,当时就是这么说的。人都死了,咱老百姓也没啥法子,有钱领就去领,好歹能买口棺材。”

  “这些死尸如今都葬在何处,你们可知道?”赵无忧忙问。

  阿放愣了愣,“好多都在西边儿的林子里,因为死得太惨,家里人怕不吉利,就都给葬在那儿了。有的,连碑都不敢立,就给堆个小土包当记号作罢!”

  赵无忧眸色幽幽,“那么接触过这些人的百姓,可否有瘟疫症状?”

  “这倒没有。”狗子摇摇头,“以前都很正常,唯独这一次的怪人死了,才有了如今的瘟疫。”

  “如初公子,你在怀疑什么?”阿放不解。

  “我怀疑,杀那些百姓的,和杀这个怪人的,是同一个人。”赵无忧眯起了危险的眸子,“到底是谁这么心狠手辣,不断的连环杀人?又或者,他在这些人身上找寻着什么!”

  她想着,若是这些尸体都还在,开棺验尸的话——会不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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