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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前夫又开始追我了》第七十七章 粉身碎骨

作者:汤音 字数:1776 书籍:离婚之后前夫又开始追我了

  册子没有名字,内容是一种造神之法。

  也就是所谓的,修神道。

  如土地,城隍,便是其中代表。

  神道修持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本地信仰不灭,便会一直长生。而作为代价,神道修持者,也会护佑一方平安。

  让一地为你塑庙,年年祭祀。

  久而久之,建立了信仰,便是一方神明了。

  可,这不知名的水妖是又蠢又坏。

  既想成神,又想吃人。

  这才酿成了绿水村的惨剧。

  好在,没死几个人,陆罄竹便来了,那绿水村的村民会不会因此,而对他供奉,陆罄竹不在乎,他只是自己看不惯罢了。

  当婊子还想立牌坊。

  哪有这种好事…

  不过他这一出手,马车夫的心态是崩塌的厉害。

  挥手截江取水,剑气十里纵横。

  这场面大吗?陆罄竹觉得不大。毕竟跟那太白剑仙相比,自己何等低调。

  可马车夫只觉得,天都要塌了!

  纯粹是吓得。

  没想到他忙忙碌碌几十年,见过了商贾,也拉过权贵,至于平头百姓更是不知道多少,今天,居然让他送了一位仙人。

  首先是害怕!

  毕竟那能耐太厉害了,完全超出了想象。

  可冷静下来后,马车夫又忍不住动心思。

  古有阿谀奉承,攀高枝的说法。

  如果他能够傍上这仙人的大腿…那今后不说大富大贵,但最起码,也不用担心自己,乃至于儿孙的性命之忧了,如今这世道,能安稳的活着,就不错了,那破庙烂墙荒草堆,可从不缺少邋遢瘸腿的乞丐儿。

  可想着想着,马车夫又觉得,自己纯粹是做梦。

  他是个什么身份?想着攀神仙的高枝?

  算了算了。

  胡思乱想着,就到了一座县城。

  “多谢了!”

  “您慢走。”

  马车夫目送着那老人离开后,咬咬牙,终究是没能出声喊住对方。

  有缘自会见面,无分不可强求。

  “也罢,也罢,俗人也有俗人好,俗人也有俗人妙!”

  ……

  秉着,不能够留下祸根的想法。

  扫出一道剑气后,陆罄竹还是不太放心,所以才顺江而下,去抓那水妖的潜藏之地,好在,水妖不是穿山甲,地方还算好找。

  不过,东西却没多少。

  只寻到两套常服,还有这本书。

  书不错,可却没有多少内容,比如驱神之法等。

  很显然,这本书并不齐全,所以才只有寥寥几页,但究竟是水妖从其他地方听来,还是某个人写了,被水妖抢走。

  不得而知。

  不过这本残书对陆罄竹而言,并没有太多帮助。之所以不打算顺手丢了,就是为了避免,再酝酿一桩绿水村的祸事。

  离了马车,入了城道。

  很快就找到一家客栈落脚。

  “店家,可有火盆吗?”

  “有有有!”

  因为是气度不凡的老头,店家显得分外客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误会成,微服私访的大人物了。

  借了火盆,直接把那册子烧掉。

  陆罄竹抽抽鼻子,敞开窗口任由这臭味跑出去。

  ……

  县城有告示。

  求能人异士,除妖抓鬼,赏钱五十两银子。

  这价格合适吗?

  陆罄竹不知道,但凑热闹的人有不少,吵吵嚷嚷的。告示没必要揭下来,如果真自觉有能耐,就去衙门报道,

  陆罄竹觉得可以赚点路费,毕竟虽说藏书馆的退休金不少,但,真金白银总有花光的那天,日子还长着呢,多备一点银子没坏处。

  衙门地小,也不威严。

  接见陆罄竹的是一位叫张三的捕头。

  “你是第三个了,老先生可是真有能耐?”

  “哈哈,老骨头一把,就算死了,也就死了吧。”

  张三打量一眼面前,气度不凡的老头,作为捕快的头头,张三在这县城怎么说也算个人物,而自从那事生出来,就有了两个人来,一个伏魔大帝,一个镇妖天尊,名字那叫一个响亮啊。

  然后,伏魔大帝脑袋搬家,镇妖天尊没了下半个身子。

  全死了!

  今儿个第三个,还是个老头。

  张三没有想劝一劝的意思,毕竟就算死了,跟他也没啥关系,这事纯粹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行,您可是打算准备一番?吃点喝点?”

  那伏魔大帝镇妖天尊,就是这么干的。一个食神一个酒仙,胃口都很了不得,可惜是酒囊饭袋不中用。

  “不用,事情解决,才能吃得安稳,现在就走吧!”

  “成,您觉得齐全就好。”

  事,发生的早,一个月了。

  那是县城一粮铺老板家,老板姓周,也算是这县城的名人,毕竟周老板家的粮铺代代相传,价钱很低,甚至偶尔还免费给那些没钱的人施舍,自然能赚个不错的好名声。

  可真就应了那一句。

  “好人不长命!”

  不偷不抢老实本分的周老板店里,遭了麻烦。

  一个月前,店内的帮工小陈,被发现死在了米堆里面,眼珠子都给人挖掉了,那叫一个吓人啊,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刑事案件,衙门方面出手调查,又是关店,又是把周老板叫去问话。

  因为是粮店,晚上没隔守门的,指不定会召来小偷,也是防止再有人遇害。可不想,小偷没来,两个捕快自己却出了问题。

  夜色风冷,他们躲在外面哪受得住。

  其中一人突然说,要不咱们进去躲躲?

  另一个说,那不好吧…店中闹鬼。

  前一个人又说,闹鬼…是真是假都不知呢,那好挖人眼的凶人又不是没听说过,而且你不觉的越来越冷了吗?

  的确,在这道中待着,时间一长,越感觉自己是飘在茫茫大海的蜉蝣,身冷心凉,叫人发颤。

  前一个人接着说,再则,我们把店中灯火点明,就算真有鬼,明堂之上,哪里还敢现身呢?

  后一个人终究是扛不住气寒,便答应了。

  两个对鬼不太信的,跨进门去。

  然后,就出事了。

  一个当时就没了,另一个借着空档跑出来。吓得魂飞魄散,事后听那个吓没魂的结结巴巴说,是鬼,有鬼。

  没看到影子,就瞧见王海凌空悬起来,脖子被看不见的手死死捏住,最后活活捏爆了。

  出了这事,衙门才意识到,有麻烦了。

  朝廷虽然没有专门除妖抓鬼的部门。

  但的确有相关的法律,对一地的县长而言,有责任保证县内的和平安稳,而杜绝妖魔害人,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可县长只是个肚皮鼓胀的胖子,哪有能耐抓鬼啊,

  所以才贴了告示,这县城人来人往。等着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举措吗?

  有!

  县长大人早在二十天前,就告病回了老家,带着师爷一起。

  苦了张捕头这个三把手,家就在本地,想逃都没说法。

  不过张三看的清,他亲自盯过捎,知道那鬼窝在粮铺,根本就不出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这肯定是大好事,不跑出来,意味着这事可以慢慢耗。反正吃的喝的都是公家的,他能有什么不高兴的?

  “那周老板呢?”

  “也跑了,毕竟谁知道那玩意儿是不是冲着他来的,跟小命一比,一个粮店算啥啊。”

  很有道理。

  “那就没有其他人了吗?”

  “打听过,没啥确切消息,您老人家要是有能耐,就直接问问那玩意儿吧…”

  “我努力!”

  很快,就到了地方。

  因为闹鬼,这条本该热闹的街。

  冷清清的,对面门的酒楼是开着没错,但同样没啥人。

  而且大白天的,确实感觉到有一股子冷气呼来跑去的。

  “您打算怎么动手?”

  “进去瞧瞧,张捕头要不要一起?”

  “别介,我可没有您那种胆量,我就在外面守着好了!”

  “也好,我的后面就拜托你了。”

  张三目送着一心不怕死的老头,钻进那粮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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