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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傀儡有灵》第一百三十四章 撩

作者:让让我要开花 字数:2717 书籍:穿越之傀儡有灵

  温书梨双手比叉打断,“这件事就这么翻篇了,我们去山姆吧。”

  “催婚”话题结束。

  ……

  山姆应该是云夏市规模最大的综合类超市,里面的物品齐全,温书梨很喜欢买巨型的膨化食品,量多还便宜,这点深深戳中了她的喜爱。

  六人一起逛太麻烦,于是兵分两路,女生一队,男生一队。

  男生这边迟川和严晟凛还好,他们见到这个新奇,见到那个新奇,沈厌这边则淡然如水,随便在锅碗瓢盆的厨房用具兜兜转转,然后拿下了……一碟一碗。

  恰好被寻找水杯的温书梨看到。

  两人四目相对,沈厌先说话:“来一下,帮我个忙。”

  温书梨推着购物车走过去,“怎么了吗?”

  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也不知道是该笑她记性不好,还是该夸她大度。

  “碗和碟,这两套该选哪一套?”沈厌把两套放在购物车里让她做对比。

  颜色上没有多大差别,都偏向日常简约风,如果以沈厌这样的性格喜欢花里胡哨的,属实太违和了。

  就是图案上一个是方块,一个是圆形,温书梨想说却又不能说,她抿了抿唇,含蓄问道:“你个人是喜欢方块还是圆形?”

  沈厌说:“我要是知道喜欢哪个,还会找你吗?”

  反客为主,可以,非常可以。

  温书梨噎了下,“我觉得两者没什么差别,要选简约的话,玻璃透明碗?”

  “喂猫。”

  “那就陶瓷小猫。”

  “不简约。”

  “……”

  好难伺候。

  想起来喂猫应该是喂狸狸,温书梨上了心,仔细挑挑选选找不出合适的,偶然间看到位于上方的第二排货架有一个小花瓣陶瓷碗碟,她扬手指了指,“要不这个?狸狸应该会喜欢。”

  “那是什么花瓣?”

  “不知道,白色的,碗碟底部是浅奶色系,辨识不出来。”

  说罢,温书梨抬脚拿那个小花瓣陶瓷碗碟,可一米六七的个子遇到两米多的货架,一米六七就没那么伟大了。

  她费力踮脚,粉嫩的指节仅仅碰到了碗碟边釉,要拿全部有点吃力,而对“让沈厌帮忙”的想法仿佛自动屏蔽般抛之脑外,后者虚靠着货架看她,也不出声,很静地看。

  大抵是手臂扬得高,温书梨那盈盈一握的细腰露出一小截白玉般的肌肤,深蓝色和黑色碰撞,两种深色系只会让皮肤更显白。

  少女的骨架小,脊骨清瘦,像是营养不良似的,蝴蝶骨凸出,修长的脖颈稍得绷直,染了些难以察觉的绯色。

  就在她指节碰到碗碟三分之一的那一刻,身后倏然多了一道安全感极高的身影。

  阴影借光拢下来,将她完全覆盖,随之而来是他身上的无可比拟的浅淡气息,他的手指修长,加之天生的身高优势,很容易把小花瓣陶瓷碗碟拿下来。

  温书梨回神,这个角度,她动弹不了,一举一动都只能在逼仄狭小的空间范围内,手脚伸展不太开,仿佛被银质的枷锁桎梏。

  可手腕处什么也没有。

  “我……”

  又被打断,只听见头顶上方传来沈厌的声音:“温书梨,我站在那里是摆设?”

  他叫她名字的次数逐渐递增,温书梨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点倒无所谓,只不过在叫名字之前她大多数情况会下意识看向沈厌。

  这次也是。

  唇很薄、瞳孔很黑、肩膀很宽、睫毛也很长……

  默了两秒,温书梨说:“我的个子不矮,自认为能够得到。”

  “然后呢?”

  然后就没够到啊,这还用问吗?

  她的桃花眸子盯着他,声线放缓:“你多高,我感觉我没比你矮多少。”

  沈厌回她:“一米八七。”

  二十厘米相当于手掌完全展开,大拇指顶端到中指顶端的距离,差距也没那么大吧。

  “自己够不到,记得找我帮忙。”沈厌往后退半步,把碗碟放在购物车里,“下次别忘。”

  温书梨想:可能没有下次了。

  因为她会找理货员,理货员的便携扶梯会更方便。

  ……

  几人买的东西不多,其中一部分也为明天的秋游做了准备,来到休息区,刚一坐下,眼尖的慕言言看到了许久不见的楚淮和阮欢。

  男生跟在女生后面,女生应该生了气,男生表情讨好,还时不时逗她开心,但无任何效果。

  慕言言嘴碎,看到楚淮就想起了“舔狗”这个词,真够觉得恶心的。

  “梨子,你知道前段时间骂楚淮的论坛贴为什么消失得那么快吗?”

  温书梨一听不简单,“有瓜啊?”

  艾蝉也凑近听,“什么呀什么呀?”

  慕言言:“就上次篮球赛楚淮不是被五中学生给喷了吗,我听别人说他给他爸告状,然 后他爸砸钱压的热度贴,没想到吧,他不仅是个舔狗,还是个巨婴。”

  “总之少跟这样的人接触不就行了,好好吃你的蛋糕,管那么多干什么,又和我们没关系。”严晟凛又给她开了一盒。

  “我心里气呀,他推倒梨子还没找他算账呢,话说梨子,你的腿好了吗?有没有留疤什么的?”

  温书梨失笑:“没,早好了,好像用了一个星期,我记不太清了。”

  谈到伤疤,她想到了沈厌脖颈上的伤疤,这么长时间应该好了吧,也没问他。

  思及此,温书梨的手腕被慕言言猛然拽住,“梨子梨子,快看,楚淮被扇巴掌了。”

  前段时间网络上还流行一个梗,从电视剧引出来的——“翠嘴,打烂她的果。”

  慕言言学得有模有样。

  她高一就被同学称为“开心果”,大大咧咧的性格无拘无束,尽管母亲是人民教师也管不太住,就是那种“疯”女子和精通任何事情的八卦小贴主。

  为了看八卦还自学口语,此时她正在解读阮欢对楚淮说的话,传递道:“你别再跟着我了,我现在明确地告诉你,我不喜欢你。”

  严晟凛吐槽:“早干吗去了,要答应就答应,要拒绝就拒绝,吊着不撒手看见就烦,我实在想不通。”

  迟川:“可能觉得自己长得漂亮人人都应该喜欢她吧,我就不喜欢她那样的,太骄纵。”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喜欢什么样的,让我仔细想想……”

  艾蝉吃蛋糕的速度变快了些,不敢抬眼看迟川。

  话还没说完,阮欢好像注意到了他们在这,皱起的眉目一下子舒展开来,看上去像是装的。

  她的声音高调,含了抑制不住的开心:“沈厌——”

  沈厌好像没听到似的,继续低眼看手机。

  作者有话说:

  好累好累好累,通宵真的好痛苦,头发快保不住了tat

  逛超市那段有点婚后生活的既视感哈哈

  关于“翠嘴,打烂她的果。”这个梗来源于网络。

  旁边的慕言言小声道:“她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吗?”

  严晟凛保持皮笑肉不笑的状态, 嘴不动回答:“这就是执着的力量,喜欢一个人的力量是真强大,被拒绝了那么多次依然在坚持, 佩服、佩服。”

  末了,他补充道:“这点你学学人家, 不要一天到晚想着还男神, 深情专一点儿。”

  慕言言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看帅哥,延寿命。”

  严晟凛败:“……”

  作为五中的校花,阮欢不仅性格上张扬,穿衣风格亦如此。

  短款百褶裙搭配露肩抹胸小吊带, 鞋子是甜妹专属的黑皮制服鞋, 圆滚滚的, 像软绵绵的团子。她的妆面不同于往常,焰唇抹去,换上水蜜桃的粉色, 眼线轻佻而不夸张, 一种不是天然的纯正美。

  她手里还拿了个东西,在沈厌面前放下,“沈厌,我买的草莓慕斯,你尝尝吧, 很好吃的。”

  像阮欢这样的富家千金, 除非遇到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才会放下矜傲的身姿主动迎合别人。

  再怎么迎合有什么用呢, 因为他喜欢的不是你。

  沈厌低下眼睫, 他在操作刚开的游戏页面。

  对面敌军藏在草丛中突然偷袭, 血槽掉了大半,少年好看的眉眼微微蹙起,语气没什么温度:“你追错人了。”

  阮欢并不在意他的拒绝,她相信时间一定会站在她这边,前提是追得够久,他会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太宽敞的休息区混合了多人嘈杂的声音,很乱,很吵,无异于只要待在口袋里就会打架的叛逆耳机线。

  这场游戏打得很快,沈厌赢了。

  他按灭屏幕,眉目疏离:“心有所属。”

  意思是,我心有所属。

  阮欢愣在原地,她不相信耳朵听到的每一个字。

  以前告白沈厌也是这么高调,可他拒绝都是以“对你没兴趣”、“我不喜欢你”、“别追了”诸如此类的理由,却从没说过他有喜欢的人。

  她一直以为只要他没有喜欢的人,她是有机会的,而现在,这种机会的概率降到最小,濒临零点。

  温书梨听到表情一顿,她在心里估摸着可能和自己被那位阿姨“催婚”的情节一样,这四个字真假难辨,假若是真的,至于沈厌喜欢的人是谁,那是对方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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