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诸天争锋 第三十七章 宪

《诸天争锋》第三十七章 宪

作者:天火雄风 字数:388 书籍:诸天争锋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1 出席会议。全国人民带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方式是以会议的形式,所以,出席全国人民带表大会会议是代表的权利,同时也是代表的义务。

  2 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有权依法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3 提出质询或询问。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在审查议案的过程中,对于自己不了解或不理解的问题,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间,由有关机关派人进行说明。

  4 选举、决定和罢免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权选举产生全

  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有权决定国务院总理等人选。全国人大代表对于其选举和决定产生的人员,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有权罢免。

  5 审议、表决权。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审议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国内的各种议案。有权审议各种报告。有权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各种表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粤语 陕西 台语 辽宁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