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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穿梭之绝地求生》第十六章风神(参)果

作者:网络作者 字数:1838 书籍:无限穿梭之绝地求生

  池霆从来不是个宽厚大度,会体谅他人的人。

  不管外表看起来再文质彬彬,谦逊守礼,他的眼神永远淡漠而危险,眼底是藏不住的内敛精光。

  他满心满腹只有阴险的算计,这世界上除了宋昀,可能没有任何人能得到他片刻怜惜。

  曾经,商初时以为,自己能走进池霆心底,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把池霆推得越来越远。

  明知道池霆是怎样的一个人,可商初时知道,他始终无法割舍掉对池霆的感情。

  不管多努力去无视,他都骗不了自己。

  相比起商初时的复杂心绪,池霆来得更简单直白。

  望着一盘整齐的苹果肉,池霆不紧不慢地说,“商少现在过得这么清贫,连果皮都要吃?”

  他觉得商初时这个行为真的很刺眼,如果穷苦得连苹果皮都舍不得扔掉,那干嘛要专程切下来?

  是故意装给别人看,博取同情吗?

  商初时端着果盘,不自主地捏捏鼻子,嘿嘿傻笑一番,“你来了。”

  真是丢脸,他好像,总是在池霆面前露出最狼狈不堪的一面。

  虽然在家里,他也常背着孩子们吃果皮,那会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是现在,被昔日他最喜欢的男人拆穿,还堂而皇之地摆到台面上来,商初时脸都红透了。

  他的局促,小气,吝啬,乃至于捉襟见肘,早已彻底暴露在池霆眼前。

  他以为池霆会继续口出恶言羞辱他,以报昔日被折辱的大仇,然而,池霆似乎没他想的这幺小心眼。

  “以前飞天娱乐的薪酬不算高,但也不至于,让商少过得这么辛酸?”

  池霆想不通,手脚完好,没有智力缺陷的商初时,为什么会把自己搞成这样?

  即便是在帝都这种的大都市,一个大男人要养活自己至少不难,况且商初时年纪轻轻,在盛世娱乐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周末还继续打零工赚钱,应该不是懒惰导致的。

  他的穷困潦倒,让池霆这样的精英实在无法用理论来解释。

  商初时尴尬得要命,手藏在被窝里,不断摩挲左手无名指的肿大关节。

  他怎么找得到不错的工作呢?

  一个身无分文,一只眼睛瞎掉,还挺着肚子的怪异男人,连一份扫大街的工作都不敢做。

  左手指骨被踩断的那段时期,他没钱医治,等待自动痊愈,五根手指肿痛不堪,整只手连动一下都疼。

  别说是找份技术性的工作,哪怕日常起居都尤为艰难。

  好不容易挨到小家伙们出世,偏偏又是双胞胎,让商初时带着孩子上班的愿望落空。

  哪怕是当个洗碗工,他都没办法在照顾两个孩子的同时,兼顾洗碗。

  那段时间,通常是他白天带孩子,晚上等甄乐天母子有空,帮他照看,他出去找廉价的夜班,或者等周末和节假日。

  他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最简单的体力活是帮水站送水,骑着三轮车穿梭于各大老式公寓,帮行动不便的老人们,把一桶桶水扛到六楼七楼。

  每送一桶水,临时工的提成是1.5块,为了多赚钱,他不顾产后虚弱的身体,咬牙坚持,每天送一百桶,赚来150块。

  落下一身病根,却连孩子们的奶粉钱,尿不湿钱都赚不回来。

  如果不是甄乐天妈妈在金钱方面多多支持,商初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每一笔账,商初时都记着的,想等手头宽裕一点就还,可是如今依旧拮据,穷得没脸见人。

  活到这地步,商初时自己都觉得丢人。

  作为曾经的豪门阔少,他本应该有更光明的未来,但凡有个好点的学历,也不至于过得这么辛苦。

  可是, 那会哪想得到这些呢?

  他一直是商家的宝贝大少爷,就算以后他不工作,不赚一分钱,商家留给他的金山银山也足够挥霍几辈子。

  可他只知道围着池霆转,并顺利让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被商家扫地出门,想提升学历都没了机会。

  开局一副好牌,被商初时打成这样,可见他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才。

  商初时长久的沉默,以及自嘲的表情,让池霆越发不耐。

  他向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再悲再喜,情绪深埋于心底,绝不让任何人看出端倪。

  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温润成熟,矜贵优雅的,唯独商初时,能让他瞬间变得烦闷,连假象都维持不住。

  池霆忍了又忍,才把脸上愠怒的表情转换为平静无波,恢复一贯的沉稳优雅。

  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商初时,问,“商少很缺钱?”

  商初时抬头,眨眨眼,“除了您这样的顶级富豪,我相信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缺钱的。”

  缺钱有各种级别,商初时的级别很不幸地排得最高。

  池霆嘴角微勾,“那么,我来聘请商少为我做事,怎么样?”

  商初时想也不想地拒绝,“池董就别玩我了,我只有一条命,经不起折腾。”

  他真的玩不起,以前是一个人,可现在是三个人。

  他把两个孩子带到世界上来了,怎么也得对他们负责。

  他态度坚决,池霆反正也是随口说说,没再继续劝。

  吊瓶里的药水有安眠成分,没多久,商初时就歪着脑袋昏睡过去。

  他靠在枕垫上,一张脸格外苍白瘦削,忧郁而悲哀。

  池霆也没离开,一直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商初时原本是个漂亮的人,这一点,池霆少年时期第一次看到商初时,就明白过来。

  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有长白皙干净的面孔,没有普通人纠结的毛孔和痘痘问题,比女孩子的皮肤还细腻光滑。

  因为这,让少年池霆差点把商初时当女孩子。

  他犹记得那个冬天,母亲去世,私生子进门后,他被池家扫地出门,只能带着表弟宋昀,去南市投靠商老爷子。

  他按响门铃,忐忑不安地等待,来开门的,就是商初时。

  白绒绒的毛衣领口遮住商初时的下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清秀漂亮的眉眼。

  那双眼睛尤其好看,清澈光亮,像清晨林间,奔跑于朝雾之中的小鹿,令人一眼沉沦。

  可惜,开口暴露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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