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全城人都等我成寡妇秦安安傅时霆 第1114章

  这一队士兵的带队军官名为简昆,是一名什长,手下管着两支十人队,在张合这种地方毫强面前,倒也不敢太过托大。

  两人很快就把接下来的事务商议完毕。

  张合提供食宿,派几名队员做为向导,其他事情,张合无需过问。

  事实上黑水镇自从剿灭了那一窝僵尸巢穴之后,就没再出现失踪案件,护卫队查遍全镇,也没再找到僵尸踪迹。

  现在城主派来的这二十人,也不可能会有什么收获,张合只命令队员领路时,刻意绕开当初找到僵尸的那一座山谷就行了。

  在没有地图,更没有卫星导航的情况下,漏查一两个地方还是很容易的。

  不过,张合似乎想多了,这支调查小队并没有那么敬业,甚至有点超乎他的想像。

  这支队伍住在黑水镇,从来没见过他们操练,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每天无精打采地在周边的山里随便晃悠几个小时,太阳还没下山,就早早地收工回营地。

  护卫队员好几次看到那名简昆什长,将克扣的粮食拿到街上出售,换成铜钱,起码有一半的粮食都进了他个人的腰包。

  这期间,张合家里丢了三只鸭子,一家佃户丢失了一只老母鸡,佃户家女主人气得差点上吊自杀。

  张合得到护卫队员的汇报,对这支队伍彻底失去了好感,若非护卫队员强力维护,这支队伍还打算大白天地进村抢劫。

  不过对方是城主的人,张合只能让护卫队员加紧巡查,防止对方再去偷盗居民家财物。

  从德化城派出的这二十多支队伍,一查就是好几个月时间,竟然从未发现僵尸的踪迹。

  这一段时间里,张合已经将“御风术”,“御剑术”以及“火球术”全部修练成功。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神识,御使飞剑还需要以精血为引,操控起来也不如梅映雪那么灵活。

  这一日,张合在院中刚刚修练了一遍御风术,就听麻竿来报,说是上岭镇发现了僵尸踪迹。

  上岭镇与黑水镇相邻,去年动乱之时,上岭镇原本的地主家族被流民抄家灭门。

  年后从德化城新迁徙过来一家人,接掌了上岭镇。

  这次上岭镇那边也有一支二十人的小队,其作风跟黑水镇这支小队大同小异。

  但上岭镇竟然也隐藏了一窝僵尸,做为僵尸,大白天地出来捕食猎物,次数多了难免遇到人。

  然后还真让这支小队瞎猫碰到死耗子,给碰到了一只独行僵尸。

  这支小队当时倒也不含糊,一拥而上,将那一只僵尸砍成了十多段,算是立下首功,回去后至少也能奖励一顿饱饭吃吧。

  接下来二十多支队伍全都向上岭镇汇聚,一起搜寻僵尸踪迹。

  简昆带着两支十人队离开黑水镇时,黑水镇居民欢喜得奔走相告,就差敲锣打鼓庆祝了。

  这二十多支队伍四五百人,全都汇聚到上岭镇,除了偶尔找找僵尸,可把当地居民祸害得够惨。

  刚开始还只是偷偷摸摸,后来干脆就变成了明抢。

  加上上岭镇地主也没有像张合这样坚决维护辖地佃户利益。

  以至于这四五百人就像一股流匪般,在上岭镇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上岭镇佃户苦不堪言,却又无力反抗。

  为了尽早送走这批瘟神,上岭镇佃户每天出门帮着寻找僵尸踪迹,倒是比这二十多支军痞还要卖力。

  很快就被佃户找到了僵尸的巢穴,上报给这些军痞。

  然后各村佃户热情地为军队带路,领到一处山洞前。

  “军爷,我亲眼见到僵尸就是进了这个山洞。”

  一名佃农向军官指着黑乎乎的山洞。

  “立功就在眼前,给我冲进去。”

  这名军官前段时间刚刚参与围杀一只僵尸,倒是没多少畏惧之心,抽出佩刀往前一挥,便命令手下往里面冲。

  “吼……吼吼!”

  一阵嘶吼声传出,就见一群僵尸张牙舞爪地从里面扑出来。

  “给我上!给我上!”

  这名军官稳稳地站在原地,一阵声嘶力竭之后,却只有三三两两的士兵冲上去。

  当先一名士兵挺起长枪捅进一只僵尸的胸膛,他们来之前已经被长官告知,僵尸的要害在心脏。

  只是这名士兵捅得歪了一些,僵尸并没有死,而是顺着枪杆向前,一把就抓住士兵,张开大嘴,就向士兵咬下。

  冲在前面的几名士兵,无论是否成功斩杀僵尸,很快都被淹没在庞大的僵尸群中,只能在僵尸的嘶吼声中,偶尔传出一两声惨叫。

  面对僵尸汹涌扑来,这边的军痞吓得屁滚尿流,转身就逃,往日里欺负佃农的嚣张气焰早已荡然无存。

  反倒是负责领路的几名佃户,猝不及防之下逃在了最后面。

  从山洞里涌出的僵尸追出一段距离之后,便陆陆续续地反回了山洞,似乎僵尸现在并不想离开山洞太久。

  黑水镇这边,自从那股军痞离开后,显得平静安详了许多。

  今年风调雨顺,加上新修的水渠灌溉,庄稼长势很不错,应该是一个丰收的好年景。

  张家庄今天也显得很喜庆,因为杀了十多只鸭子。

  张合父子只留下两只自己吃,其他部分都会分给护卫队,以及府里负责养鸭子的鸭倌也分到一只。

  今年开春时,张老头四处收集,一共找到几十只鸭蛋,孵化出四十多只小鸭子,最后只活下来三十多只。

  这些鸭子放养在黑水河滩,,每天以河里小鱼虾蟹螺贝之类为食,倒是不需要喂养太多粮食。

  养到现在鸭子终于长成,里面却有十几只公鸭子,张老头只留下几只健壮公鸭做种,其余公鸭今天全都杀了,免得浪费粮食。

  对于养鸡养鸭养鱼这些事,张老头很上心,早早地就做出了一大堆长远规划。

  他准备将来把黑水河以及各处渠道和池塘,全都养上鱼和鸭子,黑水镇的荒地和草坡,则全都养上鸡和羊。

  他做了半辈子佃农,现在一分土地也不愿意浪费,都要为他产生价值才行。

  今天张合亲自下厨,做了一道血酱鸭,可惜没有辣椒,只在山上摘了些新鲜花椒。

  张合上辈子就喜欢做鸭子,对于做鸭子自有一番独到手段。

  鸭肉被斩成小块,每一块都均匀地裹着鸭血,味道鲜香麻没有辣,连骨头里面都充满了滋味。

  张老头吃鸡鸭是从来都舍不得吐骨头的,那怕现在有钱了还是没有丝毫改变,此时嚼着鸭骨头大呼过瘾。

  这时胖虎从外面敲门走了进来,“公子,我是不是赶上饭点了?”

  “你是故意掐准了时间,赶着饭点来的吧?快坐!分你一只鸭腿。”

  胖虎自从跟着张合混,每天能吃饱饭,身高增长了许多,现在还真有点微微发胖了。

  “公子,我这次可是真的有正经事,上岭镇那边已经找到僵尸巢穴了。”

  胖虎抓住一只鸭腿,狠狠咬下一口,才含糊不清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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