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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校花做老婆》第2699章大干一场

作者:梁少 字数:1787 书籍:捡个校花做老婆

  汽车在坎坷崎岖的山路上缓慢行驶,王新明这次开的格外慢,握方向盘的手格外紧。

  车斗子里的林平正在和学生们开心聊着天。

  对于城市,除了跟着父母进过城的王一格外,其他人都充满了向往和好奇。

  他们纷纷询问林平关于城市的问题,问这问那,似乎有一堆的问题问不完。

  而林平也不厌其烦地回答每一个同学的问题。

  短短的一个月,林平在这十个孩子心中的已经取得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每个孩子对林平的好感度都达到了100。

  他们觉得,林平和他们之前见过的每一个人都与众不同,包括父母,比起其他人,林平更懂他们,就像是他们的大朋友一般。

  这时林平发现刘青梅的脸色很难看,像是生病了一般,坐在角落闷闷不乐。

  “刘青梅,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林平关心的问道。

  刘青梅点了点头,然后用手按着自己的脖子说道:“老师,我感觉有点头晕,恶心、想吐。”

  “哇,刘青梅你不是有了吧。”刘向前一惊一乍的说道。

  “滚,刘向前你怎么这么龌蹉呢?”冯笑推了刘向前一把然后关心的抱住了刘青梅。

  而林平一看刘青梅的情况就知道她是晕车了。

  “感到难受想吐就吐出来。”林平拍着刘青梅的背说道。

  刘青梅将头从笼子的空隙伸出去,吐了一点儿,然后就只是在干呕。

  林平拿出随身带的水瓶让刘青梅漱了漱口喝了点水。

  王新明从后视镜看到了这一幕,停下车来问道:“怎么了?青梅这是晕车了吗?”

  马忠国也跟着下车来:“青梅,你要是难受的厉害咱就不去了,我带着你回去。”

  刘青梅坚决的摇了摇头。

  “那我路上再慢点。”王新明见此情况说道,但其实他已经开的够慢了。

  “不用,我没事的。”刘青梅说道,“不要慢,不然就耽误大家进城的时间了。”

  王新明坐回驾驶室,汽车重新前进。

  漫长的旅途渐渐的磨灭了孩子们的兴奋,他们不再吵吵闹闹,而是变得沉默下来看着笼子外的风景,有的甚至闭上眼睡起了觉。

  突然,汽车停了下来。

  王新明从驾驶室下来然后对着大家说道:“不好意思,前面有段山路你们得下来自己走。”

  林平从笼子里钻了出来问道:“为什么?”

  王新明指了指前面蜿蜒盘旋高低起伏的土路说道:“前面那段山路是整这一段路里最难走的,太危险了,我自己开着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提心吊胆的,拉着孩子们我紧张,还是让他们自己下来走吧,安全。”

  林平点了点头然后招呼孩子们下车。

  “委屈你们了,但前面那段路实在太危险,大家自己下来走一段。”王新明面带歉意地说道。

  “没事,没事,大家正好坐车也坐的疲倦了,下来走走挺好的。”林平说道。

  于是,王新明开着车在前面缓缓地行驶着,孩子们在后面慢慢地跟着。

  不一会儿,路果然变得危险起来,因为这段山路实在是太窄,人走着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车就很吃紧了。

  最宽的地方和王新明的小货车刚好一样宽,不多一分不少一毫;而最窄的地方,小货车外侧的轮胎露了近一半在空中,而下面就是落差五六米的小悬崖。

  林平目不转睛的盯着小货车的轮胎,整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这个王新明还真是艺高人胆大,就这段山路,你给林平一百万,林平都不敢开车走一趟。

  也就王新明的货车比较小巧,再稍微大一点宽一尺都不行。

  提心吊胆的走过这段山路,时间已经来到了太阳下山,天边晚霞余留了一点红,夜幕已经涌了上来。

  到了一个宽阔的空地,王新明拿着毛巾擦着满头的大汗从车上走了下来,笑着说道:“过了这段路就好走些了,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了。”

  王新明喝了一口水:“都说要想富先修路,苦山就是被这段山路给耽搁了。除了我,就没有第二个敢把车开进去的人,只要能把这段路修好,苦山的乡亲们就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不管王新明是不是在吹牛逼,但林平现在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个汉子。

  “下面的段山路好走些,我们应该能在晚上十二点之前赶到镇上。镇里宾馆老板我认识,咱们先带着孩子住下。然后就不能用我这车进县城了,你们要等明天早上的客车,我这车拉猪的,拉人属于非法营运,交警得把我逮进去。”王新明说道。

  “嗯,好,听你的。”林平说道,“我们现在先原地休息一下。”

  “好。”

  大家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休息,王新明从车上拿了几瓶矿泉水分给孩子们喝。

  休息的时候,林平做到了王新明身边问道:“为什么别人都不敢开车进苦山,你就冒着那么大危险来呢?”

  王新明喝了口水苦笑了一下:“还不是为了生计,唉,苦山山里的猪便宜,我拉出去弄好了能稳赚不赔赚个差价。”

  犹豫了一下,王新明又说道:“而且我特别享受开着车回苦山进村子里的那种感觉,山里人看我就像看到那个……就像粉丝看到刘德华一样,你不懂那种感觉,山里人看我和我的车那目光,羡慕、崇拜还有尊敬!”

  林平默默的听着。

  “我在城里活得像个啥,就像条狗。可回到苦山呢,我就成了个人。我可以把腰杆儿挺直了,我说话也硬气了。在城里我见了谁都得点头哈腰,说话都不敢大声。”王新明说着说着就有点哽咽起来,连忙喝了几口水咽进肚子里。

  有些人在你面前光鲜亮丽昂首挺胸,但你却不知道他在别人面前可能是多么的卑微。

  “唉,”王新明叹了口气,“在城里待一段时间,我就感觉被压的透不过气来,活的不得劲儿。然后我就回苦山来收次猪,就感觉活得又有意义了。”

  林平看着王新明,这个人浑身上下充满了小市民气息和阿Q精神。在城里混的不如意的他总会通过回到苦山来找回自尊和自信心,但他又是那么的真实和难以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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