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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星》第四千三百三十五章 九大镇器

作者:随散飘风 字数:2667 书籍:踏星

  “秋秋, 累了吧!”高靖一边擦着脸一边笑道,“我先洗个澡,一身烟酒味儿, 熏着你。”

  李秋也一身火红色的睡衣斜靠在床上, 手支着脑袋在发愣。

  她不是没有想过这如果是她和赵大志的婚礼会是什么样。两人的婚礼想必是简陋的,但应该会很愉快。

  赵大志身上总有一股清爽的味儿, 也不爱喝酒, 皮肤有点黑,但是不会像一般男生那样身上脸上长痘痘。

  她没来由地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一天……

  健硕的身体,灼热的呼吸,还有他缠绵的吻……

  原本模糊的一张脸突然变得清晰了起来。

  只不过, 他现在应该恨透了自己吧!

  高靖从浴室走了出来,坐在她身边, 笑道:“休息好了么?”

  李秋也差点没被他吓得从床上滚下去!

  ——眼前这人,是谁?!

  她虽然知道高靖有点老,但是没想到他居然戴假发!这男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诚实!而且,他买假发也鸡贼, 知道买个花白的, 她居然从来没有怀疑过!

  简直像是火云邪神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尤其他还保留着爱穿白背心的习惯。

  “呵呵呵呵, ”她笑了出来,伸手揪了揪他的头发:“这啥?”

  “嘿嘿,别揪别揪,这很脆弱,有点脱发……之前没敢和你说,怕你嫌弃我。”

  所以她现在是来不及反悔了么?

  李秋也莫名笑得简直停不下来。

  高靖赶紧挽救道:“明天我叫律师把我名下所有房产拿来给你挑,你爱住哪住哪,送你, 好不好?头发这种事儿,很难说嘛……”

  李秋也这才放过了这茬,对着“火云邪神”也温柔款款:“真的么?我就喜欢有个小院的那种,可以自己种些花草。”

  “好,你选个江边的别墅吧,每个月给你的零花钱够么?哦对了,你让我往那个账户打的钱,我已经打了,标明了是赠予。”

  “哦,太好了!”她似乎是松了一口气。

  “但是那是你什么人啊,姓姜,是远方亲戚么?”

  “嗯……”她含混道,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表情。

  高靖抚摸着她细腻的肌肤,“你倒是很奇怪,不让我给你爸妈打钱,反而要给这么一个远房亲戚打钱。”

  “我爸妈自己有钱的。”她干巴巴说道。

  新婚之夜,两个人就这样坐着干聊似乎也不太应景。

  她与高靖是没有办法过夫妻生活了。

  以色列哪一出之后,他对各种刺激都没什么反应。而一个男人,不管事业多么成功,床榻之上的力不从心都足以摧毁他的自信心。

  所以高靖对李秋也反而生出了愧疚之心来,百般讨好。

  于是李秋也体贴地安慰他,“本来你今天太累了,我给你按摩一下吧。”

  说着她拿起一瓶精油,为他按摩身体。

  他越发感动,如果这都不是灵魂伴侣,什么才是呢?

  他在舒适中睡了过去。

  看到高靖睡得沉了,李秋也停下手,没什么表情地翻去另一边,黑暗中,她的眼睛睁着,眼珠子微微发亮,也不知在想什么。

  ~

  街道熙熙攘攘的,虽然已经半夜11点了,但夜生活似乎才刚刚开始。各种烤串、烤冷面、麻辣烫拥挤在道路两旁,晚归的人们、不睡的人们聚集在那里,喧嚣着,说笑着,喝着啤酒,热闹至极。

  今天刑警大队的人全员出动,聚在路边一个烧烤店的外面吃烤串,无他,只因为今天队里来了两个年轻的见习女警察!

  其中一个高高壮壮的,据说还拿过业余拳击比赛的亚军,一众男警察又敬又怕,感觉多了一个兄弟,另外一个就不一样了,白白嫩嫩,纤纤细细的,头发也是软软地搭在肩上,清秀得像一把水葱,但是成绩是最好的。

  男警们有点激动了,大家天天起早贪黑的,处理不完的案子,写不完的报告,走不完的流程,开不完的会议,根本没时间找女朋友,找了,好多也维持不下去,所以队里男光棍不少。如今来了这么个漂亮的见习生,虽说老前辈不建议警察找警察吧,但是人急眼了哪还顾得了那个,全都开始猛烈地现殷勤。

  “那个……那个,蓉蓉啊,你随便吃,来,尝尝这个腰子,这家的特色。”

  “你起开,你让人家小姑娘吃什么腰子!来,蓉蓉,吃这个,鸡脆骨……”

  “生蚝来了,蓉蓉,这是女生的美容院,我摆你面前了啊!”

  有那些轮不上给许蓉蓉献殷勤的,只好对一旁好歹也是异性的唐胜男道:“小唐,来,咱们走一个。”

  唐胜男一把端起偌大的啤酒杯来,豪爽道:“张哥!我干了,你随意!”

  说完“吨吨吨”两三口给酒都喝完了。

  给张建亭吓得眼儿都直了。

  许蓉蓉尴尬万分地看着自己面前盘子堆盘子,碟子堆碟子的,她笑着问道:“带我的人,是赵副队长么?今儿怎么没见到他?”

  “他啊,一会儿就来,物证科有点事。”张建亭搭话。

  “嗯,赵队他人怎么样啊?”许蓉蓉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好说话吗?”

  众人一下子没了话,面面相觑。

  要说好说话嘛,似乎很好说话……

  要说不好说话,骂起人来也够凶的。

  但是胖哥率先说道:“比起这个来,你先要小心不要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啊?”她不解。

  大家于是又开始七嘴八舌道,“赵大志他长得确实很有迷惑性。”

  “不去当明星,当什么警察啊……”

  “明星得陪富婆,咱赵队那性子,能咽下那口气?”

  “蓉蓉啊,哥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千万别看上那个赵大志,他是要等着立贞洁牌坊的人,你可跟他耗不起!”

  许蓉蓉笑道,“什么贞节牌坊?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听不懂诶!”

  正说着,张建亭大叫道:“赵队!!”

  众人回头,只见烧烤的缭绕烟火中,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走了过来,他穿着休闲的黑色夹克,黑牛仔裤,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像是潮牌一样。无他,只因为他的容貌太过出众,黑黑的眉眼还带有一种忧郁的气质,一个普通的烧烤摊被他一走,愣生生走出T台的效果来了。

  别说这些天天和他见面的刑警们见了要在心里感慨一句“赵队真是穿个破布都人模狗样的” ,就连旁边吃饭的其他桌的客人见了,也在偷偷打量、议论纷纷。

  赵大志走到桌边坐下,有气无力地说道:“腰子呢?”

  看呆了的许蓉蓉赶紧回魂,带着羞赧的笑意把腰子摆在他面前:“师父,腰子。”

  张建亭调笑道:“赵队,你这腰子又用不上,吃它干嘛?还是留给我们吧!”

  大家哄笑起来:“小亭子,说得好像你用得上似的!咱赵队想用随时用!”

  赵大志平时不办案子的时候,还是很和善的,也爱说些俏皮话,所以此时对他们的打趣并不在意。他恹恹地吃着,含混道:“站了一天,腰疼。”说完他又抬眼看了一眼那个叫他“师父”的女孩,“你是许蓉蓉。”

  “是!”她欣喜地说道。

  他的目光没有丝毫迟疑地又移向另外一个女孩,“唐胜男?”

  “是!”唐胜男端起酒杯来,“赵队,我敬你一杯!”

  许蓉蓉也被提醒了,忙站起身来,“对对,赵队,敬您吧!”

  “……”赵大志端起酒杯来抬了抬算是意思到了,也只喝了两口,对女孩子们道:“我觉得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随便喝点就好了。”

  他似乎是累极了,之后全程都没有怎么说话,周围的人开玩笑也好,许蓉蓉有意挑起话头给他也好,他都一句话结束。最后,他似乎是吃饱了,站起身道:“跟老板说记我账上,我先回去睡觉了。”

  “诶诶,好的,赵队,明儿见。”众人摆手。

  他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算是别过。

  赵大志走了,许蓉蓉脸上的喜色却没走,反而问道,“你们还没说,赵队为什么要立贞洁牌坊呢!”

  胖哥说道,“嗨,还不是为他那个前女友。”

  另一头老马也搭话道:“为了前女友守身如玉!你说他该不该立个贞节牌坊?”

  “前女友……”她重复了一遍。

  “我也是听他之前的朋友说的哈,你就那么一听吧,赵大志那个前女友,比他小八岁你想想,他喜欢人家喜欢得不行,这不,都耗到三十了,还不找女朋友呢!”

  许蓉蓉震惊:“赵队都三十了?看着顶多25!”

  “那都是假象,他就是天天板着个脸不爱笑,所以脸上皱纹少,哈哈哈!”

  “而且啊,他特讨厌别人提这事儿,你可千万别当面问他。听说他内女朋友,跟有钱人跑了,把他甩了。还有个小道消息,他那个前女友嫁给咱们市的前首富高靖了,今天婚礼!”

  许蓉蓉蹙起了眉,小声道:“高靖不是都五十多了么?”

  “谁说不是呢,八成是等着老头早点死,好做富婆呢!”

  “那赵队这眼光可真不怎么样。”许蓉蓉秀气的眉毛簇了起来。

  “那倒也不是。”张建亭神秘道,“我见过那姑娘的照片,天仙似的,说真的,赵队站她旁边,都不够看了。那种人,咱们普通小老百姓娶了也看不住的。”

  老马开玩笑道:“那我不信,能比咱们警花蓉蓉还好看?”

  张建亭笑了笑,但是没说话。

  许蓉蓉没有了再继续攀谈下去的心思,她在心里轻声说道,赵队值得更好的……

  ~

  夜很凉,赵大志一个人孤独地向家走着,眯着眼,似乎随时能睡过去。

  单位去年终于给他分了房子,位置也不错,至少没偏僻去郊区。但是守着那么一个大房子,他一个人呆着也是无聊,还不如住宿舍,听着那些新来的小警察打闹,聊天,虽然吵,但是让他感觉自己至少是活着的。

  但是今天不能回宿舍,他的母亲来看他了。

  手机里母亲的短信已经快要爆炸了,他却没有心情看,知道是老生常谈的那一套罢了——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该找个女朋友了。女朋友好照顾你,你这天天吃饭不规律,回头又该胃疼了。】

  【房子我看了,还是很不错的,但是你也该好好装修一下,我可以来帮你盯着。以后要是结婚了,总不能叫人家看你住个毛坯房!诶,本来杭州的房子都给你买好了,你这孩子……】

  【当刑警太危险了,你又有头疼的毛病,要不还是离职吧,你继父说,要在杭州开个新公司,做it,你不是学过嘛?去练练手】

  【你也该常回家看看你妹妹,血浓于水……】

  他走到小区的楼下,感觉身上沉甸甸压着人难受,再多迈一步都要走不动了。他坐在花坛边,拿出了一根烟来,放在鼻子下面闻着。

  和李秋也分手的第一年,他学会了抽烟,而且抽得很凶。

  后来又开始戒,才发现戒烟比抽烟难多了。

  李秋也,大概就是这香烟吧!或者说是大烟更合适?

  ——上瘾的时候人像是在天上飘着,做梦都会笑醒,累极了看看她的照片,就跟吃了蜜似的甜进心坎儿里。可要想戒掉时,却是钻骨剥肉似的难受,戒不掉不说,还让自己少三层皮。

  四年而已,其实也不算久,他有时候压根记不得她的长相,有时候她又在脑海里鲜活得好像能蹦出来似的。春末还有点冷,但是他却无知无觉地坐了好久,久到手一僵,香烟掉在了地上。

  他正要弯腰去捡,却突然感觉到了什么。

  猛地一抬头,他看到不远处的花坛后面,站着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的女人正看向他。

  ——是李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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