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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润魂之我靠进化打败你》第四十三章 不为人知的历史

作者:我醉摇摆 字数:2996 书籍:风雨润魂之我靠进化打败你

  雪白巨狼趴在巨石上,开始了讲述,声音温和威严。

  “我的名字叫绝,是犬神文明建立以来的初代领袖之一,我先给你讲个很遥远的故事吧!”

  “曾几何时,在这个被称为地球的行星上,遵循着宇宙规则,出现了很多生物,经过无数年的演化,渐渐进化出了高等智慧生命,在这之前,所有生物进化的都是自己身体及能量转化的效率,其实进化身体也一直是生物本能的进化方向。

  有一天,这个星球出现了古猿,他们的身体不够强壮,开始学会制作工具、使用工具,因此存活了下来,就这样,渐渐的,他们认为借助外物更容易生存,一代一代传承,慢慢的进化成了人类。

  无数年过去了,人类的身体没有变的多么强壮,反而比最初弱还了很多,在他们的意识中,认为认识外物、改变外物是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人类确实也因此得到了便利,得到了繁衍生息的权利,但也彻底失去了进化自己身体的能力。

  借助外物确实是一条捷径,其余依旧进化自身的生物远远无法跟上人类利用外物发展的速度,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人类将外界改变成适合自己生活的环境,食物得以保证,文化得以传承,繁衍变的容易,因此在所有人类的意识中借助外物发展才是最正确的,人类称这为科学,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并认为是因为自己聪明的大脑才使自己掌握了创造工具改变自然的能力。

  随着所谓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人类最终彻底舍弃了进化自身的能力。

  这是一条不归路,也是以掠夺自然为前提的进化方向,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进化。

  在生存不成问题后,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有一天,人类环视宇内,发现自己已没有了对手,地球上其它生物的生死都掌控在自己手中,突然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是这整个宇宙的精华,是这宇宙的核心。

  人类将这一切归功于自己聪明的大脑,然而,这并不是因为人类有多聪明,这是一种文化的积累、技术的储备,你将一个人类小孩放到深山老林中,如果他能活下来,那小孩还是几千年前的那个野人,没什么变化。

  然而,虽然人类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而的,他们已经习惯用自己几千年的历史来解释无尽的宇宙了,可在这无数的生物中,怎么可能只有人类一种生物进化出高等智慧呢?每一种生物都有着自己的生存智慧。

  而我们这个种族,在远古时差不多与人类同时出现,也进化出了高等智慧,但没有选择借助外物这条路,依旧走在生物本能的进化之路上——进化自身,我们坚信,不管是科技进化还是自身进化,所能达到的层次是相同的!

  我们变的身体强壮,我们变得生命悠长,但自然规则是公平的,悠长生命的代价就是生育能力下降,越是强大的个体,怀孕周期越是长,银牙是我的第五个孩子,是犬神的继任者,而我已经生存近五千年了!”

  当绝说到这里的时候,李长风又一次惊呆了,他怎么也不能理解,一个哺乳生物居然能存活五千年之久,这太不可思议了!

  绝看着李长风惊讶的表情没有在意,继续说着。

  “没有什么可惊讶的,进化自身原本就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生命随之增加很正常。

  当时的原始人类和我们犬类很少发生交集,因为在那个年代,一个生物一辈子可能只生活在方圆10公里的范围以内,很少能碰到其它物种,而那时候,就算见到其它物种也不会多么奇怪,因为你见无论见到什么都会感觉不理解,觉得很奇怪。

  渐渐的,人类发展壮大,有的迁徙,有的扩大,而我们也一样,我们开始能够见到人类了,那时的人类已开始以部落的形式生产生活。

  接下来是一个很离奇的故事,也是我们两族的第一次交流。

  一次一个部落在迁徙的途中遇到了猛兽,而部落首领怀着身孕的妻子因为要逃跑,动了胎气,那时的人是很坚强的,她将孩子生在了路上,当时情况混乱,她将孩子藏在石头缝里,然后跟着部落向着其它方向逃去。

  可惜猛兽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其中一只发现了这个人类孩子,要将他吃掉,我族先祖正好路过,因为先祖是一直母狼,剩下的孩子早妖,所以救下这个孩子,后来还收养了这个孩子,那时的我们还在懵懵懂懂,没有语言,没有文明。

  渐渐的,孩子长大了,他的那个部族也在附近一个理想的位置站住了脚跟,首领的妻子经常会出来寻找自己的孩子,一天,她们终于相遇了。

  孩子是被狼养大的,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人类这个生物,突然发现和自己长得很相似的生物,产生了浓重的好奇心,他的狼妈妈则远远的看着,没有过来。

  母子连心,首领妻子认出了自己的孩子,而毕竟同为人类,男孩对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多少排斥,首领妻子给男孩拿出食物喂他。

  渐渐的,男孩接受了对方,经过几次交流,男孩回到人类部落,慢慢的男孩开始习惯人类的生活,因为他没有利爪尖牙,也没有强大的身体及进化出脱离人类社会可以轻易生存的能力。

  男孩回到人类社会后,将男孩养大的母狼经常会想念自己养大的孩子,常常晚上会过来看他,开始只是远远的看着,后来也敢走进部落里看了。

  男孩越来越像一个人类,每次在母狼过来看他时他都会拿出食物给母狼,渐渐的,母狼不用自己捕猎了,经常徘徊在这部落周围,而部落其它的人都已经习惯了这只狼的存在,对其非常友好。

  男孩长大后经常出去打猎,母狼也跟着去,人类和犬类第一次合作捕猎从此开始,效果非常好,回来后男孩总是拿出最好的肉给母狼吃,还在自己屋子旁边给母狼搭了一个窝,从此,母狼和这个部落的人们生活在了一起。

  这就是我们犬类出现的第一条狗,因此有很多犬类都喜欢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人们将其称为狗,其实它们也是犬类,只不过它们一辈子生活在人类社会,没有回归犬神族社会,就像人类要是从生下就被其它生物抚养成长一样,也是懵懵懂懂,没有开化的。

  而我们早期的一个部族,就生活在现在这个森林中,生活在喜马拉雅山脉脚下的一个部族,它们是最早真正走上身体进化道路上犬类,因为…

  在这茫茫宇宙中,怎么可能只有地球上有生物存在呢?不要忘了,就算地球这么大的星球都曾经出现过无数的生命,何况其它星球?

  一天,一个外星物种来到地球,他也是进化科技的文明,那时他的飞船直接降落在地球的最高点,因此他也发现了我们森林中的那个部族,之后来到了我们部落,这个外形物种并没有向我们攻击,他一身盔甲,当时我们最强壮的族人连推动他都做不到。

  开始我们都很怕他,后来发现他并没有敌意,只在我们的领地到处走来走去,好像观察着什么,然后他给自己搭了个木屋,就这样在那住下了。

  当时的我和我弟弟都是刚出生不久的小狼,非常好奇,经常到他那里偷看,他好像也很喜欢我们,偶尔会喂我们一些蓝色的晶体吃,冰冰凉凉的很好吃,那是我们第一次吃蓝晶。

  再之后,我们和外来人越来越熟悉,虽然大多数族人都很害怕他,但我和弟弟一点也不怕,几乎每天都去他那里玩,没想到他这一住就是好几年,我们也渐渐的长大了。

  有一天他当着我们的面突然脱掉了蓝白色盔甲,我亲眼看见他的盔甲迅速缩小,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圆珠,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他的面貌,大概两米左右高,不是特别强壮,身体很协调,身形和你们人类基本一样,只是五官有些不同,说实话,长的更像我们犬类。

  从那天起,他开始教我和弟弟说话,大概半年左右我们可以用语言交流了,然后他说要出去一趟,要看看这个星球,叫我们等他回来,当时我们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做星球,不过他说要回来我们没有很在意。

  他这一去就是半年时间,回来后告诉我们这个世界还有你们人类的存在,给我们讲述了你们的情况,那时的人类文明最高的还处在石器时代,说实话并没比我们文明程度高,但数量不少,各部落之间还没有出现较大的矛盾。

  他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文明体系与人类差别很大,他说生物进化有两个方向,一是认识自然改变自然也就是科技道路,另一条是进化自身改变自身的进化之路。

  人类选择的是第一条,走的是捷径,会迅速发展起来,但那是一条不归路,如果真能发展起来的话他们自己就会知道的。

  而我们犬类虽然选择的是第二条路,却还处在最原始的阶段,虽然有尖牙、有利爪、有繁殖能力、有合作等等,可身体结构及成分与人类没有本质区别,要是一直如此的话需要很久很久,还不如地球上曾经出现的恐龙强大。

  他告诉我们,哺乳类急需要有身体进化种族的出现,因为什么原因没说,而我们跟不上人类发展速度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个星系没有进化之心!”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着李长风,给对方一个消化的时间,它的这段话包含的信息量有些大。

  李长风确实需要时间消化,愣愣的听着,也只有他这种经常胡思乱想的大脑才能跟得上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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