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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点中国文学》富艳精工——周邦彦

作者: 字数:1446 书籍:知道点中国文学

  Chapter.24

  厉莫言的问题,本来在童向晚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可经历了刚才高秀华那事儿以后,她反而有些不确定了?她真的舍得吗?虽然她一直知道,就算舍不得,她也有这个能力舍得。她不仅可以对别人残忍,也有这个能力,对自己更加残忍。

  但看到厉莫言那双不确定又有些恳求的星眸那刻,她的心口忽然软了下来,无法抑制地颤抖又颤抖。她微张着嘴,用生平最大的决心准备告诉他的时候,厉莫言反而先于她开了口,“就算你要离开,我也不会同意,童向晚,你这辈子只能有我。”

  他蓦然转身,轻轻握住她的手,抬到他的嘴边。她微凉的指尖碰触他灼热的湿唇,惹得她轻轻一颤。

  厉莫言轻啃着她的指尖,努力平复自己惴惴不安的心。他承认,他害怕她的选择,就想八年前那样,毅然决绝的离开他,不给他任何机会。

  他要了她那刻起,他就告诉自己,就算是捆,也要把她捆在自己的身边,不给她半点想离开他的机会。

  童向晚低垂着眼睑,看着自己的指尖被厉莫言的双唇抿着,从开始的不安到内心的忽然平复。跟他在一起,也许看不到明天,但至少,内心的充盈的。在美国那几年,即使知道自己前途一片光明,可内心总是有个缺口,让她怅然若失,无法疏通。

  她忽然心如明镜,低喃着他的名字,“莫言。”

  厉莫言抬起眸子,注视着她。童向晚只是莞尔笑了笑,伸着脖子,在他湿热的唇上吻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很轻很轻。

  她没说任何话,只是亲了他一下。厉莫言的深瞳却忽然更黑了一层,他问:“为什么吻我?”

  童向晚的脸顿时红了起来,这么让人害羞的问题,她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亲吻不就是代表彼此之间亲密的举动吗?还有为什么?

  厉莫言见她这“小家子气”,心情忽然爽了许多,回味着刚才那浅尝的亲吻滋味,觉得不够味,便双手捧着她的小脸,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可不是什么纯情少男,当个小孩一样,随便亲一亲就可以了?他撬开她的双唇,舔舐着光洁的贝齿,探入口中,与她的舌共舞。他吻得太深,以致她招架不住,跟不上他的节拍,只能笨拙地去迎合,即使已经是他的人了,两人之间有过更亲密的行为,却还是羞涩不已,脸上染着红晕,持续不退。

  好不容易,他才肯放过她,虽然他已经气喘吁吁,身体发热,但还算控制得好,没做出更深一步的行为。他这不是因为想当一回君子,他自诩自己是个流氓,只是想给她点尊重,不在公共场所干出那种事情而已。

  “笨蛋,回家让我好好吃你一顿。”他话音刚落,便在她额前轻轻吻了吻。

  童向晚依旧红着一张脸,低垂着眼睑,微微点着头,又羞又腼腆。一向童向晚喜欢学着厉莫言,死皮赖脸,像今天这样“返老还童”,还真是头一遭。

  那天晚上,两人可谓是翻云覆雨,一点儿也不含糊。第二天起床,已经日晒三竿,旁边凹处的床位已经不见厉莫言的踪影。她可真是贪睡,连他离开了都不知道。

  童向晚还觉得自己的腰特别酸,整个身子跟散架了一般,就连起床都没了力气。

  她好不容易撑起散架的身子,想扭动一下,疏松筋骨,当个晨操。她双手叉腰,一边扭腰,一边下楼,刚巧保姆从楼梯处走过,见童向晚清床了,她微笑说道:“童小姐,才起床啊。”

  其实保姆是很平常的打招呼,但童向晚却一下子红了脸。一想到昨晚那不堪入目的激情,完全不是自己能做的出来的主动迎合,她一害臊,完全招架不住了。

  “厉先生等你很久了。”保姆继续微笑说道,眼神瞟到右边的餐桌那儿。

  童向晚一愣,顺着保姆的眼神看去,发现厉莫言正手捧报纸,脸朝着她,背光朝她一笑。童向晚登时脸又红了起来,不是很自在地走到他跟前,在他旁边的位置上坐下,耷拉着脑袋,几乎都低在桌面上了。她开始吃包子。

  “特意叫阿姨晚点买早餐,就知道你会起的晚。”

  他很不经意地说,她却很有意地去听。听他这么露骨一说,童向晚嚼在嘴里的包子顿时食不下咽,很是尴尬。有其他人在,不用这么露骨?她还是希望能含蓄点的。

  显然想多了的人,是她。保姆压根不在意他们说的话,只顾自个的给他们倒热牛奶,然后忙活自己的去了。厉莫言随意喝了几口牛奶,抬手看了手表,忽然问她,“吃完了没?吃完了带你去个地方。”

  童向晚略有一愣,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儿,连猜测的可能都没有。她只能问,“去哪里?”

  “吃完了带你去就是了,问那么多干嘛?”厉莫言显然是想卖关子,不给她机会让自己说漏嘴。想来是想给她惊喜还是别有用心?一般就厉莫言的思维,肯定不是什么正常地方。

  她只好首先声明,“别动什么歪脑子,我这人很有原则的。”

  厉莫言当即白了她一眼,“得了,就你还有原则?整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蠢女人。”

  “……”他是对她看死了。

  厉莫言说时脸上带笑,算是半开玩笑。他见童向晚无言以对,心情颇好,便掐着她的小脸,宠溺地说:“可我就喜欢你这个自以为中心的蠢女人。”

  童向晚被他掐的生疼,含糊不清地反驳一句,“我看你就是一个神经病。”

  厉莫言则亮着眼睛笑眯眯,“那又怎样?你还不是跟个神经病上床□?你脑子就正常了?”

  “……”好吧,她决定保持沉默,她丢不起这个脸。

  童向晚吃完早餐,便被厉莫言带走了。他驾车过了A市的护城河,去了溪河镇。来到溪河镇,沿路风景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都有好多地方辨识不出来了。原本低瓦石砖的旧屋不见了踪影,有的是新盖的小洋楼和绿荫茂密的树木。有一点像美国小镇的风格。

  “这里几乎成了A市有钱人住的地方。溪河镇的空气好,所以就把这里开发成富人区了。”

  “哦。”她不经意地“哦”了一声,并不十分在意。直到厉莫言把车停在一处小洋房旁,童向晚才稍稍有了些在意。虽然认不出这个目的地是她记忆里的那个部分,但她想,一定是和她有关系的吧。

  两人下车,但都很有共识地去前进,只是依靠在车旁,看着这栋小洋房。

  “还记得这里吗?”

  “不大记得了,改变太大,有点认不得方向了。”

  “这是你家。”厉莫言不轻不重阐述一个事实。

  “哦。”童向晚也回一个不咸不淡地答案。

  然而,厉莫言好像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这个,他使个眼色,“要不要敲门看看?”

  童向晚摆手,“不用了,这里肯定换主人了,我们冒然敲门,别人会真当我们神经病的。”

  厉莫言扑哧笑了起来,“这里的主人你可是认识的。”他这个回答,很有震慑力,至少,童向晚愣了好一会儿。她在A市有印象的也不过尔尔,温七七家一直在A市区,就算有钱没处花,也不会选择这里吧?太讲究了。不符合她家国情。然后是温礼,似乎有些不可能,厉莫言干嘛要带她来?这就是不符合逻辑了。那最最后,她能想到的就是原本就有她家房产证的赵素素?

  童向晚忽然瞪大眼睛,十分不确定地看向厉莫言,“赵素素?”

  “打个招呼?”厉莫言很欣赏童向晚的突然聪明,他挑了挑眉毛,十足的兴趣。

  “你真有意思。”童向晚冷笑起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她没关系。”她和她真的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无论是亲情,更甚至最直接的血缘关系,他们都没有。

  赵素素不是她的亲生母亲,早在八年前,她就知道了这个一直困惑她的答案。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撇下她带走童乔伊;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对她没有一丝丝的母爱;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讨厌她。

  因为她不是她的女儿,只不过是爸爸在腊冬的晚上,从A市做工回来,在护城河的边上捡回来的弃婴。明明童乔伊是童家唯一的子孙,而受尽奶奶宠爱的是她童向晚。一个捡来的孩子,处处要强,把自己的女儿贬低成一文不值。童向晚处处有奖状,风生水起,笑容满面。童乔伊却只知道吃,胖得被小男生欺负,哭得肝肠寸断。赵素素不是滋味,越来越讨厌她,情有可原。她的光芒把童乔伊盖住了,害的童乔伊被人嘲笑到大。聪明姐姐,笨妹妹。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怎么差别这么大?有一个童向晚就行了,童乔伊还是回到妈妈的肚子里去吧。这些嘲弄伴随着童乔伊一年又一年,也让赵素素对童向晚的积怨日积月累。那个母亲不更爱护自己的子女多一些,这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

  所以她不怪她了,只是心口那处化不开的石头一直堵着她。赵素素在她心里,终归是有芥蒂的。

  “不想知道她嫁给了谁?”厉莫言别有深意地莞尔一笑。

  然而,童向晚却打了个颤。她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赵素素所嫁之人,并不是简单的人。从上次去百货她买的高档衣服,她自身散发的贵妇气质,还有这间完全变了样的旧屋。

  “嫁给了谁?”她好奇,想知道了。作者有话要说:嫁给了谁?你们猜一猜,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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