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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惜惜》第1211章 是皇上还是皇后

作者:六月 字数:1086 书籍:宋惜惜

  我说。

  "真有意思。我说啊。阿甘,你在哪儿念书的?"

  我正要说找念过一阵子亚拉巴马大学,但想想,我决定还是保险一点几好些,于是,我说我念过哈佛,这话并不完全是撒谎。

  "啊--哈佛--绛红色校旗,"大山姆说。"嗯--我对它了如指掌。师生关系都很不错--即使他们进不了耶鲁,"他纵声大笑。"老实说,这方面你的确有点像个哈佛人。"他说。不知怎的,我觉得会有祸事临头。

  傍晚,大山姆吩附两名士著女子带我们去住的地方。那是一间草屋,泥土地面,屋门矮小,令我不禁联想到李尔王去的那间茅舍。两个大家伙手持长矛走来,站在我们的门外守卫。

  那些士著整夜敲鼓唱"噗啦噗啦",而且,从屋门往外望可以看见他们己架起一个巨大锅,锅下面还生起一盆火。我和弗芮区少校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猜想公苏明白,因为它独个儿坐在角落里,神情阴郁。

  大约到了九、十点,他们还没给我们吃东西,弗芮区少校就说,也许我该去跟大山姆要晚饭吃,我往门外走,但是,那两个士著把长矛交叉挡在我前面,我明白了意思,回到草屋里。我猛然恍悟为什么他们没有邀请我们吃晚饭--我们就是晚饭。惨了。

  继而,鼓声停了,"噗啦噗啦"也停了。我们听到有人夜外面咯咯呱呱诖话,接着有人咯咯呱呱回答,听起来像是大山姆。双方这样交谈了半天,争执激烈起来。就在他们把嗓门扯到不能再大的音量的当口,我们听到--声"锵"的巨响,听起来像是有人被板子还是什么的敲了一下脑袋。一阵静寂过后,鼓声恢复,大家又唱起"噗啦噗啦"。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在草屋里,大山姆进门,说:"哈哆--各位睡得好吗?"

  "哼,不好,"弗芮区少校说。"外面那么吵闹,你想我们怎么睡得着?"

  大山姆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说:"哦,真抱歉。不过是这样的,我的族人,呃,看见你们的太空船从天而降,以为会送来礼物什么的。打从一九四五年我们就一直在等待你们回来送礼物给我们。他们看见你们投送礼物,自然以为你们就是礼物。他们准备把你们煮来吃,后来我劝他们打消了主意。"

  "你唬我,老兄。"弗芮区少校说。

  "正相反,"大山姆说。"你知道,我的族人不完全算是你们所谓的文明人--起码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人肉。尤其是白人的肉。"

  "你是要告诉我,你的族人是食人族?"弗芮区少校说。

  大山姆耸耸肩。"差不多吧。"

  "可恶,"弗芮区少校说。"听着,你得负责让我们不受伤害,而且送我们离开此地,回到文明世界。太空总署的搜索队随时可能抵达。我要求你以对待同盟国的态度尊重我们。"

  "啊,"大山姆说,"这正是他们昨天晚上的想法。"

  "听清楚了!"弗芮区少校说。"我要求立刻释放我们,让我们去附近有电话的城镇。"

  "恐怕,"大山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我们释放了你们,你们在丛林里走不到百码就会被小黑人抓去。"

  "小黑人?"弗苗区少校说。

  "我们跟小黑人交战已有数代之久。因为有次有个人偷了一只猪,好像是这样--没人记得是谁了--失传了。其实我们是被小黑人包围,打从有记忆以来情形一直是这样。"

  "呃,"弗芮区少校说,"我宁愿跟小黑人赌赌堵们的运气,也不愿跟一群食人族在一起--小黑人不是食人族吧?"

  "不是,女士,"大山姆说,"他们猎人头。"

  "妙极了。"弗芮区少校快快道。

  "昨天晚上,"大山姆说,"我勉强救了你们的命,否则,你们早进了炖锅,可是,我没把握还能拦阻我的族人多久。他们决意要让你们的出现转化为某种收获。"

  "是吗?"弗芮区少校说。"比方说呢?"

  "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第十五章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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