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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第十七集 幽蓝府 第六十三章 转机

作者:我吃西红柿 字数:3044 书籍:盘龙

  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初竖执之,不可入,横执之,亦不可入,计无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圣人,但见事多矣。何不以锯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

  齐人就赵人学瑟,因之先调胶柱而归,三年不成一曲。齐人怪之,有从赵来者,问其意乃知向人之愚。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恨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买凤之值十倍矣。

  楚人居贫,读淮南,方得“螳□伺蝉自鄣叶可以隐形,”遂于树下仰取叶。螳□执叶伺蝉,以摘之,叶落树下;树下先有落叶,不能复分,别埽取数斗归。一一以叶自鄣,问其妻曰:“汝见我不?”妻始时恒答言“见,”经日乃厌倦不堪,□云:“不见。”嘿然大喜,□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吏遂缚诣县。县受辞,自说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

  汉司徒崔烈辟上党鲍坚为掾,将谒见,自虑不过,问先到者仪,适有□曰:“随典仪口倡。”既谒,赞曰可拜,坚亦曰可拜;赞者曰就位,坚亦曰就位。因复着履上座,将离席,不知履所在,赞者曰履着脚,坚亦曰履着脚也。

  桓帝时有人辞公府掾者,倩人作奏记文;人不能为作,因语曰:“梁国葛龚先善为记文,自可写用,不烦更作。”遂从人言写记文,不去葛龚名姓。府君大惊,不□而罢。故时人语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某甲夜暴疾,命门人钻火。其夜阴暝,不得火,催之急,门人忿然曰:“君责之亦大无道理!今□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我当得觅钻火具,然后易得耳。”孔文举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

  赵伯公为人肥大,夏日醉卧,有数岁孙儿缘其肚上戏,因以李子八九枚内□脐中。既醒,了不觉;数日后,乃知痛。李大烂,汁出,以为脐穴,惧死乃命妻子,处分家事,泣谓家人曰:“我肠烂将死。”明日,李核出,寻问,乃知是孙儿所内李子也。

  伯翁妹肥于兄,嫁于王氏,嫌其太肥,遂诬云无女身,乃遣之。后更嫁李氏,乃得女身。方验前诬也。

  汉世有人年老无子,家富,性俭啬;恶衣蔬食,侵晨而起,侵夜而息;营理产业,聚敛无厌;而不敢自用。或人从之求丐者,不得已而入内取钱十,自堂而出,随步辄减,比至于外,才余半在,闭目以授乞者。寻复嘱云:“我倾家赡君,慎勿他说,复相效而来!”老人俄死,田宅没官,货财充于内帑矣。

  姚彪与张温俱至武昌,遇吴兴沈珩于江渚守风,粮用尽,遣人从彪贷盐一百斛。彪性峻直,得书不□,方与温谈论。良久,敕左右:倒盐百斛着江水中。谓温曰:“明吾不惜,惜所与耳!”

  沈珩弟峻,字叔山,有名誉,而性俭吝。张温使蜀,与峻别,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者。”温嘉其能显非。又尝经太湖岸上,使从者取盐水;已而恨多,敕令还减之。寻亦自愧曰:“此吾天性也!”

  平原陶丘氏,取勃海墨台氏女,女色甚美,才甚令,复相敬。已生一男而归母丁氏,年老,进见女 。女 既归而遣妇。妇临去请罪!夫曰:“曩见夫人,年德以衰,非昔日比。亦恐新妇老后,必复如此!是以遣,实无他故。”

  汉人有适吴,吴人设笋,问是何物?语曰竹也!归煮其床箦而不熟,乃谓其妻曰:“吴人□辘,欺我如此!”

  吴人至京师,为设食者有酪苏,未知是何物也,强而食之,归吐遂至困顿。谓其子曰:“与伧人同死,亦无所恨;然汝故宜慎之。”

  南方人至京师者,人戒之曰:“汝得物唯食,慎勿问其名也!”往诣主人,入门内,见马矢,便食之;觉恶臭,乃止步。进见败□弃于路,因复嚼,殊不可咽。顾伴曰:“且止!人言不可皆信。”后诣贵官,为设馔,因见视曰:“汝是首物,且当勿食。”

  太原人夜失火,出物,欲出铜轮,误出熨 ,便大惊怪。语其儿曰:“异事!火未至,轮已被烧失脚。”

  平原人有善治伛者,自云:“不善,人百一人耳。”有人曲度八尺,直度六尺,乃厚货求治。曰:“君且□。”欲上背踏之。伛者曰:“将杀我!”曰:“趣令君直焉知死事。”

  某甲为霸府佐,为人都不解。每至集会,有声乐之事,己辄豫焉;而耻不解,妓人奏曲,赞之,己亦学人仰赞和。同时人士令己作主人,并使唤妓客。妓客未集,召妓具问曲吹,一一疏着手巾箱下。先有药方,客既集,因问命曲,先取所疏者,误得药方,便言是疏方,有附子三分当归四分。己云:“且作附子当归以送客。”合座绝倒。

  有人吊丧,并欲□物助之,问人:“可与何等物?”人□曰:“钱布□帛,任卿所有尔!”因□一斛豆置孝子前,谓曰:“无可有,以一斛大豆相助。”孝子哭唤奈何,己以为问豆,□曰:“可作饭!”孝子复哭唤穷己曰:“适有便穷,自当更送一斛。”

  人有所羹者,以杓尝之,少盐,便益之。后复尝之向杓中者,故云盐不足。如此数益升许。盐故不咸,因以为怪。

  甲买肉过都,入厕,挂肉着外。乙偷之,未得去,甲出觅肉,因诈便口衔肉云:“挂着门外,何得不失?若如我衔肉着口,岂有失理。”

  有甲欲谒见邑宰,问左右曰:“令何所好?”或语曰:“好公羊传。”后入见,令问:“君读何书?”□曰:“惟业公羊传。”试问:“谁杀陈他者?”甲良久对曰:“平生实不杀陈他。”令察谬误,因复戏之曰:“君不杀陈他,请是谁杀?”于是大怖,徒跣走出。人问其故,乃大语曰:“见明府,便以死事见访,后直不敢复来,遇赦当出耳。”

  甲父母在,出学三年而归,舅氏问其学何得,并序别父久。乃□曰:“渭阳之思,过于秦康。”既而父数之:“尔学奚益?”□曰:“少失过庭之训,故学无益。”

  甲与乙斗争,甲□下乙鼻。官吏欲断之,甲称乙自□落。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之乎?”甲曰:“他踏床子就□之。”

  伧人欲相共吊丧,各不知仪。一人言粗习,谓同伴曰:“汝随我举止。”既至丧所,旧习者在前,伏席上,余者一一相髡于背;而为首者以足触詈曰:“痴物!”诸人亦为仪当尔,各以足相踏曰:“痴物!”最后者近孝子。亦踏孝子而曰“痴物!”

  有痴婿,妇翁死,妇教以行吊礼。于路值水,乃脱袜而渡,惟遗一袜。又睹林中鸠鸣云:“□鸪□鸪!”而私诵之,都忘吊礼。及至,乃以有一袜一足立,而缩其跣者,但云:“□鸪□鸪!”孝子皆笑。又曰:“莫笑莫笑!如拾得袜,即还我。”

  有人常食蔬茹,忽食羊肉,梦五藏神曰:“羊踏破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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