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人途 《人途》进化篇第三十四章(今日三更第二更)

《人途》《人途》进化篇第三十四章(今日三更第二更)

作者:血红 字数:3032 书籍:人途

  新月社中的批评家〔2〕,是很憎恶嘲骂的,但只嘲骂一种人,是做嘲骂文章者。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是很不以不满于现状的人为然的,但只不满于一种现状,是现在竟有不满于现状者。

  这大约就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3〕,挥泪以维持治安的意思。

  譬如,杀人,是不行的。但杀掉“杀人犯”的人,虽然同是杀人,又谁能说他错?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爷要打斗殴犯人的屁股时,皂隶来一五一十的打,难道也算犯罪么?新月社批评家虽然也有嘲骂,也有不满,而独能超然于嘲骂和不满的罪恶之外者,我以为就是这一个道理。

  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百姓面前显显威风,只要不大妨害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

  现在新月社的批评家这样尽力地维持了治安,所要的却不过是“思想自由”〔4〕,想想而已,决不实现的思想。而不料遇到了别一种维持治安法〔5〕,竟连想也不准想了。从此以后,恐怕要不满于两种现状了罢。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年一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2〕新月社中的批评家指梁实秋。他在《新月》月刊第二卷第五号(一九二九年七月)发表的《论批评的态度》中,提倡所谓“严正”的批评”,攻击“幽默而讽刺的文章”是“粗糙叫嚣的文字”,指责“对于现状不满”的青年只是“说几句尖酸刻薄的俏皮话”。

  〔3〕“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语见《中庸》宋代朱熹注。

  〔4〕“思想自由”新月派当时曾提倡“思想自由”。如梁实秋在《新月》月刊第二卷第三号(一九二九年五月)《论思想统一》中说:“我们反对思想统一,我们要求思想自由”。按他们是从资产阶级民主立场提出这一主张的,实际上反对人民有真正的思想自由。

  〔5〕别一种维持治安法指国民党的思想统制。当时新月派要求的“思想自由”也得不到允许,例如胡适在一九二九年《新月》月刊上先后发表《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等文,国民党当局认为他“批评党义”、“污辱总理”,曾议决由教育部对胡适加以“警戒”。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粤语 陕西 台语 辽宁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