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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本是道》第九十章 三世情孽

作者:梦入神机 字数:1989 书籍:佛本是道

  快到近前时,我却犹豫了,站在白桦林里不敢再举步。

  其时,太阳破云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织的细雨中,日光轻且薄,白桦林的叶子翠绿如滴,好似只要一点点风,就能从弥漫的湿意中吹出缕缕的草木香。

  整个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鲜亮的,而他们这群花样年华的少年才是这副画面上,最令人心动的几笔。

  一个个都衣服湿透,脸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奔跑间,常带起一连串的水珠,被阳光一映,光影变化间,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紧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纯净的眼睛,高大矫健的身姿,充满力量的追逐和对抗,我第一次体会到“阳刚之美”四字的含义,眼前的男子们真正个个都是龙躯虎步。

  怕破坏眼前的画面,所以不敢举步,只能立在树下静看。彼时,并没觉得自己的眼光会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运动的美、阳光的美,青春的美。

  远处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跑来,操场上的人都停下来,有人骂来人,“你丫看看表,现在几点了?”还有人关心地问:“你怎么了?这么打蔫?”

  来人坐到操场边说:“我今天打不了了,你们接着打!”

  大家聚在他身边,又骂又问,“大朱,你丫有屁就放!”“大朱,你的腿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在众人的询问下,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暴力,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给砸了一顿。

  大家听完,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劝他以后小心一点,大朱抱着头不吭声。没想到性格最温和的宋翊却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高,远远地飞出去。

  “欺人太甚!我们走!这个场子今天非找回来不可!”

  大朱抱着头,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什么为哥们两肋插刀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出去干一架?”

  都是热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谁怕了?”

  大朱跳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头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涌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身捡起了滚到我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子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子能冲冠一怒、拔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如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跳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不会再和以前一样,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来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操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眼睛乌青,半边脸红肿,嘴唇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处乱寻着球,一边高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种,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边,对弯着身子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头,“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头的瞬间,太阳恰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阳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点头,“九月份开学就高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身离去。

  我心里涨鼓鼓的,也说不清楚是甜、还是苦,带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说:“我的成绩不好,进不了清华,担不起小学妹的称呼。”

  他停住脚步,回身看我,眉目间有很多不以为然,“你还有两年的时间,现在就给自己定下输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学习,我在清华等你。”

  他对着我笑,飞扬自信的笑如同星星点点的阳光,洒落在我的身上。*[奇`书`网]*Www.WenXueKu.com*[奇`书`网]*

  他朝我挥挥手,大步跑向球场,“篮球找到了!”大家看见他手中的篮球,扯着嗓子嗷嗷地欢呼,从四面八方迅速汇集向篮球场。

  他们又开始打篮球,在他们肆意地跳跃奔跑中,青春在阳光下轰轰烈烈的飞扬燃烧,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这样自信的、飞扬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凝视着他的身影,耳边一遍遍轰鸣着他的声音,“我在清华等你。”

  多少个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经熟睡时,我在卫生间门口的灯光下温书;多少个清晨,大家还在梦中时,我捧着英文课本,一个个单词记诵。也曾努力一个学期后,数学成绩仍然不好,也曾做了无数套化学习题后,化学不进反退。不是没有疲惫懈怠、沮丧想放弃的时刻,可是每次觉得自己就是比别人笨,想认命放弃的时刻,总是会想起他眉目间的不以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点点、洒落到心中的阳光,所以,总是在抱着考试试卷,躲在被窝里大哭一场后,握一握拳头,又再次出发。

  我可以放弃他吗?我在键盘上敲字,“放弃他,如同放弃我所有的梦想和勇气,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一行字,“沧海可以变桑田,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远,包括你的爱情。”

  不喜欢这么凝重的谈话气氛,和他开玩笑地说:“三步之内必有兰芝,如果你愿意充当这个兰芝,我就考虑放弃他,怎么样?”话发出去后,开始后悔自己鲁莽,但是后悔也晚了。

  “?,我是个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不过,我知道很多兰芝,可以随时介绍给你。”

  我轻嘘了口气,“多谢,多谢!把你的兰芝替我留着点,等我老妈拿着刀逼我嫁的时候,我来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样,两个人漫无边际,却快乐淋漓地聊着,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在梦里,我梦到了清华的校园,他在打篮球,十九岁的我,紧张羞涩地站在篮球场边,当众人高呼“宋翊、宋翊”时,我胆怯地咬着唇,终于,我也喊了出来,“宋翊、宋翊……”

  他粲然回头,那一眼中,有我!

  Chapter9相逢

  已经夜深人睡、万籁俱静,我仍在电脑前赶写一份小组报告,明天要交给宋翊过目,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突然,MSN滴滴的响起来,我立即打开。

  “关掉灯,去窗口。”

  我对宋翊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很是不解,不过,只要是他说的话,我都愿意照做,所以,我立即关了台灯,合上笔记本电脑,走到窗口。

  拉开窗帘,漫天飘飘洒洒的白一下子就跃进眼中。北京的第一场雪竟然在无声无息中降临。

  纷纷片片的雪花,连绵不绝,舞姿轻盈。虚空中的它们,如一场黑白默片时代的爱情舞剧,情意绵绵,却又总是欲诉还休,而路灯光芒笼罩下的它们,则如一群晶莹的自然精灵在纵舞,虽无人观赏,却独自美丽,从黑暗的墟茫深处透出奢华的绚烂。

  北京城竟是这么安静、这么空旷、这么干净!

  我的心被大自然的神奇震慑,总觉得那安宁的雪花中洋溢着不羁,白色的纯洁中透着诱惑,如拉丁舞者翻飞的红裙角,舞动下流淌着邀请。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此时此地,我们是并肩而立,而不是网络的两端,我想看到他的眉眼,感受到他的温度,听到他的声音。

  我冲到桌前,打开电脑,试探地打着话,“你愿意把网络延伸到现实中吗?”

  那边长时间地沉默着,我却很肯定他看到了,双掌紧握,放在额头前,默默地祈求着,很久很久之后,久得我已经觉得他似乎又一次消失在我生命中时,一句话跳到了屏幕上,“网络有网络的美丽,因为距离,所以一切完美。”

  “我相信现实中的你和网络上一样,你怕我和现实中不一样?”

  我似乎感受到他在那头无奈的叹气,和无法拒绝,“你什么时间有空见面?”

  我几乎喜极而泣,对着电脑,喃喃说了声“谢谢你!”然后才开始敲字,“这个周末好吗?”

  “周六晚上,清华南门的雕塑时光。”

  “好的。”

  “我们怎么认出彼此?”

  “只要你去了,我肯定就能找到你。”

  他没有质疑我的话,只发了个“晚安”就下线了,留下我对着电脑长久地发呆。以他的性格,既然肯答应和我这个网友见面,那么他应该对我有好感的,可他的表现为什么那么迟疑,似乎我再走近一步,他就会转身逃掉,这和他的性格不符。

  走到窗户前,脸贴着玻璃,感受着那沁骨的冰凉,这一刻他是否也站在窗前,任心灵在暗夜中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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